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作用与方式
作者:郗 波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方法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方法很多,主要的方法有:
(1)文献法。参考被评价单位的工作档案、日志、工作总结、音像资料等材料,索取各项活动的原始记录、统计数字,从中提取所需要的部分。
(2)汇报法。由执行评价的工作人员,直接听取被评价对象本人或直接上级、下级、同级工作人员的汇报。这种评价方法,可以直接、正面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进行测评。
(3)座谈法。召开不同类型的、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可直接听取与会者对本单位工作的评价;也可以通过某种专题讨论,间接反映被评价单位工作效果。此种方法和文献法一样,主要用于对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但也可间接测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4)问卷法。采用这种方法调查覆盖面比较宽,完成速度比较快,便于归纳整理。问卷所设计的“提问”要准确,“假设”要明确,表格要精练,要适应填写问卷人员的文化程度。问卷前面要加有指导语,引起兴趣的问题放在前面,较难回答的放在后面。如果问卷是封闭型的表格,可以有排列式、选择式、是非式、填充式等。根据实际需要,无论是对被评价对象本人,还是他的工作对象,都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5)参与法。评价工作执行人员,亲自参与被评价对象的工作过程。比如直接参加被评价者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亲自参与听取其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报告等项具体活动,从中观察被评价对象的工作绩效。
(6)抽样调查法:为了解某一阶段工作或一项活动的教育效果时,亦可采取抽样调查法。在抽样调查时所选出的被调查人为“样本”。取样的方法可以分三种:有意取样、随机取样和分层取样,以适应不同的需要。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结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基本作用,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根据评估结论反馈的信息,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这是实现目标优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的有效保证。
1.评价结果指导鉴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社会价值进行鉴定,量化其价值的大小,评定其社会作用。通过评价的鉴定,能够发现问题、肯定成绩,促进评价对象明确发展方向,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的完善。
2.评价结果调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
运用各种评价方法,通过各时期、各阶段的评价结果的信息反馈,分析和预测目标达到的程度,以及实现更高目标的潜力,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与进程进行必要的调整。由评价结果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合理的目标调节,并调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计划,是科学地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要途径。
3.评价结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反馈控制
评价结果信息反馈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的主要信息渠道,是实现控制的主要依据。信息反馈存在于评价的各个环节,加强信息反馈,使评价结果反馈渠道畅通,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为评价结果提供充分的依据。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要求各级组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还要求评价者和受评者的双向互动,形成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全员评价的整体行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价,最终达到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的总目的。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第三卷).
[2] 刘书林.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
[3] 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 张志勇.创新教育——中国教育范式的转型.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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