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老头人穆什兰嘎

作者:多丽丝·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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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看来,在爹爹农场的林子里闲逛的那些年头真好。像别的白人农场一样,地大多荒着,这里种了一点,那里种了一点,耕地之间到处是树,要不就是无人过问、长得很长的杂草,还有荆棘和仙人掌。在雨水冲出的沟壑里,也长满了草和荆棘,还有一些裸露的石包。不知道何年何代,有块石头从非洲温暖的泥土里冒了出来,后来经过来自千里万里之外的太阳和风的不断打磨,凿出无数的洞眼和蜗牛纹。石头正好托得起充满遐想的小姑娘。在她眼里只有一条朦胧的、杨柳夹护的河流,还有一座微微发光的城堡——有小姑娘在唱:
  网飞起来了,越飘越宽,
  镜子破了,这边,那边……
  当她从玉米秆夹成的绿色巷道挤过去时,弯弯的叶子活像洒满了阳光的大教堂,脚下的红土踩上去实实在在的,有着美丽的红星花边的独脚金似乎正要传唤在那里呱呱地发出警告的黑驼子:从北方寒冷的森林里生出来巫婆会突然从玉米地里冒出来,站在她的面前,然后,玉米地会消失和逃跑,把她撇在橡树交错的根须里,又密、又软、又白的雪下了又下,樵夫的灶里堆满了柴火,发出迎客的红光。
  睁开好奇的双眼看着阳光充盈,但是又荒凉而狂野的景色,白孩子本应以为这一切都是她的,因而视穆莎莎树和棘棘树为朋友,觉得心情舒畅,与四季的更替合拍。
  可是这个孩子看不到穆莎莎树和棘棘树的真面目,因为她的书里装的是外国的仙女,她的河都缓慢而平静地流淌着,她知道梣树和橡树的样子,还有那些生活在英国溪流中的小动物的名字,而表示非洲南部处处可见的“veld”(草原)这个词倒是陌生的,尽管她只记得这个。
  正是因为这样,有好些年,“草原”对她来说都不真切;太阳射来的是外国的阳光,风吹来的是异域的话儿。农场的黑人对她来说像周围的树木和石包一样疏远。他们并非人各有面,而是像蝌蚪黑乎乎的一片,难分彼此,只有当领钱的时候答的一声“到了,老爷”才能使人想起他们的存在。一个又一个季度,他们从数百甚至上千里以外的北方和东方来,在这里呆上几个月,然后会突然心血来潮,又到别的农场去。至于为什么,谁也用不着去打听;至于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或许远远地到了约翰内斯堡那些神奇的金矿,据说那里的工钱远远超过非洲这一带的每月几先令和一日两顿的几抔棒子面糊糊。
  孩子被调教得对这些安之若素:遇到手里的书掉到地上,仆人会从百十码开外跑过来为她捡;任随人家,包括与她一般大小的黑孩子,叫她“小姐”。
  后来,当感到农场太小,不能满足好奇心了,她经常夹着枪,带着两条狗,穿过一个个水塘,爬上一座座山峦,去老远的地方游逛。狗和枪都是壮胆的。有了这些,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每当有土著出现在一里开外的黑鬼便道上,狗就会一下子冲过去,把他像鸟一样赶到树上。他要是敢于用他那粗野而奇怪的话哄狗,就是脸厚。遇到高兴的时候,她会大笑一阵;不高兴的时候,就径直走了过去,对树上气得发疯的家伙看都懒得看一眼。
  当几个白孩子难逢难遇地凑到一块,会冲着路过的土著大喊大叫取乐;要不就唆使狗去扑他,看他逃命的样子;要不弄一个小的黑孩子来,当小狗逗着玩——当然,前提是他们自知罪过,既不敢扔石头,又不敢拿棍子打狗。
  再后来,孩子心头起了疑问;既然不易找到答案,这些疑问又被逐年增长的傲慢给压了下去。
  即使把在家里做事的黑人当朋友也是不可能的。这不,一听她跟某人说话,她妈就会忧心忡忡地跑过来说:“走开,不准跟土著说话。”
  经过长期的灌输,危险和不快的意识逐渐成形,以致听到仆人英语说错了,或者搞不懂命令,她都会毫不留情地大笑一阵——发出一阵令人感到恐惧、同时也包含着自己的恐惧的大笑。
  大约在十四岁那年的某个黄昏时节,我沿着刚刚耕过的、露出大块大块新鲜红土的玉米地往前走,高一脚低一脚地朝对面红浪翻滚的雨塘走去。人畜已经静息,是倾听的时分,有鸟在树与树之间传递着连绵不绝的哀号,大地、天空、树叶的色泽有的暗淡,有的金黄。我的枪在臂弯里夹着,狗在脚后跟着。
