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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坚守道德底线”谈个人品德修养

作者:于玲玲




  一、重视学生品德修养的意义
  
  品德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准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向并在言行中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心理特征,是社会道德现象在个人身上的反映。
  学生的品德是其成就事业的杠杆。良好的个人品德本应成为每个人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恪守道德规范乃是每个人应当具有的自下而上的理念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在学校德育教育中一直存在着道德观念与道德实践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在德育课堂和各种公开场合,我们推行高标准的一极,要求学生树立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信念,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关系,培养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道德品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行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由于德育目标的过于理想化,高不可攀,脱离了学生原有的思想水平,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生活中的交往,忽略了学生的情感需要,客观上把学生当成了填充各种美德的袋子,既定的道德规范成了管理者强加于学生的、不得不接受的要求,而不是学生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的内在需要,结果道德教育反而成为空洞的说教。另一方面,在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中,我们的行为要求是低标准的另一极,常常将人际交往的“忌语”、文明行为的基本“承诺”、各种日常生活规则都纳入道德规范的要求。但这种行为上的低要求,从实际效果上看,并没有促使学生坚守道德底线,事实上各学校学生的道德水平呈下降的趋势。而且,高标准的强化教育导致了学生不同程度的逆反心理,部分学生“知其善而不为,知其恶而不改”。其实,道德观念要转化为自发的道德行为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内化过程,而其间的价值取向是内化道德观念,建构道德需要,产生道德意志,外显道德行为的心理基础。懂得大道理,不等于自发产生道德行为,不说“忌语”、遵守“承诺”也不等于提高了道德认识。一个学生只有真正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才能获得更好的立足社会的无形资本,才可使个人的发展更全面、生活更幸福,使人类社会更美好。对于个人和民族而言,失去了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就会在经济大潮、知识风暴的冲击下无所适从、自身的幸福感降低。所以学生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实际上就是关注自身生存的最佳状态,激起自己的理想主义冲动,满足个人的精神需求,使自己获得心灵的自由,使个人的现实生活得到升华。
  
  二、学生品德的结构
  
  任何道德品质都包括“知、情、意、行”即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因而学生的品德修养也应当从这四个方面加以引导。
  道德观念是指对道德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其中包括道德概念、原则、信念与观点的形成以及运用这些观念去分析道德情境,对人、对事和对自己的言行作出是非、善恶等的道德判断。学生在获得道德知识和经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着抽象与概括的道德观念同具体的、特殊的道德观念的认同,前者反映的是社会道德中带有原则性的方面,而后者反映的则是受社会肯定和赞扬的比较具体的特殊的行为方式,两者在本质上虽然是一致的,但在道德观念的发展水平上却有显著的差别。青年学生的思维活跃,情感炽热,目光敏锐,他们对现实矛盾、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充满好奇,充满热情。教育者应当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价值观分析的过程,消除价值观困惑和混乱,保持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致,并通过对生活现实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推理和抽象化,在完成正确道德判断的基础上,促进道德观念的发展,让学生在选择、行动的过程中提高自己分析和处理各种道德问题与社会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感受到个人对集体、对社会的强大责任感,提升学生个人品德发展水平,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道德情感是伴随道德观念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就是人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对某种道德行为的爱慕或憎恨、喜好或厌恶等情感体验。强烈、健康的道德情感对品德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个体道德行动的内部动力,也是一种自我监督与自我检查的力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首先通过感情表明他们的需要,通过感情与他人建立或割裂联系,人们常常以他人的情绪表情和事物信息的情绪性作为鉴别判断的线索,以自己满意、不满意,肯定或否定的情绪化特征作为不加选择的第一反应。所以,人的所有道德要求都以人的情感为基础,如个体的爱国主义品质是以爱国情感为基础的。充满感情的、基于对学生个体尊重的道德教育使学生形成发自内心的、有情感支持的、内化的道德观念,如:诚实、公正、分享、合作、利他、同情和对人的尊重,当这些道德品质成为学生个性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时,学生在发生道德行为时就会产生积极的道德情感,并获得道德审美和精神享受。
  道德意志是在自觉执行道德行为的过程中,克服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时所表现出来的意志品质。道德意志实际上是道德观念的能动作用,是人利用自己的意识通过理智的权衡作用去解决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这种力量经常在人为实现道德目标的行动中,通过采取积极进取或顽强自制两种形式得到具体表现。意志与行为紧密相联,体现在行为之中,是调节行为的精神力量。一个人有了道德观念,但是否引起行为,能否抗拒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诱惑,使道德动机在内心冲突中战胜其他非道德动机,往往取决于其道德意志力。道德意志在道德观念转化为道德行为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道德行为是人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对待他人和社会有道德意义的活动。它是人的道德观念的外在具体表现,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道德行为有两种不同的水平,初级水平的道德行为是一种不经常的、不稳定的、有条件的道德行为;高级水平的道德行为是一种无条件的、自动的、带情绪色彩的行为,即道德习惯。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能使品德从内心出发,不走弯路而达到高境界;而不良的道德行为习惯,会给改造不良品德工作带来困难。道德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律行为,学生道德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学生内在主体精神和能动性的激发和激活。
  
