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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的基本理念与实践路径

作者:蒋亦华




  实施考核是促进教师完善和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甄别教师、正确认识教师队伍整体状况、合理并高效配置教师资源的重要方法。综观并分析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应予肯定的是:其考核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执政党、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期盼,考核方法则已考虑到被评价者自我认识的作用以及自评与他评的相互关联。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理论准备不足,系统性、针对性明显缺失,使得实际效果与预设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偏差,主要表现为:考核的基本、核心理念未能形成和统一,导致不同实践主体行为的较大差异甚至行为的严重扭曲;考核指标体系侧重于教师作为历史人而不是发展人,作为终结者而不是过程者;导致评价结论难免偏颇,难以完全反映被评价者的发展潜能与趋势;考核方法重领导、专家意见而轻视同行、被教育者的感受,重数量指标而缺失质性的评判,重结论形成而忽略对产生结果原因的剖析,从而导致考核工作有形式化之嫌疑,难以唤醒教师作为认识和发展主体的意识和动机。上述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和影响我国中小学教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必须予以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的基本理念
  
  1.由表象化考核向实质性考核过渡。表象一般指在感觉和知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所谓表象化考核,本文特指追求考核表面形式、满足于过程性完成,而不考虑考核目标是否实现的非正常现象。所谓实质性考核,则指始终围绕预设目标来设计过程和方案,以追求目标的完全实现为主旨的考核制度。由于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具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功能指向,因此,必须坚持以实际效能作为判断考核成败的唯一标准。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中出现为了考核而考核、讲究形式、追求数量指标的普遍现象,究其原因,既有考核指标体系本身的因素,也与主体的重视程度及水平能力有关。
  2.由片面、局部考核向全面、整体考核过渡。片面、局部,全面、整体,均指对客体考核的范围和程度,由片面、局部向全面、整体过渡,凸显的是考核内容的系统性以及对人的呈现程度。教师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劳动过程的复杂化、劳动要求的创造性和因人而异、劳动成果的综合特点以及教师对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不可替代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教师法》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六项义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则提出教师要做到六个“要”。上述一系列表述虽然由于语境不同而形成一定的差异,但综合要求、全面要求却是明显和一致的,只有突出考核的全面观和整体观,才能体现对上述相关法律和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准确反映被评价者相对于职业而言的状况,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公正的、客观的。
  3.由甄别性考核向甄别与引导并重型考核过渡。考核的目的之一是对被评价者予以评判,实现其甄别功能。弱化甚至取消考核的甄别功能,势必导致教师管理理念上的严重缺失。但是,目的之一并不是目的全部,我国中小学教育正处于重大的历史变革时期,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对执教者的教育观念、知识和能力结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出较高层面甚至全新的要求,而与之相背离的则是我国教师培养过程往往忽视执教者教学效果的评判作用,导致教学过程的示范性、针对性较差;把学习建立在人的客体性、受动性和信赖性基础之上,导致学生自我学习与完善的意识较弱,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较差;过分强调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忽视专业情感的培养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忽视不同学科知识的相互渗透和有效整合,导致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和专业构成的不平衡性。上述问题,是现有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状况难尽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淘汰方法予以解决,既需要强化对教师培养工作的研究,更应重视对在职教师的引导,突出考核的导向功能,通过考核促进教师的完善与发展。
  4.由非程式化考核向程式化考核过渡。所谓程式化,指教师考核程序的相对统一和固定,以及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中国教育的本土特征十分明显,表现在学校层面则是发展的不平衡、自主性差异以及所处区域位置的影响。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却是明确和统一的,对中小学而言,教师考核是一项政策性操作,事关学校的决策以及对教师个体的评价与使用,因此,不能因为学校的特殊性而否认操作的相对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包括考核程序、方法的相对统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对统一。
  
  二、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的实践路径
  
  1.实施聘期考核制度。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一般以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主,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主要原因是:(1)我国法律和政策已确立教师聘任制在教师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聘任制度”。《教师法》明确要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提出:要“依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任”。(2)教师职业是一个积累性职业,在竞争的生态系统中,只有凸现职业的稳定性,才能提高教师从业的责任感和安全感,充分反映教师劳动成果综合性的特点,才能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学校对教师发展与完善的规划。当考核时间间隔过短时,一般易干扰学校其他工作的开展,使教师有疲于应付之感,既影响教师的身心健康,又难以达到考核的效果。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我国中小学教师考核应实施聘期考核,但同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聘期考核并不完全排除学期、年度因素,如学生评教应是每个学期结果的累加;二是尚未实施教师聘任制的中小学,应适当延长考核的年限,一般以两年为宜。
  2.规范考核程序。程序确定得科学与否事关考核成败。从系统论角度思考,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拟分为六个阶段:(1)准备阶段。主要是依据法律、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应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注意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采取先民主后集中的办法。方案确定后,要进行必要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方案的主要内容,明确考核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使考核工作由学校行为转变为教师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2)自评阶段。主要是教师个体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由于自评是西方哲学中内省的一种方法,是一种对自己决策、行为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自评的作用,通过督促和引导,确保自评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尽可能全面反映个体的素质、能力以及取得的成效。自评过程中,应要求教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应坚持重事实陈列,重数据呈现,重成效说明,反对空话、大话、套话。(3)他评阶段。主要指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判组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和教师自评材料,通过笔试、面试、听课、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查阅材料等方式,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上述评价应是写实性的和建设性的,应是对个体指定层面深层次的刻画,但同时必须注意的是,评判组的评价由于时间的限制和被评价者的偶尔失真反映,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结论与事实的偏差,因此,必须重视评判组评价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的整合,当出现较大分歧时,应做好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工作。(4)汇总分析阶段。主要工作是将教师考核的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学校审定并签署意见,同时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这一阶段工作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肯定与否定相结合,应肯定教师个体、教师队伍整体所取得的成效,找准存在问题。(5)反馈阶段。主要指向教师反馈考核结果。鉴于教师职业的特点,一般宜采取个别、不公开之反馈方式,对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应指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提出学校的意见或建议,明确整改的方向和目标。(6)总结归档阶段。主要工作是将考核材料归入教师个人档案,为教师职务晋升、评优、聘任提供原始的、系统的材料依据。同时,应召开教师大会,指出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体较为严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教师工作的当前性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开展教师考核,是现代中小学教师管理的重要和有效方法,如何从制度和机制上完善该项工作,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只有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和探索,考核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师范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 钟启泉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 张乐天等.教育法规导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 赵洪.研究性教学与大学教学方法改革.高等教育研究,2006,(2).
  [5] 蒋亦华.中小学教师主要职业技能的内涵及培养途径与考核机制.中国教育学刊,2005(1).
  [6] 蒋亦华.全面构建教师自我教育机制.中小学教师培训,2005(8).
  (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