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惩戒教育应体现尊重与爱
作者:房兆霞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制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
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进行惩戒教育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好“度”。笔者认为教育惩戒应体现现代法治精神,教育者莫把惩戒当体罚,要让受惩戒者感受到教育惩戒中蕴涵的平等、尊重和爱。
一、莫把惩戒当体罚
惩戒是一种教育方法,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体罚则以“治”人为出发点,对学生的身体进行处罚,往往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不愿”再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惩戒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体罚不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二者尽管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但惩戒中的“痛苦”使学生幡然悔悟,而体罚中的“痛苦”带给学生的则是身伤心碎。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而体罚往往使学生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激化师生对立,甚至导致更严重的违规行为。
惩罚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惩者,以正其心也”。因此,惩罚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用恰当的惩戒手段让他们知道哪些“高压线”不能触,这也是教师应肩负的社会责任,所以惩戒是合理的,适度的惩罚有助于孩子成长,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
二、惩戒中要体现平等意识
教师和学生作为公民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都是一样的。教师不能因为自己是教师,就可以在学生面前摆尊严,当然也不能因为学生是受教育者、被管理对象,就对他们大声训斥,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平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原则。中国有句俗语叫:“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说的是封建社会婆婆对待儿媳妇刻薄,囿于多年的封建礼教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儿媳妇是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等到她自己的儿子长大娶了媳妇,她就像自己的婆婆当年对待自己一样,又以同样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对待自己的儿媳妇。试想,一个从小受到不平等对待甚至歧视的孩子,长大后会平等、民主地善待他人?只有在公平、民主氛围中成大的孩子,他才能将公平、民主带给他人。
三、惩戒中要体现尊重
教师对学生的批评、管教、甚至惩戒,都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不是学生的尊严。教育者也会犯错、犯法。犯错、犯法接受惩罚甚至法律制裁是天经地义的。
美国《芝加哥快报》的编辑总监道格拉斯先生与妻子芭芭拉在女儿琼妮4岁时离婚了,孩子由他抚养。琼妮5岁时,一天她把幼稚园里的拼图游戏板偷偷带回家。道格拉斯发现孩子撒谎后,就让她把玩具送回到幼稚园,并当面向老师道歉。回家后,让她选择惩罚内容:一是一个星期内不能吃冰淇凌;二是取消周日下午在中央公园的滑草游戏和野餐;三是在屁股上狠揍两巴掌。最后,女儿决定接受第三种惩罚。
于是,道格拉斯给前妻芭芭拉打电话,请她回来当肉刑的“监刑官”。道格拉斯提醒女儿明白:因为过错我愿意接受惩罚,但任何人不能剥夺我的尊严,我有权选择至少一位目击者证实惩罚的过程是否伤害到了我的尊严。这次小琼妮因为撒谎而挨了两巴掌会不会伤害到她的尊严,必须有“监刑官”证实。
