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机智:中国现代随笔观念的艺术构建

作者:黄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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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智,原指人的大脑的“智能”或“创新精神”,欧洲在17世纪后,“机智”成为文艺理论的一个术语,特指文学家所具有的发掘出色的、令人惊叹的和似非而是的比喻的能力。现代的一般用法是从17世纪这个文体用法演变而来的,指的是一种言简意赅的语言表达法,是作家有意用来产生一种滑稽的意外感的手段。①我们这里所讲的“机智”,是指中国现代随笔家在运用悖论式思维进行创作中,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才智机敏、似非而是的语言表达法。随笔的机智文风,关键在于随笔家能否独具慧眼,发现事物的矛盾,并以出人意料之外的巧妙手段戏谑客体对象,从而赢得智慧之美。
  现代随笔家的机智,首先表现在才智机敏上,对事物有特别的洞察力和鉴别力,能迅速发现矛盾、揭示矛盾,以言语的巧妙,立刻压倒对方,并产生逸趣横生的艺术效果。赫兹利特认为:“采用诙谐和幻想的方式,将那在表面上似乎相同的各种观念或者其中潜在矛盾丝毫未被觉察的事物细致地分解或区别开来,这就是机智,好比将那乍一看似乎是完全相异的事物混同起来同样都是机智。”②因此,陈瘦竹指出,机智的人就意味着善于“同中见异,异中见同,旁敲侧击,出奇制胜”。梁遇春是一个特别喜欢做“反题”的随笔家。他以为真要得知识,求学问,不是上课堂听讲来的,而是在床上,炉旁,烟雾中,酒瓶边读书才能领略出味道来(《讲演》);人们正忙于讨论“人生观”,他大唱反调,探讨起“人死观”,以为我们对生既然觉得十分的乏味,为什么不勇敢地放下一切对生留恋的心思,默想死的滋味(《人死观》);社会中的人们一般都恭维“君子”,他却欣赏“流浪汉”,“流浪汉”富于幻想、勇往直前、生性快乐、个性特异,这种“流浪汉”精神,刚好能给麻木不仁的中国以一服极好的兴奋剂(《谈“流浪汉”》);人们认为小孩子的天真最好,他却不同于流俗,以为这是把无知误解为天真,不晓得从经验里突围而出的天真才是可贵的(《天真与经验》);他把整天一成不变地贩卖死知识的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员,不客气称为是“智识贩卖所的伙计”,因为他们将知识的源泉——“怀疑精神”一笔勾销(《论智识贩卖所的伙计》)……梁遇春随笔让人感到“怪”和“新”,就在于他善于抓住事物的矛盾,把握矛盾的另一方,使两者之间相互比较、相互衬托,从而导引读者进入新的观念层面,给人以思辨的新奇感和睿智美。
  钱钟书说,“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论快乐》)。他的机智也是表现在对事物矛盾的捕捉上。如他笔下“魔鬼”反客为主,滔滔不绝地大谈“你的识见竟平庸得可以做社论”、“自传就是别传”等等(《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法语中的喜乐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的,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你要永久,就该向痛苦里去找。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钱钟书揭示了人生对快乐和痛苦抉择的悖论性问题(《论快乐》);他认为,西洋成语称笑声清扬者为“银笑”,假幽默像搀了铅的伪币,发出重浊呆木的声音,只能算铅笑(《说笑》)……这些都是随笔家的智慧的独语。在他笔下,人们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他可以发现其缝隙,发掘其矛盾;另一方面,人们以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他可以发挥奇思妙想,挖掘出类似点,进行创造性的阐释。这就是随笔家智性的巧妙表达。如他的《吃饭》,一开头就一语惊人:“吃饭有时候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钱钟书以人们每天都离不开的“吃饭”为例,这是平常得再不能平常的形而下的事,但他阐发的是一个形而上的道理,即“一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了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你看,钱钟书能从“吃饭”的社交功用里,发掘出背后许多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来:
  
  社交的吃饭种类虽然复杂,性质极为简单。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反过来说,把饭给与没饭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无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赏面子就一变而为丢脸。这便是慈善救济,算不上交际了。
  
