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个人记忆的温暖回归

作者:谢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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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白,本名林白薇,广西北流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先后从事电影、图书、新闻等行业。19岁开始写诗。有长篇小说《一个人的战争》《说吧,房间》《万物花开》等多部,有《林白文集》四卷,部分作品被译成六种文字在国外发表出版。现为武汉文学院专业作家,居北京、武汉两地。长篇小说《万物花开》被列入2003年中国小说排行榜(中国小说学会),入围第二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奖。
  
  阅读《致一九七五》的N种方法
  
  林白的记忆,如茧抽丝。十几年前,当她的自传性处女长篇《一个人的战争》出版时,不少评论家都对这位记忆型作家表示过担忧,认为“个人记忆终归有限”,而过分依赖个人记忆的写作终将走向枯竭。林白也似乎很乖巧地顺着评论家们所建议的方向步步前行,从《枕黄记》到《万物花开》再到《妇女闲聊录》,她甚至是在强迫性地使自己的写作面向外部世界打开。然而,十几年后的今天,林白重新选择了自传性写作,她以惊人的彻底和全面挖掘出那些在所有人的熟视无睹中逝去的、甚至在她此前的写作中也一度缺席的记忆细节,将它们编织成她的最新长篇《致一九七五》。这部动笔于1997年,煞笔于2007年的长篇,最终让我们相信:过去她所有的敞开,都是在为今天的回归做准备。正如她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时说的那样:“我觉得好的创作更多的还是要从我个人的生命出发,去观照广阔的外部世界。这才是属于我的、林白式的写作。”而《妇女闲聊录》,“它只是我向外界张望的一个心愿。”1975年,主人公李飘扬作为知青下乡。主人公的生活以此为分割点,《致一九七五》这部小说,也以此分成上下两部。上部《时光》以散文化的笔法书写作为知青下乡之前主人公的南流生活。作者沿着主人公2005年返乡的足迹,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写下去,写那些在同样的地方发生过的遥远往事。以中学生活为主,也会写到更早的儿时,或是更晚的现在。下部《在六感那边》则以相对清晰的时序记录了知青插队生活,个中夹杂着个人化的、奇特的狂想,这些狂想映照出主人公在革命时代对生活和情感的渴望,从而使对匮乏和缺席的回忆和感知成为可能。在下部中还特别加有一节“别章”,记录农村人家的农事与时事。
  阅读林白,总是可以有很多种方法。我们可以把《致一九七五》看作后革命时代那失去理想的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去阅读当年泛政治化到了荒谬程度的日常生活,以及那一代人日后的变迁;可以把它看作是远离政治中心的边陲小镇的革命风云,去阅读那个边缘群体对于政治大事的盲目而扭曲的理解;还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女孩在精神贫乏时代的生活和情感体验,这一点在主人公对好友安凤美之传奇生活的憧憬中得到了最明白的表露。我们甚至还可以对林白的作品进行互文性的对照阅读,以获得一种福尔摩斯发现罪犯脚印的快感——比如,“飘扬”这个名字并不是新的,在林白的另一篇中篇小说《我要你为人所知》中,曾有一个女孩叫“林飘扬”,她在小说里是主人公“我”同父异母的姐姐。相反,从前频频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故乡出现的“B镇”、“北流”,在这本书里被换成了“南流”——而我们知道,林白是广西北流人。把林白的作品放在一起读,总让人觉得扑朔迷离。
  但是在本文中,我将放弃上述所有的阅读方法,而选择“身体”和“记忆”这两个关键词进入这本书。我知道这两个词老掉牙,用在林白身上就更老掉牙,但是在我阅读整本书的过程中,它们却如梦魇一般总是挥之不去。我相信,通过这两个词,我们可以发现林白写作的一些新的变化。我们将会在这本书里发现,原来“身体”和“记忆”的碰撞,竟然能生出一个如此生动而广阔的世界。
  