此事过后一个星期,道格拉斯因为工作一直忙到凌晨3点。早晨8点闹钟响时,他没起来,过了半个小时,女儿穿戴整齐地来到他的床前,说再不起床就赶不上幼稚园的班车了。结果,他们迟到了。园长微笑地问琼妮为什么迟到。道格拉斯找了个借口,琼妮却大叫是爸爸贪睡。道格拉斯很尴尬,向园长作了解释后又对女儿道歉。女儿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你因为撒谎也必须接受惩罚。你现在有两个惩罚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取消本周末与辛蒂小姐的约会(辛蒂小姐是道格拉斯刚认识的女友);二是接受肉刑。”道格拉斯说,芭芭拉出差去了,没人当“监刑官”。这时,幼稚园园长出面了,说她愿意出任本次肉刑的“监刑官”。最后,道格拉斯向他的女儿——一个年仅5岁的美国女公民撅起了屁股……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是:教师和学生之间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正如道格拉斯最后表达的观点,他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美国公民间的关系,他不能因为是父亲,因为有学识,有社会地位就对女儿——一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大呼小叫不尊重。
四、惩戒中要体现爱
孩子犯错误的时候,看起来是最不值得爱的时候,然而又恰恰是他们最需要爱的时候。此时的他们迫切想得到的是理解和指点。因此,无论是委婉的提醒,还是严肃的规劝,无论是厉声的棒喝,还是适当的责罚,都应从有益孩子身心出发,切忌感情用事。
在美国皮亚丹博物馆中,有两幅十分引人注目的藏画,一幅是人体骨骼图,一幅是人体血液循环图。这是当年一个名叫约翰·詹姆士·麦克劳德的小学生的作品。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想亲眼看看狗的心脏是怎样的。于是和几个男孩偷偷地套住一只狗宰杀,把内脏一件一件地割离、观察,这只狗不是别人家的,是校长家的,而且是校长最喜欢的狗。校长很恼火,心想,这真是无法无天了,再说,被狗咬了怎么办?不加惩罚,绝对不行!很快,校长的处罚决定出来了:罚麦克劳德画一幅人体骨骼图和一幅血液循环图,交给了老师。校长和老师看后都觉得他画得很好,对错误的认识比较诚恳,杀狗事件这样了结了。麦克劳德后来成了有名的解剖学家。他与医学家班廷一起,研究发现了以前人们认为无药可救的糖尿病的胰岛素治疗方法。由于这项成就,1923年,他与班廷荣获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麦克劳德杀掉了校长家的狗,校长却从他的不当行为中看到积极因素。校长知道,这是好奇心驱使下的行为,孩子犯了错误,给予批评处理是应当的,但是如果在处罚时把孩子的好奇心压抑了,那将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可以说,麦克劳德后来在医学上的成就,与这位校长的苦心是分不开的。如果这位校长不是带着宽容与体谅,不是设身处地地站在一个孩子的角度去想,而是肆意羞辱,粗暴责骂,甚至施以肉体惩罚,固然可以出一时之恶气,得片刻之快意,但一颗创新求异的心或许被永远地揉碎了。教育还没开始,实质上就已经早早地结束了。
五、惩戒教育也要讲究艺术
只有善意、友好的教育才容易被人接受,只有巧妙得体的措辞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亲其师,听其言,效其行”,教师的学识、人格、道德素质无一不在影响着学生。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教过一个任性胡闹,一点也管不住自己的男孩子罗曼,他会无缘无故地一会儿打这个同学,一会儿又把另一个女孩子的连衣裙故意弄脏。当有一天,他把小女孩廖霞小辫子上的丝带扯去时,苏霍姆林斯基对其进行了批评,告诉他这是一种野蛮人的行为,如果成人干出这种事,就会被剥夺自由,关进监牢的。并对他实施了严厉的惩戒措施。把他的手掌和手腕用绷带缠起来,然后把他的右手牢牢地捆在衣袋里,使他不能使用这只手。同时苏霍姆林斯基让同学们用同样的方法把他的左手也扎起来。一整天和罗曼在一起,行走吃饭上课……最终,罗曼体味到了失去自由的滋味,学会了约束自己。
苏霍姆林斯基出于教育人改造人的目的艺术地惩戒学生,以自身的行为感化学生,使学生消除了逆反心理和抵制情绪,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总之,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必须是善意而适度的。教师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从对学生负责、对学生成长有利的角度去设计惩戒的教育方式;要惩戒有因、惩戒有度、惩戒有爱。
参考文献
[1] 谭晓玉.管理学生需要适度的善意惩戒.中国教育报,2006(11).
[2] 李惠君.教育惩戒还应理性面对.中国教育报,2006(11).
[3] 阎玉珍.美国家长教育孩子的启示.中国教育报,2006.
[4] 郑杰.惩戒学生就那么难.思想·理论·教育,2005(12).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