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真实,才能感人

作者:曹乃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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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心瑞是我表弟的表弟媳妇。也就是说,她丈夫的姑姑,我叫妗妗。我的舅舅是她丈夫的姑夫。我计算不出该怎么称呼她才正确,于是我就截近道儿,叫她表妹。反正我的表妹数不清,多她一个也无所谓。她也不在乎我叫她什么,顺着我的板往下唱,叫我招人表哥。
  招人是我的小名儿。
  她要出书了,让我帮忙。我说尽力尽力。她说到时你还得帮我个忙。我说没问题没问题,你说吧。她说你先答应我,我再说。我说答应答应,你说吧。她说:给我这本书写个序。我“啊!”地一声,倒吸一口冷气。
  我是吓了一跳。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会来这个。写序该说些什么,我真的半点儿也不知道。但既然答应了人家(实际是让她给绕住了),那就得说话算话。
  我把她的全部书稿要过来,一篇一篇,从头看起。看着看着,看进去了。五十多篇,十六万言,一字不落,一口气看完。
  说老实话,有些名家的作品,我也不会看得这么顺溜。比如,托老的那些夹着长篇大论的小说,我看不进去;莎老书里的厨娘和皇后说话是一个腔调,也让我看不上眼。还有那些打死也不想往下看的名著,更是数不清。
  但在这里,我得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不好吃鲍鱼,不等于人家鲍鱼不好。我不好看的书,不等于人家这书不好。只能说明我短浅的目光看不懂人家的深奥罢了。
  我喜欢心瑞表妹的这本书。
  这本叫《祈祷》的书,对我的阅读口味。我喜欢写实的作品,这本书里全是写实的,不是写虚的。我反感那些玩儿虚的文章,空棱扽架没东西不说,还往往是那种雾雾罩罩的装腔作势,让人心烦。
  为人是实实在在的好,写文章也该是实实在在的好。
  我说的“实在”,在这里是指两个意思。一个是作品里的内容,一个是写作的手法。
  就作品的样式来说,在《祈祷》里分三种:小说 、散文、游记。但不管是小说,也不管是散文,还是游记。我认为赵心瑞写的都是真的。写人,是真有过那个人;写事儿,是真有过那件事儿;写游记,她也是真的去过那个地方;写感受,也真的是发自她内心的想法。一句话,不是胡编乱造,都是她经历过的,是她的成长痕迹,也是她的心路历程。是她在写她自己。
  我的看法是,那些好的作家的好的作品,大都是在写自己。
  《简•爱》,人人都说这是部好书。实际上,夏洛蒂•勃朗特还写过别的书,但有几个人知道呢?人们只知道她的《简•爱》,而这本书,作者写的正是她自己的事儿。她当过家庭教师,她心里头爱着那家的男主人。
  读者们一提杰克•伦敦,首先想到的是他的《热爱生命》,而作者真的淘过金,至于极度饥饿的感觉,作者体验得那是最深刻不过的了。再拿歌德的小薄本《少年维特之烦恼》和他的鸿篇巨著《浮士德》作个比较。虽然后者是歌德用了毕生的精力写成的,而催人泪下让读者喜欢阅读的,还是前者。尽管《少年维特之烦恼》是作者年轻时的作品,但那毕竟是他自己有过的经历和感受。
  我看好《祈祷》的另一个原因是:写法上的实在。书里所有的篇什,都是用朴实自然的语言和现实主义的手法,来写真实人和真实的事。
  有的作者好用花里胡哨的语言来写作,看似华丽艳美,实际上并不如他自己认为的那么神采飞扬。我一看这样的东西就头晕。我在一篇创作谈里说过这么一个观点:小姑娘喜欢花花绿绿的衣裳,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慢慢地就朴实些了。所以说,看作品就能看出谁还是个小姑娘。
  心瑞用朴素的语言朴素的方法,讲述朴素的人朴素的事,这会让读者感到亲切、可信,从而也就会如我这样,一篇一篇地往下看的同时,或者是联想起了周围的哪个人,或者是回想起了自己过去的哪件事。这本书的可读性也就在这里。
  所有的好作品还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细节写得好。
  再好的情节也会让人淡忘,而最后让人记住的,往往都是那些感人的细节。《祈祷》里不缺的就是这种使人难以忘记的细节。我不想大量地举例,那没必要,让人家读者自己去看就行了。
  这里,我只说说《老实人老张》。我认为,这真的是篇好小说。有点契诃夫小说的味道。故事是说,住在六层的老张,雇人修理楼顶。工匠们把楼顶上的太阳能热水器取掉,楼顶修完后又给重新安装好了。故事就是个这,简单得很。可里面通过一个又一个的细节描写,把个老张刻画活了,就像他在你的面前站着,你一伸手就能把他摸住。最后,你还不由得会发出一声感叹:唉——,这个老张,也太老实了。
  这时我想起我岳母讲过的一个真事儿:邻居求我岳母给他独生子介绍个对象,我岳母说,“你那真是个好孩子,真老实。”邻居一听生气了,说,“你一天说我孩子老实老实,我孩子咋老实了。就叫你说我孩子老实老实,说得没人给介绍对象了。”
  这个邻居把“老实”误解成“窝囊”,所以不想让人说他孩子老实。可我们面前的这个老张,他可是真的有点窝囊?窝囊得你真想上去打他一顿才解气。读者又为什么会有这种恨铁不成钢的联想?这,就是那一个又一个的细节描写,使得你不得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细节描写好了,就能产生这种效果。
  “一串串迷人的语言,是一碟碟可口的酒菜。一个个感人的细节,是一杯杯醇香的啤酒。小说里面如果没有这两样,那你就别想把人给灌醉。”这是我在《我的创作观》里的一句话,当时我说的是小说。而在这本《祈祷》里面,迷人的语言和感人的细节到处都是,小说里头有,散文里头有,就连她的游记里头也有。
  我还认为,这三种文学样式里,心瑞表妹最数游记写得好。有情有景,情景交融一体;有诗有画,画在字里行间。看完她的游记,我真想去去她说的那些地方。
  有的人写序,总要在最后提提作品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缺点,总要给作者指明一下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改正如何进步什么什么的。这种序作者有种居高临下的妄自尊大,以为自己就是祖师爷,别人就是孙子辈儿,得听他的教导今后才能有出息。我觉得这种序作者实在也是可笑得很。
  我在火车上碰到这么个事儿。有个三十岁左右的少妇在织毛衣,看样子是个初手,手法不很熟练,动作慢慢的。但从上车开始到故事发生的时候,也打了有三十公分的进度了。这时,她对面有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说,“看你打毛衣真麻烦。你那叫什么针,你那不对着呢。哪有这样的花样儿。应该是这样的。行了。我教你。拆了拆了。我教你。不就是十来分钟的点儿事嘛。”说着,老妇从少妇手里拉过那半截毛背心就拆。少妇以为碰到高手了,可以好好儿学学手艺了。就眼看着那个妇人“嚓,嚓,嚓”地把自己六七个钟头织的活儿拆成了毛线。正在这时,火车停了。那妇人往窗外一看说,“呀!我到了。”说着站起就往车外跑去。
  我认为,想帮助人的话,批评是最差的选择。鼓励才是最好的方法。所以我在这里就不说《祈祷》的坏话了,要不,我也就成了那个拆人家毛衣的老妇人了。
  (此文为《祈祷》一书的序言)
  作者系大同市公安局宣传处科员
   (责任编辑: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