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新课程理念下化学课堂教学目标设计

作者:陈丽娟 蔡亚萍




  一、制定化学课堂教学目标的依据
  
  1.制定教学目标的直接依据是课程标准中确定的课程目标
  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或教育目的是总目标,也是最高层次的目标。这些目标被融入到各门学科中去实现,并由专家制定出各学段的课程目标和学科课程的目标。由此可见,课程目标既体现国家的意志,又兼顾了学生、学科、社会的实际情况,体现课程开发的有关价值取向。因此课程目标是教师制定教学目标的直接依据。化学老师在制定课堂教学目标时,要在充分分析、领会课程目标的精神与要求,把握课程目标对某一内容作出的规定的基础上,将本学段的课程目标分解成章的目标,并进一步分解成节的教学目标和课时目标。
  
  2.制定教学目标还要依据对学生、学科知识、社会的分析
  分析学生的特点及其差异,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已学过知识的掌握情况,结合依据课程标准提供的教学内容及其要求对学科知识的分析,确定具体的教学任务、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设计出知识和技能、能力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一节课的内容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有很多,究竟选择哪一个或哪几个方面作为本节的目标,还需要分析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资源、学生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和后续课程的需要。
  
  二、教学目标的分类体系
  
  本次制定的国家新课程标准大体上按结果性目标与体验性目标来陈述。在充分考虑已有经验与可接受性的前提下,确定了国家课程标准的学习水平与行为动词的基本要求。表1列出了两类目标的学习水平和行为动词[1]
  
  三、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
  
  要清晰而明确的表述课堂教学目标,在叙写时至少应包括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结果性目标即明确告诉人们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这种目标主要运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的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这种目标指向无需结果化或难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运用于“能力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一般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Audience)、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表现程度(Degree),简称为ABCD型式[2]
  
  1.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应该是学生,而不是老师。由于新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是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有没有达到,而不是评价老师教学行为有没有完成某一项工作。因此,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表述的主语应该是学生,而不是老师。这与传统的表述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在传统的表述方式里,我们经常说:“使学生了解……”、“使学生理解……”、“激发学生……”、“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生……能力(意识、观点)”等。这些短语的隐含主语是“老师”,这与新课程理念不相符,规范的课堂教学标准应该是“学生……”。当然,有时候“学生”这个主语不出现,但其隐含的主语也应该是“学生”。
  
  2.行为动词
  在传统的表达方式里,教学目标中的行为动词运用了一些比较笼统、模糊的动词,如“了解”、“理解”、“掌握”、“提高”、“应用”、“培养”等。这样的动词缺乏量化标准,我们无法知道或观察到学生是否已经“了解”、“理解”、“掌握”、“提高”、“应用”、“培养”,可测性和可比性都比较差,不利于教师上课时度的把握,评价的难度、随意性也相应增强。新课程理念要求:行为动词应尽可能是可理解的、可评估的、具体明确的、可操作的,有一定清晰度的。
  (1)结果性目标的学习水平与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
  ①知识。一是了解水平,主要是指事实性信息的再认和回忆。化学学习中碰到的各物质的化学式、物理性质、用途等常处于这个学习水平。如列举典型的单糖、二糖、多糖;写出葡萄糖的分子式、结构简式;说出葡萄糖的用途;描述葡萄糖的物理性质。二是理解水平,包括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各物质的化学性质常处于这个学习水平:与结构、用途的辩证关系;实验事实证据;与以前曾经学过的物质性质的联系与区别等。如比较两个实验:银氨溶液与乙醛溶液的反应(已有知识)和银氨溶液与葡萄糖溶液的反应,推断葡萄糖中的官能团;根据化学反应方程式,进行简单的计算;通过询问糖尿病人或医生或查阅资料收集有关糖尿病防治的信息;提供淀粉能不能发生水解的证据等。三是应用水平,包括在新的情境中使用抽象的概念、原则;进行总结、推广;建立不同情境下的合理联系等。如学生能设计出一个实验方案,试验淀粉能不能水解;给出一张中学生营养表,能对照自己的饮食习惯反思自己的营养是否均衡、是否科学。
  ②技能。一是模仿水平,是指学生在某一个人的原型示范或在具体的指导(言语或手把手)下完成操作;对所提供的对象进行模拟、修改等。例如模仿老师完成取液、过滤、蒸馏、装搭装置等的实验操作。二是独立操作水平,包括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和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例如,通过模仿、练习,学生能独立完成实验——制取银氨溶液并与葡萄糖溶液进一步反应;能对课本上的铜与浓硫酸反应的实验装置进行改良,提出两点以上的改进措施。三是迁移水平。包括在新的情境下运用已有技能;理解同一技能在不同情境中的适用性。例如,利用厨房中的材料,完成蛋白质的盐析、变性实验。
  (2)体验性目标的学习水平与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一是经历水平。包括独立从事或合作参与相关活动,建立感性认识等。例如参观污水处理厂、电镀厂、垃圾处理厂……;独立或与别人合作完成某个实验;访谈某个人;接触某人、某事、某物;与同学交流、讨论。二是反应水平。指在经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心理上的反应。例如,喜欢做实验;讨厌某些破坏行为;尊重事实。三是领悟水平,包括具有相对稳定的态度、行为,形成个性化的观念等。这个水平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共同作用才可能形成,在某一节课上大面积地达到这样的水平的目标是不太现实的。
  各级学习水平虽然不同,但后一级的学习水平是建立在前一级的学习水平之上的,学习水平越高的等级,越难在一节课内就能达成,往往需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才可实现。对于体验性学习水平的目标,重在学生经历、体验,在此基础上顿悟。
  
  3.行为条件
  在叙写课堂教学目标时,有时需要表明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或任务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即行为条件。对行为条件的表述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时间的限制,如:在12分钟内,能独立完成葡萄糖和银氨溶液的银镜反应实验。二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手册或辅助手段,如: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计算器。三是提供信息或指示,参照或不参照课本后面的元素周期表,能叙述元素周期律等。
  
  4.表现程度
  表现程度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平,用以评估学生的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在叙写表现程度时,应尽可能采用量化的词语。例如:能说出6种以上富含糖类的食物;在课堂上有三分之二的学生能写出葡萄糖与氢氧化二氨合银(银氨溶液)反应的化学反应方程式等。
  
  参考文献
  [1] 钟启泉等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79-180.
  [2] 施良方,崔允氵郭主编.教学理论:课堂教学原理、策略与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1999.141-143.
  (责任编辑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