  三、学生品德修养的途径
  
  学生的品德修养包括个人道德观念的内化、道德情感的体验和在道德意志参与下的道德行为训练。
  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品德是社会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个人品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离开社会道德谈不上个人品德。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学生个人品德的修养必须在包括学校校园在内的整个社会环境中进行。就社会道德舆论和道德关系等社会、校园环境的影响与学生内心的认同二者对学生品德修养而言,前者是外因,后者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于心理尚未成熟的学生而言,群体或小团体的价值取向和大众化的行为方式对其道德观念、道德行为的影响尤为突出。学校应当把社会交往活动作为学校品德修养的主要舞台,通过班级、社团、宿舍等组织或团体引导学生在社会交往和共同遵守规则的过程中,了解道德行为的意义,发展相互了解、相互评价的能力,从而摆脱外在的道德强制的影响,形成客观的自我认识,产生正确的自我评价,形成自己的道德观念,并在社会生活中自觉进行自我约束,在实践中真正理解道德观念的内涵,学会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将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内化为个人的情感和意志,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态度,使追求崇高、自我完善的个人意愿外化为合乎社会主流道德规范的行为和习惯。
  道德的最终意义在于它是人生活的一个方面,是为了人更好地生活、或为了改善人的生活质量而设。作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它决不仅仅是约束人的枷锁。因此,学校的德育应当从注重基础情感和间接情感培养入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相关的道德概念,并且使这种观念与一定的情绪体验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体验道德生活给人带来的自慰、自足、兴趣、憧憬、希冀等心理上的愉快和舒适。充分发挥学生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与具体、生动事例的感染作用,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从而扩大他们道德实践的间接经验与情感内容,学会从道德理想、道德行为中获得高尚感、美感等精神上的享受。例如从爱自己、爱父母、爱班级、爱母校、爱家乡、爱祖国这些具有相似心理结构的基础社会性情感入手,理解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具备的相应的道德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的训练包括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和对不良道德和行为的矫正技术等两个方面。首先通过教育者的教育措施和学生中榜样的确立,使学生了解正确的道德内涵和健康积极的价值观,了解能更好帮助自己成长的行为方式,产生自觉练习的意向,通过榜样模仿和自我修正逐步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内化为学生自己的品德。在学校的各项道德行为训练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应尽量创设按规定的方式一贯行动的条件,尽可能不给学生重复不良行为的机会。对学生道德行为的结果和练习的进步情况,及时给予强化,以巩固教育成果。其次是行为矫正,行为矫正可以从自我行为调节和外界奖惩两个方面进行。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在公平、守纪等原则规范下,从学生学习和生活行为入手,科学适当地利用矫正技术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在行为矫正过程中,应当以沟通为主要的教育方式,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个人世界,从情感及其发生的情境入手,让学生切身理解并认同道德规范,合情合理地帮助其完成道德行为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责任编辑 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