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凶案的文学预谋

作者:林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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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凶案与小说合谋其实也算是并不少见的文学事件,不过这时的小说常常倒向通俗,它能引发复杂心理中的一种好奇,并成为大众的一个日常化的重要谈资,作品母题大致不出善与恶的二元判断,其社会价值往往大过文学价值。而凶案题材中只有一小部分属于雅文学旗下的小说,才一方面充分考虑到凶案在民族心理上的特别投影,不在物质层面上过多渲染,变现实中的丑陋为艺术维度上的审美;一方面又在形式上对传统叙事方法有意克服,惯于以一种平静、客观的态度陈述,凶案本身不再是重要的写作目的,而只是小说走向美学归宿一个环节、一个手段,作家真正的用意有时干脆与暴力无关。如今这类小说数量不多,却弥足珍贵,它们成为中国当代作家有能力深刻洞悉人生、世界秘密的重要文本,成为汉语写作进行现代小说文体革命已然步入成功的典型物证。
  
  变乱中的文化喘息
  ——读汪曾祺《陈小手》
  
  汪曾祺的小说大都是对旧时岁月的悠然远望,更确切地说是他的眼神总少不得对自己童年枝叶的百般缠绕,篇幅可大可小,情节可繁可简,主旨可喜可悲,却都有着相类似的时空画框。比之当前生活,那些前尘往事更像是他创作的恒产,每一次轻轻触碰,都会获得响亮的回应。“小说是回忆”①为他的创作律条,这也就难怪他会那么专注地凝视从前,在他人属于泛黄、滞重的那些底色,在汪曾祺却是惹人怜爱的新绿。《陈小手》是汪曾祺《故里三陈》中的一篇,全文1500字许,是一篇小小说,是一篇放弃了技巧却不缺少经营的获胜的小小说,是一篇文字平静却暗含焦虑的小小说。作品借结尾处突然出现的一桩凶案,来写儒家刚健有为思想的一次遇挫,写进步文化一路行来的艰难步履。
  《陈小手》所展示的时代极少有产科医生,因为其时学医的大都是男人,他们又对“产科”不屑为之,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陈小手自是凤毛麟角难得一见的一个了。他的得名是因为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还比一般女人的手更柔软细嫩。“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他特别适合做产医;女人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陈小手为赶时间,常骑着白马飞奔,到各处去接生,他对生命充分尊崇与敬重,所以不在乎他人的讥讽,他热爱自己的本职;“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专能治难产的他“活人多矣”,他的工作卓有成效,他甚至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急需品”,他的作为有着一种难以替代的重要价值。
  可是命运没有给正处于人生上升期、对自己的事业豪情万丈的他更多的机会。最后一次行医,他救的是一个团长太太的命。“母子平安”后,团长设了酒宴,还赏20块大洋,却在他跨上马背的一瞬一枪把他击落。
  对于这一件事,若只看出“揭示了反动军阀的凶残和霸道,控诉了他们灭绝人性、天良的罪行”是远远不够的。举起那把枪的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从远古走来的陈腐观念。
  可能一心救死扶伤的陈小手自己并不知道,他的职业选择不过是社会变乱中昙花一现的文化喘息,他的行动一旦被权力阶层认清就会被扼杀的,因为他无意间成了一个旧体制的冲决、挑衅者。他的最终被杀就是一次文化突围的失败,就是一种进步倾向遭遇了断然的否定。
  对于那个时代来说,出现带有浓重象征意味的男性产医,是一桩敏感的文化事件,是一种过早到来的先进思想,它的声音很微弱,力量很单薄,社会禁忌会让它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注意到,每次陈小手接生已毕转身离开前总要向主人道句“得罪”,当然“得罪”可以看作是陈小手的谦敬之辞,但其中确有一种道歉的底色,他并不能够真正挺起脊梁。
