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不能忽视的两个“细节”

作者:陈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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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好的作品,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不断给我们提供新的阐释空间,让我们产生新发现的喜悦和快乐。孙犁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发表在《天津日报》的《文艺周刊》上的短篇小说《山地回忆》,就是这样一篇历久弥新的佳作。不知从何时开始,重读经典成为一种时尚,成为文学研究新的视角,在此,本人无意追赶潮流,也并非故弄玄虚,写下这个标题,是想陈述前人在解读这篇作品时忽视的两个“细节”(这里不是指细节描写,而是指文本中的“符号节”),以便更好地理解这篇“经典”之作。
  《山地回忆》是孙犁小说代表作之一。它采用第一人称回忆的形式,紧扣一个小物件——一双袜子展开故事,通过河边“争吵”、做袜子、贩枣、买织布机等日常生活片断,运用即小见大、深情细腻的表现手法,生动再现了在抗日战争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军民间的鱼水深情,揭示了山地人民纯朴真挚的人性美与人情美。很多文学史教材和解读文章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一九七八年九月,孙犁在《关于〈山地回忆〉的回忆》中也写道:“在那可贵的艰苦岁月里,我和人民建立起来的感情,确是如此。我的职责,就是如实而又高昂浓重地把这种感情渲染出来。进城以后,我已经感到:这种人物,这种生活,这种情感,越来越会珍贵了。”我们可以推想,正因为这种真切的生活体验和发自内心的创作冲动,“我”才会自然而然地打开尘封多年的记忆闸门。①
  毋庸置疑,从军民关系的角度理解这篇作品的思想内蕴是有充分的理由的,文本中更可以找到证据,毋庸赘言,在此我也丝毫没有标新立异的阐释。但小说中有两处细节,需要我们认真观照,过去一直被我们忽视,这并非小题大做,细节背后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第一处在小说倒数第三自然段:“一九四五年,我们战胜了日本强盗,我从延安回来,在碛口地方,跳到黄河里去洗了一个澡,一时大意,奔腾的黄水,冲走了我的全部衣物,也冲走了那双袜子。黄河的波浪激荡着我关于敌后几年生活的回忆,激荡着我对于那女孩子的纪念。”第二处在小说结尾:“他说妞儿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还像小时那样,就是喜欢新鲜东西,说什么也要学会。”这两个细节对整篇小说有什么价值,换句话说,倘若删去这两个细节,会不会损伤整篇小说的思想内蕴,对“我”回忆的故事内容有没有影响?首先看看对小说表现的军民鱼水情有何影响。我们发现这两个细节似乎可以略去不写,甚至是多余的。袜子在文本中的意义不言而喻,如果说袜子凝聚着军民情意,或者说是军民鱼水情的象征,那么被黄河水冲走岂不是弄巧成拙吗?何如保存这双袜子,时时怀念山地人民的哺育之恩?第二个细节“妞儿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仍然“喜欢新鲜东西,说什么也要学会”,更是与军民感情无关。然后我们看对故事内容有何妨碍。小说故事围绕“袜子”展开,“袜子”被冲走还是保存只是作家终止故事的策略,表明“我”回忆内容的完结。如果说因“袜子”引发的故事令我难忘,“激荡着我关于敌后几年生活的回忆”,何必安排被水冲走这一结局呢?就算要安排一个结局,“从此以后,我走遍山南塞北,那双袜子,整整穿了三年也没有破绽。”这不是更好的交待吗?难道我们会去纠缠那双“袜子”后来到底到哪里去了吗?结尾的交待更是多余,与回忆无关。或许有人说“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啦,依旧“喜欢新鲜东西,说什么也要学会”进一步丰满主人公的形象。难道在“我”的回忆中“妞儿”的形象还不够完美吗?她的爽快、率直,甚至还透着点泼辣;她的开朗、质朴和自然;她的真诚、无私和善良;她的勤劳、要强和聪慧……我们读后分明感受到一个伶牙俐齿而内心火热、纯真鲜亮的山地女孩,活脱脱地站在我们面前,她的周身闪烁着农村女性特有的人性美与人情美的光芒!这还不够让“我”难以忘怀吗?由此可见,这两个细节真是“赘疣”!难道真的是作者一时失误留下了败笔?还是作者的意图我们没能领会?让我们从文本中寻找答案吧。
  同孙犁的其他作品一样,《山地回忆》也是一篇清新隽秀的诗意之作,问世以来给读者带来了难以言说的审美期待。这种诗情画意,得益于作品中的许多“留白”技巧,它们给读者提供了不尽的审美想象空间。小说叙述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我”早晨到村前的小河边砸冰洗脸,碰到在河边洗菜的一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紧接着是一段“争吵”,然后她看到“我”在冰天雪地里没有袜子穿,她便说:“我给你做。”接下来就是“我”和她一家的“亲密”交往。作者在文本中有意无意略去了两个人的性别、年龄等因素。比如“妞儿”这个名字,是这么简单、普遍;甚至妞儿的长相,只有一句“在她笑着的时候,她的整齐的牙齿洁白的放光”。但这些丝毫不妨碍我们对妞儿的美好想象。在人物身份关系的设置上,作者突出强调的是军民关系。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对两个人情感关系的想象。
  “我”的八路军身份,使得妞儿和“我”的亲近似乎是不证自明的。但是仅靠政治身份如何能取得陌生人的如此信赖,甚至拿出仅有的一点“给她爹做双袜子”的布?要知道这布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得来的啊!当然这里反映了军民不一般的关系,但仅凭这种关系(而不考虑对“我”的“好感”)她就如此爽快的许诺陌生人还是值得怀疑的。再看看妞儿发现“我”没穿袜子后(妞儿显然对“我”观察得很仔细)两人的对话:
  
