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寻求“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之间的平衡
作者:王志南
深刻的认识。同时,数学教材本身也有着许多可以供学生探索发现的内容,可以说,绝大多数的知识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发现。但是,我们并不能以此断定发现学习一定优越于接受学习。因为,实践中我们也发现,虽然后进生在发现学习中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积极的参与,然而因其认知水平的不足,在学习过程中收获甚少乃至无所收获。正如案例2中,虽然少数学生通过“画线段图”发现了一个数除以分数的计算方法,但这种少数个体思维的活跃与发展并不能代表学生群体的思维发展。
研究表明,发现学习有利于基础好、智力好的学生,而不利于基础差、智力差的学生,尤其在一个学生认知水平参差不齐的班级采用,会在成绩上产生比较严重的两极分化。进而,“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一个悖论。主观上,我们需要发现学习,发挥学生主体性,让学生自主发现数学规律和数学知识,客观上,发现学习的过多运用,对学生主体地位的过于尊重带来了学生掌握数学知识和技能的削弱,导致了学生在起跑线上的两极分化。
3.如何在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之间寻求平衡
笔者以为,改革不能搞所谓的“矫枉过正”,《中庸》中的“极高明而道中庸”,正是我们要把握的秘诀一寻求平衡,在平衡中深化,在平衡中寻求突破。那么教师该如何在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之间寻求平衡呢?
事实上,在学生的实际数学学习中,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需要的,它们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学科特点、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年龄特征来决定,通过寻求平衡,更好地实现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的融合与互补。因此,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融合起来使用。概念类的知识只要让学生有意义的接受,记忆就可以了。而对于一些数学运算定律、法则、图形面积的计算、体积计算公式,由于其内容的多样性和探索过程蕴含的丰富价值,可以让学生去尝试发现学习。
进一步而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要将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截然对立起来,而要努力做到“接受中有发现,发现中有接受”(特级教师沈重予语),实现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在更高层次上的融合。比如上述案例2中,设计上可以作这样的改动,当学生探究之前,教师不妨进行必要的讲解与铺垫,“1小时与3/10小时有怎样的关系?1/10小时行驶的路程你会在图上表示吗?”然后让学生尝试画线段图,启发更多的同学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更多的学生发现计算规律,促进学生整体的数学思维发展。
经历了以上的分析和思考,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并非水火不容、互相排斥,只要我们寻求到它们之间的平衡点,那么,两者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从而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状态。
责任编辑:陈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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