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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目的观的发展

作者:孟先梅 冯旭洋




  1904年,张之洞等人合订《奏定学堂章程》,语文开始单独设科,至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了。语文教学目的是语文学科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梳理百年来语文教学目的观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于今天在西方教育话语主导下不断改革中的语文教育而言,是大有裨益的。
  语文教学目的的界定,我们结合教育目的,从语文课程标准或语文教学大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主要有三个尺度:国家、社会、个体。国家尺度强调语文学科的国家意志,社会尺度强调语文教育的社会要求(主要包括听说读写能力),个体尺度强调语文学习的主体价值。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了语文教学目的价值取向。
  1904年语文单独设科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语文教学目的观的发展表现为:
  
  一、国家尺度的增强
  
  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一个有效而必然的途径是思想意识的统治,保证统治阶级的意志成为整个国家的意志,其价值标准成为全体国民的价值判断标准。而实现思想意识统治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是教育。
  语文教学大纲作为法定性的教育文件,是国家教育意志的集中代表与直接体现,因此,政治思想教育必然成为语文教育目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936年、1940年课程标准的教学目的中提出“了解固有文化”,“唤起民族意识、发扬民族精神”,它是时代的客观要求。在民族危亡、国家存亡时刻,民国政府企图通过教育挽救民族、国家。因此,加强了教育中国家、民族意识的灌输。语文教育则通过挖掘语文的文化性、民族性,来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精神,却易使语文教育走向政治化的边缘。
  
  二、社会尺度的转折
  
  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与1913年《中学校本课程标准》之中,强调了对学生阅读、写作的训练。从1929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开始,除规定学生阅读、写作能力之外,还增加了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流畅地叙事说理,表情达意之技能”。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及听说能力,但客观上已将听说能力包含其中。
  在这一时期,有许多语文教育者已将听说能力的培养明确写入自己的著作之中。如胡适于1920年发表的《中国国文的教授》,其中作者自拟了“中学国文的理想标准”:①人人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②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③人人能作文法通顺的古文。这里就包括了听说读写能力。将听说仅局限于演说、谈话未免有些狭窄,还不能完全涵盖听说能力的外延。阅读限于阅读平易的古文书籍,也显得有些不合时令。
  还有一位在著作中较早地、具有代表性地明确提出培养听说读写能力的语文教育家是黎锦熙。黎氏1924年出版了《新著国语教学法》(商务印书馆)。该书第一章“国语教学之目的”指出:语文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文字和语言,都是代表事物和思想的符号;文字这种符号是用手写,用眼看的;语言这种符号用口说,用耳听的,不过运用的功能不同罢了,所以文字和语言的用处,虽各有所长,但是四项用处可看作共通的”。从黎氏的“国语要旨”中我们可以看出,语文教学“形式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听说读写四种能力。四种能力的训练,读听在于培养理解能力,说写则在于培养发表能力。四种能力要“适应社会上的应用”。黎氏明确提出听、说、读、写能力并举,这与语文课程的规定是相一致的,也是全面的,而其“适应社会上的应用”则突出了语文的实用性,符合语文学科的性质。语文既然是工具性学科,就要学会使用这个工具。这一认识是深刻的。
  我国历史上语文教育重读写、轻听说,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转折,在语文教育中同时注重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是与近代的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密切相关的。
  1917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三届大会决议《推行注音字母以期语言统一案》,要求教育部速定国语标准,推行注音字母。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国语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白话文兴起,国语的推行又和席卷全国的白话文运动结合起来。
  历史上的文白之争始于晚清,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在文化教台上的必然要求,经过一些学者及革命运动的努力而有所发展。虽然其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有着浓厚的改良主义的性质,但它终究使传统的语文教育通俗化。“五·四”的白话文运动较之晚清改良主义的白话文运动,更具有蓬勃旺盛的生命力。经过胡适、赵元任、蔡元培、钱玄同、刘半农等学者的大力提倡,与“选学妖孽,桐城谬种”的斗争,白话文普遍深入文化教育领域。
  面对教育界声势浩大的国语运动、白话文运动及其取得的可喜成果,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20年1月12日训令全国各国民学校先将小学一、二年级国文改为语体文。随后又发出通告,学校文言教科书分期作废,这样使言文一致得到了官方的认可。截至1922年止,一律废止小学各年级用文言文编写的国文、修身、唱歌等教科书。从此,学校以“国语”为标准语音进行教学,中小学其他各科教科书以及大学讲义逐渐全部使用白话文。学校教育用国音正字,用国语教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重大改革,它使语言文学史接近于人民的生活实际,有利于教育和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重要的是,国语运动改变了书面语和口语脱节的状况。这样使传统的读写与听说分离逐渐走向了听、说、读、写的统一。
  解放前,在语文课程标准之中明确提出培养听说读写能力观点的见叶圣陶先生于1949年8月写的而当时并未发表的《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草稿》。1949年4月,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叶圣陶任主任委员。经讨论同意后,由叶圣陶草拟《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供内部交流、讨论,未正式发表。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为适应中学语文教材改革的需要,由《中学语文教学》杂志在当年的第六期将叶老所拟《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公开发表。发表时,在原题后加上“草稿”二字,以准确反映历史的实况。在标准草稿中,他说,初中“①听人说话能够了解对方的要旨,不发生误会。又能够加以评判,对或不对,妥当或不妥当,都说得出个所以然。②对个人或公众能够说出自己的意思,能够作辩论,不虚浮,不夸张,老老实实,诚中形外。说话的时候又能够不违背伦理和我国的语言习惯,明确,干净,不含糊,不罗唆。③能够就词汇、语法、修辞格三方面区别方言和普通话,能够彼此转译,达到相对的准确。④能够自由阅读适合程度的各种书籍、报章、杂志、文件,遇有疑难,凭自己的翻检和参考大部分能够解决。⑤能够写出自己的意思,像第②条所说的”。高中“①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个方面,承接着初中的第①②④⑤四条,更求其提高。②能够通解普通文言。能够辨明口语和文言的区别,将文言转译成口语达到相对的准确”。
  
