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品德教育要感动学生
作者:王光辉
三、 重在使学生行动
“重在使学生行动”意指两个方面:一是将“行”作为品德教学的目标,落实到学生的实际行为表现中。品德教学要解决“懂”(懂得思德的相关知识)、“信”(确立起相应的思想道德信念)、“用”(实际表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但“懂”和“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用”。二是将“行”作为品德教学的手段和方法,即组织学生在实际行动中锻炼思想,培养优良品德和行为习惯。
1.引领行动。引领行动的总要求是强调教师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课程标准提示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要求,加强对实践行动的组织和指导。做法上指向两个方面:一是解决问题,即引导学生面临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去解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包括让学生面临需解释的现象或事实,或布置旨在解释现象或寻找实际运用该现象的途径的问题性作业等,然后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开展实践活动。要求激发动机与说理相结合,提高学生对参加实践行动意义的认识,同时设计实践行动的适当的具体目标、内容和方法,激发学生参与实践行动的内在动力;提供组织化、活动化条件,并在实践行动过程中对学生有严格要求和督促检查,使他们按照活动的要求去行动,防止和纠正方向和目标偏差;加强总结评价,总结实践行动的情况、评价目标达成度和小组集体及突出的个体的行为表现。
2.自能行动。“引领”行动强调了教师对于学生实践行动的组织和指导作用,“自能”行动则强调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主体性水平。学生的自能行动是德育的最高境界。这具体反映在四方面:一是选择性水平,表现在学会选择,正确选择行动方向和方式、筛选和加工外界信息。二是自主性水平,表现在具有自主意识,有明确的行动目标和态度;把自己看作教育的对象,能对实践行动进行自我支配、调节和控制,以达到预期的行动目标。三是主动性水平,表现在根据教学要求积极参加实践行动,以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去主动地同化外界的教育影响,从而实现自己的新的意义建构。四是创造性水平,不仅表现在实践行动本身及其结果上,而且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品质上。当然,“引领”和“自能”是学生实践行动的两个方面,需要相互促进。学生的“自能”行动需要教师安排时适应学生的认知和实践能力,适应学生的如上要求。品德教学的实践往往表现在明理、辨析、导行三个方面。
综上所述,让学生感动,促进学生富有选择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生命生成,需要“情动”、“心动”和“行动”。“情动”、“心动”和“行动”三者既是有区别的,又是相互交融的,体现了学生道德发展的条件、过程和结果,这应当成为品德教学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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