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从教育产品的融合属性看政府投资教育的理论依据与政策选择

作者:元 剑




  
  三、我国政府多元化教育投资体制的政策形成与现实选择
  
  通过上述对教育产品性质的理论探讨,可以得出政府为什么必须介入教育的一般结论,其实这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结论,也是各国发展教育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我国目前的教育投资体制也采取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团体和劳动群众多渠道筹集的方针。这个方针是经历了近六十年的经验积累和政策更新而逐步形成的。
  建国初期,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我国财政采取统收统支政策,所有教育投资由中央集中掌握,实行“计划定、财政拨、银行管”的管理方式。
  1979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的单一财政性教育投资体制与教育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立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教育投资体制的呼声逾来逾高。与此同时,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城乡居民和企业收入份额不断上升,财政收入份额不断下降。这就为居民和企业分担教育经费,实行多元化教育投资体制提供了可能。人们对教育支出观念的改变,刺激了教育需求,也激发了多元教育供给。政府、企业、居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教育支出不仅是消费,而且是可以获得较高经济收益的投资。发展教育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投入要素。企业也逐步视人才和教育为生存和发展之本,城乡居民则把子女教育支出视为可带来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观念的转变,不仅刺激了社会和个人的教育需求,也刺激了对教育投入的增加,促进了多元化教育投资体制的形成。
  在这种背景下,党和政府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局部到整体;从倡导、政策到制度规范,逐步对教育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还制定了有关教育投资的法规或条款(如《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使多元教育投资纳入了法制规范,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城乡教育费附加、学杂费、校产和社会服务收入、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及民办教育、教育基金等多元的教育投资体制。
  第一,明确规定了多元教育经费来源中,以财政拨款为主,规定了财政性教育经费和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的原则和数量。
  第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制度从试水到全面落实。
  学费属于个人教育支出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居民个人作为教育的直接受益者开始直接将个人收入投资于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投资于非义务教育的压力。
  第三,校办产业和有偿社会服务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经费筹措制度。
  国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校办产业和学校有偿社会服务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教育发展,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四,社会捐资、集资办学或助学力量逐渐增强,民办教育深入人心。
  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为教育发展捐资,在自愿原则下为教育集资,是教育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和友好人士对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国家还鼓励非政府机构的团体和个人兴办学校,发展民办教育。2002年颁布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它们标志着党和政府已经把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作为一个重大举措来抓,也充分说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得到了全国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除了上述四种教育投资渠道,我国还在探索通过教育银行、教育储蓄、教育基金等金融手段为教育融资。还在利用世界银行教育贷款等国外资本来发展我国教育事业。
  总而言之,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需要从经济学角度对教育在市场经济中的性质进行界定。按照产品或服务在消费和利益占有上是否具有排他性,可以把市场经济中全部产品和服务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教育就整体而言属于类似于同时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特征的“融合产品”;相对而言,义务教育属于靠近“公共产品”的“融合产品”,非义务教育则属于靠近“私人产品”的“融合产品”。“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应由市场提供,“融合产品”当然应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义务教育的投资应由政府负担,非义务教育的投资应由政府和受教育者及其他市场渠道负担,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非义务教育,政府、受教育者和市场的负担比例,应视该种教育“融合产品”更接近于“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性质的程度而定。这是规范的选择,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国教育投资体制的不二选择。
  
  参考文献
  [1] 厉以宁.教育经济学.北京:北京出版社,1984.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号.
  [3] 吴德刚.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报告.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
  [4] 王善迈.我国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教育发展研究,1999(6).
  [5] 张学敏.论义务教育的产品属性及其教育券方式投入探讨.西南教育论丛,2004(3).
  [6] 王小刚.中国教育投入的财政政策分析.财政研究,2004(4).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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