  钱钟书这一见解相当深刻和精警。如果说,“吃饭”这种人的自然本能需求,一旦被当作一种权谋来运作时,它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主权旁移”的异化现象。钱钟书的机智还表现在打破思维惯性,实现思维的大跨越,玩索差异,异中求同,化二为一。如《窗》中称:“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愈远了。”这是把情人幽会跳后窗与学者做学问之事联系在一起,从而顺带一枪讥讽了学者所谓做学问的捷径。又如《释文盲》里说:“看文学书而不懂鉴赏,恰等于帝皇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却无能力!”不懂文学鉴赏的“文盲”,与后宫的太监简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但钱钟书却“远取譬”,把相隔很远的事物出人意料地联系在一块,以激发读者丰富的联想,获得深刻的启迪。
  其次,笔者以为,随笔家的机智还反映在修辞策略上。随笔家在进行艺术构思时,常表现出居高临下、游刃有余的主体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通常不是直接的表露,而是通过“修辞”行为而体现的,这就是随笔家的机智。弗洛伊德曾把机智分为“无害机智”(harmless wit)和“意向机智”(tendency wit)。“无害机智”是一种不带恶意地引起听者的大笑或微笑;“意向机智”是一种挑衅性的机智。这种机智以辞令上的讥笑性变化,直接对某种特殊的物体或靶子发笑。在中国现代随笔作品中,既存在着“无害机智”,这反映在随笔家撰写大量的知识性、趣味性的作品里;但具有较深刻思想的作品,往往带有随笔家的“意向机智”,是以言语上的修辞策略而达到出奇制胜的艺术效果。
  周作人是一个极富机智的随笔家。他曾称:“我平常喜欢拨草寻蛇地说闲话,惹得几件小祸祟。”③不过,他“拨草寻蛇”功夫并不是许褚式的赤膊上阵,而是有巧智、有策略。《前门遇马队记》,便是他运用悖论式思维而表现出来的机智文风的典型例子。文章记录了1919年6月5日,他去前门买东西时,在路上被一队骑着高头大马的军警冲撞一事,反映了“五四”后北洋政府慌了阵脚,派遣军警镇压学生运动的事实。但在记述这一过程中,周作人故意用悖论式的思维,装痴卖傻,凸现文本内容的矛盾性,以达到反讽的艺术效果。从表层上看,他颂扬“人”即“军警”,批评“无知的畜生”即“马”;然而字里行间却分明有强烈的反讽意味,这就是周作人的机智之处。他后来回忆道:“这篇文章写的并不怎么的精彩,只是装痴假呆的说些讽刺的话,可是不意从相反的方面得到了赏音,因为警察所注意每周评论,时常派人到编辑处去查问,有一天他对守常说道:‘你们的评论不知怎么总是不正派,有些文章看不出毛病来,实际上全是要不得。’据守常说,所谓有些文章即是指的那篇‘遇马队记’,看来那骑在马上的人也隔衣觉着针刺了吧。”④显然,周作人学习了英国“狂生”斯威夫特的讽刺笔法,让警察“隔衣觉着针刺”。
  这种挑衅性的“意向机智”,在中国可以称之为“春秋笔法”。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游、子夏之徒,不能措一辞,不能改一字。”在严谨、准确的选词用语中,作者的思想倾向隐藏其间。刘熙载也指出:“《春秋》文见于此,起义在彼。”(《艺概•文概》)后人把这种文笔曲折、寄寓微言大义的文字称为“春秋笔法”。中国现代社会的黑暗和统治者的专制,促使中国现代随笔家常常机智地运用“春秋笔法”,曲折而犀利地传递出自己的言说主张和政治立场。鲁迅既撰写了不少直接批判社会,抨击当局的战斗性文章,但他也巧妙运用“春秋笔法”,撰写大量“文见于此,起义于彼”的随笔。如《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学匪”派考古学之一》,鲁迅几乎全篇都在对所谓的“考古”,大发妙论,逸趣横生,好像不指涉现实,然而篇末笔锋一转,却告诫人们他这些推定都是“读书得间”而来,这种方法不可与现实联系起来,妄加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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