  陈小手是一个人在战斗,而一个人是斗不过一个时代的。陈小手知道自己的工作重要,也对自己的医道有着充分的自信,但是“主流社会”“正统文化”是让他紧张而又无可奈何的。我们还注意到,“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大户、中小户人家态度的分别,其实是正统文化与民间文化在立场上的本质对垒。
  汪曾祺惯于用文字搭建一个艺术民间,《受戒》《大淖记事》《岁寒三友》《皮凤三楦房子》《职业》等等都是这方面的经典例证,他总是对下层百姓的生活样式郑重端详,而对“大户人家”会流露出诸多不屑。生活在“民间”的人们自然也会受到社会、时代的影响,他们没有生存于真空中,但是他们还保留了另外一种本色、率性的生活,甚至是时代文明之外的一种模式,有时这种模式与正统文化水乳交融,有时却又是对立的,这种“民间的文明”常常更尊重人的生命、权利、情感,更接近人的淳朴天性,所以《陈小手》里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一句,貌似极不经意的提及,其实是意味深长的。
  作为一篇小小说,表面上看,《陈小手》的形式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朴素的,就那么娓娓道来,似乎没用到太多的技巧,只让事件自己说话。小小说的结尾该是奇峰奋起、波澜陡转,正好赶在冲突顶点“骏马收缰,寸步不移”才好。《陈小手》偏偏在该结的时候却没结,而是又轻描淡写地添了几个字:“团长觉得怪委屈。”其实正是这几个字,使一个血淋淋的故事成为一场两种文化大打争夺战的文本。
  团长的杀人举动固然是流氓加屠夫的行径,但这件事并不单纯,因为“团长觉得怪委屈”并不是矫情,并不是惺惺作态,而是真相。我们不要忘了,他同样也是一个受害者,与他在战场上杀人不同,这次他成了一个罪犯,恶魔一样的罪犯,被一种陈规陋习障目的罪犯。他内心的矛盾、挣扎实际上是两种文化的角斗。团长置酒赏钱,是因为得子后一个父亲的欣喜;开枪杀人,是因为一个丈夫的面子遭受重创。换句话也可以说,团长置酒赏钱,是答谢恩人;送上一颗子弹,是惩治男性尊严的那个严重冒犯者。“剔除、驱逐、毁灭、绝灭等都是破坏的同义词。这些文明人的语言实际代表了‘杀害’的愿望——其意义是原始的自我防卫,不是虐待症的愉快感觉。”②团长的凶残举动为的是掩饰、遮羞,是离本能不远的防卫,是既蛮横霸道又脆弱无助的防卫。汪曾祺的文字里有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谅解。
  这样的结尾,意在言外而不在言中,作品留给人巨大的想象空间,掩卷瞑目,余音仍在耳际萦绕不去。汪曾祺关心的是人,人的变化,人类的前途,在这篇小说里,陈小手是被一种守旧思想的大力所扭曲、压扁的,但作家还是没有剑拔弩张,而是尽量克制。“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对于生活,我的朴素的信念是:人类是有希望的,中国是会好起来的。我自觉地想要对读者产生一点影响的,也正是这点朴素的信念。我的作品不是悲剧。我的作品缺乏崇高的、悲壮的美,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③
  汪曾祺曾对自己的小说作过划分:一部分作品感情是忧伤的,比如《职业》《幽冥钟》等;一部分则有内在的欢乐,比如《受戒》《大淖记事》等;另一部分常有苦味的嘲谑,比如《云致秋行状》《异秉》等。《陈小手》应是三者混杂一起,使人在愤懑中仍有所期待。
  《陈小手》陌生化的叙事策略是备受推崇的,它不声不响地演绎民俗原貌,心平气和道出凶案始末,近于谈往的语调,近于客观的文风,实际上是以舒缓写愤慨,以温和写嘲谑,以宁静写苍凉。作家更要以此来引发一种深刻的反省,这种反省在我们走向现代化的时候依然同样不可或缺,甚至更为重要。
  写凶案绝不是作家的真正用意。新生事物的艰难喘息,让我们看到了正统文化的固步自封;儒家刚健有为、急公好义思想的落败,让我们看到了进步文化执著向前时的巨大阻碍,看到了我们投奔现代文明时路遇的几丝尴尬。这些都不要紧,汪曾祺有足够的耐心,他也提醒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因为他坚信一切都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