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论人格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韩丽筠
一、教师人格对营造文明校园的作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群众广泛参与的事业,每个人既可以是精神文明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又可以是精神文明的享用者和接受者。当我们从思想教育的角度进行考查时,我们往往把教育者作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把受教育者作为精神文明的接受者。因而,教育者担负着重大的责任。教育者是否具有高尚的人格,将对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产生巨大的作用。
第一,教育者的高尚人格使“动之以情”的教育有形化,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对教育活动的信任感。
“动之以情”的“情”,首要的、基本的就是教育者的高尚人格所展示的真诚情感。人格是人的品行、道德、情操、修养、境界等因素的集中体现,在一般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同人格的人有不同的行为方式,每个人的言行都会依照其人格的轨迹去运行。人格有高尚、卑微之分,只有高尚的人格才能形成一种教育力量。教育者高尚人格之情,既表现在他的“说”中,更表现在他的“做”中,它是有声的又是无声的;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在教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受教育者的心理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受教育者虽然是教育者的客体,但他是一个有意识的具有能动性的客体。受教育者实际上又是以主体的身份看待教育者,把教育者当作他的客体加以审视。人们对于具有不同人格的教育者,必然有不同的心理反映。一般情况下,人们对教育者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看看教育者是否真正信仰自己所宣讲的科学理论,是否带头实践自己所提倡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是“真情实意”还是“虚情假意”。如果教育者本人的品格是高尚的,他嘴上说的正是他已经或者正在实践着的,那么这种无声的同时又是有形的情,就会以强大的感召力和心灵的震撼力,深深地打动受教育者的心灵,使他形成信任感,接受教育者的“说教”。这样,受教育者由于对教育者高尚人格有了尊重、赞许和仰慕的心态,才会对教育内容产生积极的认同感。如果教育者言行不一,嘴上提倡的在行动中很少体现出来,嘴上反对的却又是他暗中迷恋的甚至悄悄干着的行为,那就会使受教育者产生怀疑和不信任感,甚至会有受骗的感觉。在这种心理状态下,谁还会真正听教育者的“说教”呢?教育者的情是虚的,他的意就很难是真的。好端端的真理,一旦经过那些“虚情”者之手,也会变成虚的,甚至被受教育者认为是谎言。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第二,教育者的高尚人格使“晓之以理”的教育得到整体优化,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理解,在思想上真正接受它。
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正面影响可分为权力影响和非权力影响两种,权力影响是随领导者和思想教育工作者的职务、职责而来的,多多少少带有外部强制力的作用,它只能使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说教”做到表面的暂时的服从,即使把教育内容入了脑,但未必能真正入心。非权力影响主要产生于领导和思想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素质,产生于他们高尚人格的感染力。所谓“晓之以理”,最重要的就是教育者以自身的高尚人格表明自己“对理之晓”,并在“情理交融”之中使受教育者知理、达理。由高尚人格所体现的教育者对真理的理解,对受教育者来讲虽也来自外部,但却无强制之感,受教育者犹如在阳光下沐浴,教育内容入了脑又入了心,从而在思想上真正接受它,思想教育工作者进行工作时,权力影响肯定是存在的,这不是什么坏事,但我们看重的则是由高尚人格构成的非权力影响,我们越是善于运用非权力影响,就越有利于思想教育活动的开展,越有利于把真理的力量体现出来,相反,如果没有高尚的人格,他就会失去非权力影响,其权力影响力必然被削弱甚至抵销,“晓之以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三,教育者高尚的人格使“导之以行”的教育现实化,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实践思想教育的内容。
思想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受教育者不仅要懂得必要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在现实的行动中实践他所懂得的道理。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就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育优良品德;要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形成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风气;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要做到这一点,思想教育工作就应该既“晓之以理”,又“导之以行”。“导之以行”的根本之点,是受教育者能够自然而然、自觉自愿地去实践他所懂得的道理,实现这一要求,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教育者的高尚人格的垂范作用尤其重要,“其身正,不令则行”。教育者率先实践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就会在受教育者身边形成榜样的力量,榜样会促使受教育者去效仿和服从。
二、尊重学生人格对营造文明校园的作用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思想教育工作既是人进行的工作,也是进行人的工作,“人进行的工作”,表明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其中包括树立高尚的人格;“进行人的工作”,表明教育者要注意发挥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其中包括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人格的理解和尊重,对精神文明建设,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收效,同样有着重大的作用。
第一,尊重教育对象的人格,是打开受教育者心灵之门的钥匙。
任何教育对象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都具有主体和客体两重属性。作为客体,他接受教育,具有受动性;作为主体,他总是能动地接受教育内容,可以自觉地实践教育内容。思想道德教育不同于一般的认知教育,它的内容具有鲜明的价值色彩和情感因素,受教育者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带着个人已有的价值观念和情感来参与教育过程。这时,受教育者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出来的就是他按照自己的尺度对教育内容进行选择,他认为真实的、感到愉快的、符合需要的就表示“可以进来”,相反则表现出不合作态度,把教育内容“拒之门外”,如果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采取排斥的态度,那么再好的教育都只能是徒劳。
思想道德教育的这一特点,客观地规定了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要义是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打开受教育者的心扉,无论受教育者原有的状态如何,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总是平等的。受教育者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我们不能抹煞;他已经形成的性格、气质、能力等,我们必须理解;他已有的思想道德状况无论多么差,我们不能因此而对他歧视。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教育对象,理解和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他就会感到心情愉快,即使他认为教育内容不符合他的需要,他也会打开心扉,试着听一听。如果思想教育工作者居高临下,动辄训人,即使他讲的是真理,受教育者表面上在听,其实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在他们的心底,信息入口处的大门仍然是关闭的。更有甚者,还可能产生逆反心理。
第二,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双向交流,形成共识的一个基本途径。
教育活动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过程,教育者按照既定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向受教育者传递信息;受教育者以自己原有的意识状态,对这些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这就是教育过程中的信息耦合。
从教育者角度来说,在信息耦合过程中,他需要不断地从受教育者那里获得反馈,了解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内容的状态。所谓教育的针对性,乃是一个动态过程,即教育者随时根据受教育者的状况,调整教育方法和手段,以期与受教育者达成共识,实现教育目的。否则教育者的活动就是无的放矢,不会有什么成效。从受教育者角度来说,他对来自外部信息的加工,虽然归根到底是在自己头脑中进行的,但加工过程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他需要不断地接受外部信息,以便在耦合过程中逐步把外部信息内化为自己的意识要素,与教育者形成共识。
可见,在思想道德教育中要实现信息耦合,教育者就应当平等地向受教育者坦陈见解,受教育者则应乐于向教育者披露“心中秘密”,这就是“双向交流”,就是思想感情的双边互动。只有双方思想感情的交流融合,才能产生“共鸣”效应,形成共识,达到教育目的。没有恰如其分的“耦合”,就没有“共识”的出现。教育者以平等的态度同受教育者交流,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就会密切双方的感情,建构一个和谐愉快的情感氛围。这样的双向交流,是实现信息耦合,形成共识的一个基本途径。
(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