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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

作者:张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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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lson 1931年-),西方评论界普遍认为她是继承了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黑人文学传统,她不仅熟悉黑人民间传说、希腊神话和基督教《圣经》,而且也受益于西方古典文学的熏陶。在创作手法上,她那简洁明快的手笔具有海明威的风格,情节的神秘隐暗感又近似南方作家福克纳,当然还明显地受到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但人们往往从诸如新历史主义等文学的外在关系来探讨莫里森作品的意义,殊不知就文学本身来说,在表达意蕴上在叙事方式上,勇于探索和创新的莫里森走的正是一条更趋向多元、更符合具有民族或女性自觉意识的当代(后现代)精神的道路。因此,她在摒弃以往白人惯用的那种描述黑人的语言,给人以语言是她小说的最大特色的印象同时;其实她也在作品中完全摒弃了白人想象中的黑人的思想行为,在《宠儿》①等小说中向读者展现了一些与以往的阅读经验全然不同的黑人形象。
  在《宠儿》中,透过三章二十八节繁复交叉、枝蔓重叠的叙述,一个以美国废奴前后的历史为背景的、女黑奴塞丝一家的故事方始水落石出:塞丝有着悲惨的家史,其母亲是来自非洲的第一代黑奴,在被辗转贩卖的过程中多次被强奸,母亲的所有的孩子都被扔了,只剩下塞丝一人,后来她母亲被人吊死。1850年左右,13岁的塞丝被买进了肯特基庄园主加纳的“甜蜜之家”中,作为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获得自由时的补缺,贝比是由其儿子黑尔以五年的星期天的劳动赎出的。次年,塞丝嫁给了黑尔,四年中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女儿即是宠儿。1855年夏,塞丝一家想逃离“甜蜜之家”去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投奔已获自由之身的贝比·萨格斯,但黑尔行动败露遭扣,不知就里的塞斯在送走两个儿子之后返身寻找丈夫不成,反遭两个白人青年——接管庄园的加纳先生的妹夫“学校老师”的侄子强行吸食她的乳汁的污辱和殴打,这一切被关在厩楼上的黑尔看在眼里,强烈的刺激“把他像根树枝一样一撅两断”,他的精神崩溃,从此不知去向。拖着身孕的塞斯只能继续逃跑,途中在一个白人姑娘爱弥的帮助下于一渡船中产下最小女儿丹芙。几经周折,塞丝终于抵达辛辛那提蓝石路124号安顿下来。28天后,“学校老师”追捕而来,情急之中塞丝为了女儿不再像她那样吃苦受难,亲手锯死刚刚会爬不到两岁的女儿宠儿,锯伤了儿子,并曾以向刻字工卖身“十分钟”为代价为女儿的墓碑刻字。从此,124号鬼魂出没。塞丝的两个男孩约在十三四岁左右离家出走。1873年,曾同为“甜蜜之家” 奴隶的保罗·D来到124号,成了塞丝的情人,鬼魂被撵走了。但几天后,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从水中走出来”,“宠儿”奇迹般的复活使保罗·D的行动自动失效,这个复活了的宠儿举止怪诞,对丹芙,尤其是塞丝有着莫明其妙的亲昵和依恋,保罗·D因被疏远冷落而再次离去。后来,丹芙因不忍看到母亲为爱宠儿而耗尽心血,找到曾在其母逃跑和生孩子过程中帮助过塞丝的艾拉,于是,30个黑人妇女来到了124号门外驱逐了宠儿,拯救了塞丝,保罗·D又重新归来。
  乍一看,《宠儿》与斯托夫人、马克·吐温等开创的19世纪美国的废奴文学没有什么两样:同情黑人奴隶的悲惨遭遇,控诉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野蛮、灭绝人性。当然,这是一段真实的血腥历史,作为一个反映黑人生活的黑人女作家,莫里森在《宠儿》中自然会写到这些。主人公塞丝对这种奴隶生活的体验也是刻骨铭心的,她以及她后来获得自由的婆婆的一生跟所有她们周围的男男女女都一样“像棋子一样任人摆布。……只要没有跑掉或吊死,不得不被租用,被出借,被购入,被送还,被储存,被抵押,被赢被偷被掠夺”。在白人眼里他们压根儿不是人而是物!塞丝没有像她婆婆和许多女黑奴那样在“和她躺下”的命令下作为奴隶的“配种”工具,然而,她被荣幸准许的新婚情形足见奴隶命运的凄惨:新娘的“礼服”上身是两个忱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被蜡烛烧了个窟窿的台布,加上一条试烙铁的腰带,还有用过滤果酱用的蚊帐做的裙子的后背;而新婚初夜的洞房则是玉米地。令人发指的是,她被那道貌岸然的庄园主“学校老师”指使他的侄儿强行掠夺她的奶水,用刀割开她的后背来对付她的反抗。就是在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前后,用保罗·D的话说:“战前、战后以及战争期间,他见过许多黑奴,晕眩、饥饿、疲倦或者被掠夺到如此地步……与猫头鹰争食……偷猪食吃。”一直到战争过去了许多年的1874年,“白人依然无法无天,整城整城地清除黑人”。无怪乎贝比·萨格斯总结自己一生得出的结论是:“这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这一切,似乎都印证了小说问世以后人们的批评:这只是一部过了时的“低俗的抗议小说”。
  然而,仔细推敲,就会发觉小说的思想内容远非如此简单、直白。莫里森1987年说到创作《宠儿》时曾说,是因为黑奴的内心生活,激发她写这部小说。其实,小说第一章第九节当塞丝度过了28日非奴隶的自由生活,在“林中空地”与大家一起赢得了自我时,小说的叙述者即透露了莫里森的思想:“解放自我是一回事,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是另一回事!”
  那么什么才是“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呢?小说中或隐或显地有所表现。如相对明显的,第二章第一节那个曾经帮助过塞丝的黑人渔夫斯坦普·沛德就认识到:
  