  身体的记忆力
  
  林白的写作,总是和身体相关。如果说在《一个人的战争》里,作者更加注重女性独特的身体感觉,以此来叙述女性所特有的生活、情感体验的话,那么在《致一九七五》中,对林白来说,身体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性别的标识、自我的壁垒,更是一种通往广袤回忆的媒介。在这本书中,对过往的回忆,不是通过史料、通过完整故事、或者理念来完成的,而是通过各种身体性的感知实现——是某一种停留在舌头上的食物香甜,某一段永远潜伏在身体里的歌声,某一片泥土那使她恒久震惊的冰凉触感,关于某一个场景的天马行空的狂想。甚至于往昔生活的整体,在作者的笔下也常常凝聚成一个身体的形象。在《一个人的战争》里,它是女孩多米在B镇钢蓝色的天空下纵身一跃的姿势,“这个姿势永远停留在我的少女时代”;而在《致一九七五》中,它是芭蕾舞《红色娘子军》开场的一个倒踢金冠,那“成为无数人黑暗的青春期中无比耀眼的光影”。这所有的记忆,并不以理性的方式存在于作者的脑中,其中的有一些甚至连作者自己都以为已经忘却,但是当重回故土,当相似的场景重新与作者相遇时,当相似的触感、相似的芬芳重新环绕在作者身边时,所有过往的记忆在瞬间复活。
  写过七卷本《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曾经把记忆分成两种:自主记忆和非自主记忆。他把自主记忆定义为理性的记忆,它记住的是我们生命里有现实意义和功用的事件,大至革命,小至搬家。相反,非自主记忆则是一种感性的记忆,因某种往日整体情境的回归而复活。普鲁斯特对自主记忆非常不信任,而大力推崇非自主记忆。他认为,在接触事物时,感官在时间上总是先于理智;在审美活动中,感性也要比理性重要得多。所以,只有感性的非自主记忆才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使主体能够与那个原初的、饱满的旧日自我相遇。而林白用身体和感知记住的过去,正是这样一种非自主记忆。这些记忆,看似失之肤浅,缺乏思考,但却因为没有理性的干扰而始终真切而忠实,使那些过去的体验、那段过去的时间获得永恒。用林白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一种由简单的感官刺激导致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情感,我对它的记忆绵延至今”;“皮肤的记忆真是比脑子要好,经久不衰”。而普鲁斯特则这样说:“我们记忆最美好的部分……在凡是我们的头脑没有加以思考,不屑于加以记忆,可是我们自己追寻到了的地方,这是最后库存的往日,也是最美妙的部分,到了我们的泪水似乎已完全枯竭的时候,它仍能叫我们留下热泪。”
  这种身体的非自主记忆,比任何其他的记忆都更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因为它让作者确认,那所有过往的生活世界并不是独立于作者或是叙述者的客观实在,而是与叙述者的身体——主体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这些过往总是介于真实与虚幻之间,它们似乎不属于那个客观实在的世界,与我们所知道的时事不同,但对于作者的感官来说,它们又是绝对真实、不容否定的。由此,我们便不会奇怪,作者要用异常执著于主观感受的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卡洛的画作为下部《在六感那边》的开头:
  
  一只胎盘和一只公鸡从我的知青生涯缓缓升起,犹如一轮明月和明月中的玉兔。这样古怪的场面不像是真的,倒像一幅弗里达•卡洛的画,胎盘悬挂在空中,胎儿不知去向,天空是深蓝的,底下是墨西哥的大地和植物。如果深蓝的天空之下不是高大壮硕的仙人掌,而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田垌,一垄接一垄的花生、黄豆、红薯和甘蔗,一只公鸡站立在解放牌大卡车上,从南流县城向着香塘公社六感大队奔驰,我要告诉你,这一切都是真的。
  
  是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因为它们都在作者的身体上留下了痕迹。而这本书要做的,就是重新发掘并确认它们,使它们在自己主观精神的观照下重新整合、复活,散发出美的价值,确认它们永远与自我同在,使生命永恒。尽管作者同时知道,在客观世界中,这是不可能的,“一切浪花终将死去,所有的水龙头已经消失。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我也很快就会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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