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抒情和幽默的奇妙结合

作者:孙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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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理由】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当代散文的一大发展就是幽默散文的风起云涌。幽默的笑,大抵以荒谬的审丑为前提。这当然是对散文审美,诗化抒情过度泛滥的反拨。然而如审美过度化为滥情一样,审丑过度则化为滥恶。周晓枫的散文中,很有智趣的,很有情趣、很有谐趣的为数不少,也许这一篇并不是她最精彩的,但是在审美的抒情和审丑的幽默、情趣和谐趣的水乳交融上,却是难得地显出了心灵和文笔的精致。
  
  简单地以人为中心,以人的狭隘实用价值为准则来判定动物的生死和善恶,这种观念已经比较陈旧了。人类日益痛切地体验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人类得以持续生存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动物的爱护成为具有时代特点的人文景观。爱护动物,正在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正是因为这样,在《小地主》中,一只不知名的小鸟,才会被描写得那么可爱。小鸟本来是不起眼的,作者用什么手段让它显得可爱呢?我们来看第一段:
  
  它歪着脑袋,嘴巴向上翘成45度角——我看不出恐惧和紧张,它的表情就像在示威。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雏鸟,因为它的神情太天真了,有种孩子式的任性。我初见到它时,它正扑腾着翅膀,累得气喘吁吁,却收效甚微地停在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它是急于成长,趁父母不在就翻窗跳出家门,还是太过淘气,总在试飞练习中逃课才造成今天的危险局面。我弯腰拣起它,它用小翅膀用力拍打着我的手,并发出带着感叹号的抗议。我教育它说:“别动,有猫!”
  
  要把小鸟的可爱分析出来,就得抓住文章中的关键词。第一,抓住了小鸟的特点,关键用语具有孩子(婴孩)的特点:“表情就像在示威”,“神情太天真”,“孩子式的任性”,“趁父母不在就翻窗跳出家门”,“太过淘气”,“逃课”,“带着感叹号的抗议”。所有这一切,与其说是对小鸟的形容,不如说是对孩子的描述。其妙处在于把鸟的特点和孩子的特点,结合得很紧密,又错位得很智慧。第二,这里隐含着作者对这头小鸟特别的感情,说它“太过淘气”,“逃课”,看出它是在“示威”,但是仍然带着欣赏(“孩子式的任性”“神情天真”“带着感叹号的抗议”),令人想起面对孩子的淘气,表面严厉,实质无法掩饰其欣赏的大人。在这样的字句里,对于小动物的关爱和对于孩子的疼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疼爱竟使作者把小鸟真当成孩子,居然对它说起话来,对他进行“教育”。教育这两个字,看起来很平常,并不是什么美丽的形容词,但是,在这里却透露出作者的一种为自己对于小鸟的疼爱到了着迷的程度。第三,从这里,可以看到行文中有两个情调,一是调侃,具有幽默的特质,;二是疼爱,具有美化的、抒情的特质。文章的才气就在从一系列平常的词语中蕴含着双重的意味。
  这种疼爱得着迷又不无调侃的心情,更明显地表现在下面的逻辑。有室友认为是乌鸦,有的认为是喜鹊。作者总结:
  
  说它是乌鸦的人,肯定是出于嫉妒。
  
  疼爱到了不惜冤枉人的程度,明显是一种偏爱,显然是无理的,正是无理,才显出偏爱,偏爱才有趣味。四平八稳的爱,反而无趣。不可忽略的是:这种趣味和一般的情趣是有一点不同的。“嫉妒”,在词典里的词义和这里文本的语义,既不相同,又不是完全脱节,而是部分相通(嫉妒他人的可爱),部分又似乎不太相通(人不见得会去嫉妒动物的可爱),这种的词义交叉,在我的幽默理论中,叫做语义“错位”。由这种错位产生的趣味,不但有一般的抒情的趣味,而且有令人会心而笑的趣味,也就是诙谐、幽默的趣味。
  要把这贯穿在全文之中的幽默的趣味分析出来,就不能离开关键词语。一个词,在字典里的用法是有限的,而在具体的上下文中或者文本语境中,用法、语义又是无限的。几乎每一个词到了不同的上下文中,都会有不同的变化。
  虽然幽默的诙谐和抒情的诗化,属于不同的风格范畴,二者在美化和“丑化”上似乎有矛盾,但是,周晓枫却得心应手地使二者水乳交融。
  接下去,作者写小鸟:不领情、翻白眼、不理人、气愤地盯人,都很有趣。这种趣,一来是写出小鸟的无知,同时又写出了作者对它的欣赏:孩子气。正是在这里,流露出了作者对小鸟的一切,从任性到调皮,从娇气到放肆,都极其欣赏。即使自己的好心收养,可能被其家庭误解为“绑架”,也极其坦然。好心照顾小鸟,结果是它在自己的口袋里大小便。在生活中,这是很煞风景的,是一点诗意也没有的,一点抒情的趣味都没有的。但是,在周晓枫创造的境界里,却营造出另一种趣味,这表现在她下面的一句神来之笔:
  
  它使我成了一个有味道的女人。
  
  “有味道的女人”明显是有贬义,而且贬义很重,通常让人联想到脏,甚至暗示道德上有缺陷的意味。这是有意夸张其丑、渲染自己的狼狈,但是,狼狈中有趣。与其说是怨言,不如说是自得之美,这使我们想起了象征派诗歌中的“以丑为美”。不过象征派以丑为美,仍然是抒情,而在幽默散文中,以丑为美,却是美丑交融。难得的是,作者能把狼狈、煞风景写得有趣,把没有诗意的事情写得很有情趣,抒情和幽默,诗意的情趣和幽默的谐趣浑然一体。
  文章审美和审丑交融的风格是极其统一的,但是,在不同的部分,着重点又有所侧重。例如,根据它对食物的挑剔,给他起名叫“小地主”。这里的趣味,显然是调侃的趣味,超越了抒情的趣味。形容对自己小鸟的宠爱,用的不是美好的语言,而是在政治上带着贬义的词语。这种爱和贬,以贬表爱的错位,构成了谐趣。
  在本文中,可以感到,诙谐的趣味,所用的方法是作者的自嘲。不像诗人对于自我和环境采取美化的办法。在这里,明显不是在美化,相反,显然有意是在自我贬低。在幽默学中,这叫做自我调侃,或者自嘲。在美国的幽默学中,这是最为高尚的一类。文章到了最后,自我调侃可以说是达到了淋漓尽致的高潮。一方面坦然地把小鸟放在阳台上,让它自由地飞翔;另一方面,又为小鸟无力飞向自己的亲人而感到“侥幸的甜蜜”。可是在小鸟有了足够的力气飞走以后,她又为小鸟“不辞而别”感到“难过”。这以后,她又期盼,小鸟像文学作品中说的一样,返回来感谢她的“大恩”。当这种“故人重逢”的期盼不能实现时,她又“鼻子里喷着冷气”骂小鸟“小没良心的,哼!”坦然把自己的虚荣写得可笑,浅薄,带着一点自私的性质。
  《小地主》所调侃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人类内心深层潜在的弱点:自私而虚荣。尤其到了最后,文章中说,她希望“小地主”也有一点虚荣,日后有向同伴夸耀的资本,吹吹自己年少时期在人类社会的经历,说起它曾经遇到过一个人:“虽然有时不太温柔,可是心眼还不坏。”这样的幽默,就更有抒情的特点了。因为,这不但自己嘲弄了自己的虚荣,而且表扬了自己的“心眼还不坏”。把调侃和美化结合得这样自然,这样的谐趣和情趣就更经得起欣赏了。
   (责任编辑: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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