  白人们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激流,荡来荡去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从某种意义上,他想,他们说对了。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己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
  
  这里,莫里森无疑是在提醒人们,所谓的温柔、聪明、仁爱、人性都是白人的伦理价值、道德规范,如果黑人以此为准绳那么不啻为自我的丧失,并没赢得“解放了自我的所有权”。小说中隐晦地、然而不无含义地写到,“甜蜜之家”中的五个男性黑奴个个“血气方刚,苦于没有女人,只有去找小母牛出火……他们使克制成为可能,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甜蜜之家’的男人”,为此主人加纳先生逢人便吹嘘:“如今在‘甜蜜之家’,我的黑鬼个个都是男子汉。”这里所遵奉、倡导的道德的虚伪之处在于:白人奴隶主在自己为所欲为的同时,要求同样是人的黑人做个白人眼里所谓的“男子汉”。可悲的是,不少黑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遵循的正是白人道德、白人的思维方式。如塞丝的丈夫黑尔,小说通过她女儿丹芙的口说他与别的黑奴不同,“主人教他的,也愿意教给其他的小伙子,可只有我爸爸想学”,使他成为像白人那样“能写会算”的与众不同的黑奴。主流或强势文化的霸权意义在黑尔身上就彰显了出来,因此黑尔亲眼看到妻子被抢奶水就会感到无地自容,精神崩溃,而对家庭妻儿的责任则不顾不管;也因此塞丝想起他来记忆中就会“染上一种理所当然的怨恨”,恨他“懦弱、愚蠢”。
  同样可悲的是,小说第一章第十五节叙述到,当贝比·萨格斯获得自由后想“靠心灵谋生”,“成为一个不入教的牧师,走上讲坛,把她伟大的心灵向那些需要的人们打开”时,而周围的人们,就是那些跟她同样的黑人们却不理解她,猜疑、嫉妒等各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和心态像瘟疫一样在他们中间弥漫、传播,“凭什么她和她的一切总是中心”,“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只是因为她“走得太远了”。须知,这并非像有的论者所说,是莫里森暴露了隐藏在黑人心理深处的劣根性,而是在白人强势文化的裹挟下,黑人从尔虞我诈、相互倾轧的白人身上学来东西,正是因为这种白人奴隶主最喜欢看到的情势毁了黑人们自己那受苦受难同胞的生命:当“学校老师”追来的时候,没有一个知情的黑人向塞丝报信,以致塞丝情急中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于是,使刚从“伤了她屁股的农活和腐蚀她思想的疲惫中解脱出来”,一度清醒地认识到“加纳夫妇施行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奴隶主从根子里不允许黑人“有内心深处的快乐”的贝比,又陷入了迷惘,她认为自己是说谎的骗子,“她的忠诚,她的爱,她的想象力和她那颗伟大的心,在她儿媳妇到来之后的第二十八天开始崩溃”,她沉默了。唯有渴望色彩聊以自慰:与单调的白色、黑色相比,“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象伤口里的勃勃生机”——贝比·萨格斯的最后一点奢求委实充满着形而上的象征意义:生机和野性才是黑人最值得肯定和称道的本原的性情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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