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幸福教育的必要张力:感知幸福与创造幸福

作者:张 毅




  从某种层面上说,人是生物世界的一分子,趋利避害是人的自然本性,人来源于生物界,但借助思维和劳动,又超越于生物界,创造着人类自己的幸福,与自然和谐共生,所以人之为人首先是个“生物人”,也是个“经济人”。英国经济学家边沁(J.Bentham)认为:“人类就像一部活生生的‘损益计算器’一样,每个人皆忙碌地安排着自己的行动,以使他的加减计算器从这种行为中获得最大的幸福。趋乐避苦是人的普遍规律,只有体现在苦乐之中的个人利益是具体的、实在的。个人能唯一信赖的,也就是他自己的利益。因而,任何个人行为以及所有社会现象都服从这条规律。”当然我们不能把边沁所说的误解为是在强调个人利己主义,而应站在全人类的角度来评判功利原则——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显而易见,作为“经济人”,一定需要具有高度理性的人,在为自己创造幸福生活的同时,也为他人创造着幸福,为他人服务。
  因为人是社会中的人,脱离了社会的人就会降位到生物层面上的“人”。只有共建出群体的幸福,个体的幸福才能具有真实的前提,并且,群体的幸福才真正是个体所追求幸福的最高境界!由此可见,群体的幸福为个体的幸福提供了保证和理想追求。
  从这里可以看出,人是生物人、经济人,是社会的人,个人幸福是以群体幸福为基础并与之和谐统一,而群体的幸福需要每个个体通过对自然和自身的理性认识,进行合理的创造,这一切都必然要求对人的理性精神的培养。其中实用理性是人类最基本的理性形态,人类最基本的、最早的教育形态也是实用理性教育,也就是为人类更好生存的教育。因为理性的产生、形成,是人类千百年来积淀、博弈、选择的结果。以理性为根本的知性教育,是幸福教育的核心内容,学校教育要密切地与当前及未来生活的实际联系,普遍提倡对个人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因为,作为价值形态与价值创造的统一,幸福不仅仅意味着感性需要或诗意理性的满足,而且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形式。
  
  五、 畅想理想的幸福教育
  
  教育的基本规律是教育与人、社会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而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个人的幸福同样离不开群体的幸福。如果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群体的幸福,来谈论个人的幸福,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幸福,是一种奢望。再者,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与为人谋求幸福的教育二者之间不仅是不相矛盾的,而且是内在一致的。所以,理想的幸福教育理应是教育目的的应有之意。
  理想的幸福教育应该是诗性教育与知性教育的内在统一体,不可偏废任何一方。在教育实践中必须要处理好诗性教育与知性教育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既要保证教育过程的幸福,更要使教育结果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其实,理想的幸福教育的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之间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因为幸福的教育过程为学生心智的发展、价值观的形成、人生目标的树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学生在未来对幸福生活的创造提供了精神动力与技能储备;幸福的教育结果反之又为幸福的教育过程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证和理论支持。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即为了人类的幸福生活,必然地,以发现、创造幸福、享用幸福为核心的幸福能力的培养在幸福教育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作用,何况,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更需要具有幸福能力的人去创造幸福。幸福教育是联系教育与生活的纽带,幸福教育不是对生活本身的简单回归,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又要超越于现实生活。再者,就目前我国教育发展而言,存在的主要矛盾是现阶段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而矛盾的解决要依靠科技的发展、人的创造幸福能力的发展,让更多的人更好地拥有幸福教育。我国当前教育必须在重视以“科学知识”教育为核心的知性教育下,通过诗性教育对精神的灌溉才能使幸福教育更加丰满。
  
  参考文献
  [1] 张忠仁.幸福教育的目标:内在尺度对外界境遇的超越[J].教育科学,2007(2).
  [2] 于伟.现代性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83
  [3] 卢梭.爱弥尔(上卷)李平沤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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