  三、个体尺度的诞生
  
  1923年以后的课程标准还有一点与以前的明显区别之处,其中提出了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培养学习语文的兴趣是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的表现。前面提及的语文教育家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教学法》中,提出了“个性与趣味的养成”。
  早在1912年12月2日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中就指出:“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1931年9月3日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在目标中规定:“注意青年个性及其身心发育状态,而予适当的指导及训练。”在课程实施纲要中规定:“学习之事项,应尊重个性,使之自由活动而发挥其特长。”在这一时期的教育,语文教育中逐渐提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尊重学生个性,是近代“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教育学取法西方的结果。
  “五四”运动前后是西学东渐的鼎盛时期,那时一些留学人员返回祖国,他们学贯中西,归国后致力于中国的教育事业,将西方先进的教育思想与中国传统教育相结合,推动了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如胡适、陶行之等。
  同时也有一些国外学者应国内人士之约来华讲学,如美国著名教育史家、中等教育专家孟禄,对当时中国教育改革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孟禄指出中国教育要走共和民主之路,要注重人格的教育,减少国家观念。培养学生独创能力,自主精神。这使清末以来中国教育借助日本接受西方教育理论的取向转向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实用主义教育理论,从而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里审视和接纳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学说,但同时也开始疏离了传统教育。另一位是美国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杜威(1859~1952),他的教育思想对中国教育界的理论与实践都产生了深广的影响。
  西方民主、科学的教育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影响波及整个教育界,使国人在教育理念上涉及教育家的论述中无不渗透着时代的光茫,表露出西方教育思想的痕迹。但要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以西方教育理念救治中国教育千百年来的痼疾,还是远远不够的。
  1904年语文单独设科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从总体上而言,语文教学目的观的发展是健康的。语文教学注重文化性的挖掘,借以唤起学生的民族意识,发扬民族精神;由片面培养阅读、写作能力走向全面培养听说读写能力;受西方教育学的影响,开始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以及学习语文的兴趣。
  语文教育目的观的健康发展是近代教育救国思想的推动及影响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发展的大背景,语文教育的发展系于国家动荡、民族存亡,在摇曳中也表现出了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