  前面约莫几百码的地方出现了三个非洲人,正绕着巨大的蚁塚走。我吹口哨让狗回到跟前来,枪一甩一甩地继续往前走,等他们恭恭敬敬地闪到一边去给我让路。想不到他们竟然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两条狗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等候着扑击的命令。气一下子朝我冲上来。土著见了人不让路,这不是明摆着的脸厚吗? 在他们中间打头的是个老头,头发已经斑白了,弯着腰拄着棍子,肩上搭着条像披风的猩红毯子。后面跟着两个年轻人,带着捆扎好了的锅、矛和斧子等。
  这帮人与众不同:他们不是出来找活干的,神情里有一种目标明确的庄重。就是这种庄重使我没有骂出声来。我不声不响地往前走,轻轻地招呼着不停咆哮的狗,直到离他们只有十来步了。这时老头才停下来,把毯子提了提。
  “日子过得好吗, 小姐?”他说,用的是当地人不分早晚的那种问候语。
  “日子过得好吗?”我回了他的话。“你们到哪里去?”说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尖。
  老头讲的是土话,跟着他的一个年轻人恭恭敬敬地走上前来,用英语一字一句地说:“我们头人过河去看兄弟。”
  哦,怪不得,原来是个头人,我心里想,并且顿时明白了,老人为什么会骄傲地站在我面前,做出平起平坐的样子——岂止平起平坐,甚至高出一筹,因为他懂得礼貌,而我不懂。
  老人又说话了,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庄重神情,仍然站在十步开外,一边站着一个随从,眼睛不看我的脸(这对他们来说很粗鲁),而是看着我头上的树。
  “你是农场里乔丹老爷家的小姐吧?”
   “是的,”我说。
   “可能你爹已经记不得了,” 老人通过翻译说,“可是为羊的事我找过他。我还记得见过你。当然,那时候你还……”做翻译的年轻人把手在膝盖处比了比,笑起来。
  我们都笑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这是穆什兰嘎头人,”年轻人说。
  “我会对爹说见过你,”我说。
  老人说:“替我问你爹好,小姐。”
  “祝你日子过得好,”我客客气气地说,因为用的少,说起来很别扭。
  “祝你日子过得好,小姐,”老人说,并且侧身给我让路。 我走了过去,觉得枪晃来晃去的,挺不自在,狗狺狺地叫着,对失去了一次把土著当野兽追赶的游戏感到失望。
  没过多久,我读从前探矿的人写的书,发现了“穆什兰嘎头人的国度”。原话是这样说的:“我们的目的地是河的北面穆什兰嘎头人的国度。上那里去是为了求他答应,让我们在他的领地里寻找黄金。”
  对我这个从小习惯了把土著当作予取予夺对象的白孩子来说,“求他答应”这个说法太离奇了,使我以前的疑问不可抑制地又浮现了出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又有一次,来了个探矿的老手。他属于那些长期以来带着锤子、帐篷、锅儿在非洲到处游荡,并且至今仍然对找到未经开采的矿脉抱有希望,坚信可以从捣碎的岩石里筛出金子来的那帮人中间的一个。当聊到从前的时候,他又用了那句话:“这里曾经是老头人的国度。从对面那些大山一直延伸到大河边上,算起来总有几百上千里地吧。”“老头人的国度”,这就是他给我们这个地方取的名字;他没有用我们取的名字——一个新的、掩盖了对所有权的篡夺的名字。
  随着读到有关五十来年前开发非洲这一带的书越来越多,我发现穆什兰嘎老头人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所有的探险家和探矿人都认识他。不过,那时候他还年轻,也许书里提到的是他爹,或者叔叔伯伯什么的——这一点我始终没有搞清楚。
  那一年,我在农场里土著时常穿过的地方碰到他好几次。听说百鸟欢歌的大红土地那边是公认的迁徙大路。说不定我心里老是在想,遇到他,听他跟我打招呼,同他寒暄几句,就当是解答了那些萦绕在我心头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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