  “不会买一双?”女孩子低声说。
  “哪里去买呀?尽住小村,不过镇店。”我说。
  “不会求人做一双?”
  “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做去呀?”
  “我给你做。”女孩子洗好菜站起来,“我家就住在那个坡子上,”她用手一指,“你要没有布,我家里有点,还够做一双袜子。”
  
  女孩子的话,一开始仿佛在试探,进行得很“慢”,低声的询问没有了先前的泼辣,隐藏着关切,充满了柔情。等她知道了明确的答案,节奏突然变得很“快”。“我”可以帮你做,“我”家在什么地方,“我”有布(也愿意给你使),然后就走了,仿佛不容对方考虑,仿佛是怕对方拒绝——事情就这么定了!再联系女孩子前面的话。她关于真假“卫生”和刷牙的一番“宏论”,仿佛异峰突起;她“不穿袜子……也是卫生吗”的责问,又一下子把剑拔弩张的气氛消解成融融暖流;“我给你做”的诺言恰似春雷震响,把谜底一下亮出——原来她对“我”的一系列“攻”,全是为了寻找机会与这萍水相逢的八路军战士找话交往。这似乎不能仅仅从军民关系的立场来解释吧?等到“我”真的前往时,女孩子的话也很有意思“你这人倒实在,叫你来就来了”。从这里,我们看不出一点不欢迎的姿态,相反倒是期待,那种娇羞的情态(可能隐藏在快言快语中,却能感受到),令人回味无穷,浮想联翩。小说后面还有这样一段:
  
  一天,大伯说:
  “同志,你知道我是沾你的光吗?”
  “怎么沾了我的光?”
  “往年,我一个人背枣,我们妞儿是不会给我吃这么好的!”
  我笑了。女孩子说:
  “沾他什么光,他穿了我们的袜子,就该给我们做活了!”
  
  从“大伯”的话中,明显可以看出女孩子对“我”非同一般的“好”。女孩子的回答更是有趣,“沾他什么光”和后面的话显然是不着边际,明显在故意岔开话题,转而又说“我”该给他们干活,这样就能体现人民对八路军战士的支持、关爱?在“罚”“我”做活的言语之间,一腔“爱”意欲盖弥彰。
  从以上的文本分析中,在对话的字里行间,我们分明可以发现“我”和妞儿之间潜藏在心底、遮遮掩掩但又若隐若现的“情愫”。不惟如此,从读者反映视角来看,“袜子”是故事的一条线索,也可以说是妞儿和“我”之间发生进一步“亲密”关系的纽带。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年轻女子亲手给非亲属男子(虽然文本没有交待,我们自然想象得到是个青年八路军战士)做袜子甚至送袜子,意味着什么?妞儿一针针、一线线,密密缝了四天,其间会给我们怎样的关系想象?这一点我想不用多说。在我们的经验习俗中,袜子的这种情感隐喻可能并不如玫瑰与爱情那么明显,但在不同的区域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云南贡山独龙族自治县,袜子是妇女爱情的凭证,是姑娘传递情思的信物。②当然,妞儿不在云南,“此袜”非“彼袜”,妞儿做“袜子”是八路军缺“袜子”,不能拿“爱情”来玷污军民关系,这当然有道理。不过结合上面的文本分析,再联系“袜子”的“爱情”因子,我们是否可以从传统的爱情观来阅读这篇小说?客观的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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