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陌上桑林中的艳歌行
作者:聂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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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湘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癬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使命遣吏往,“问是何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使君谢罗敷:“宁可共载不?”罗敷前置辞:“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史,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癭癭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汉乐府《陌上桑》
这首诗是汉乐府中的名篇,本是汉代街陌的歌谣,后来成为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叙事诗歌而流传千古。
此诗原本属《相和歌辞》,最早著录于《宋书•乐志》,题名《艳歌罗敷行》,在《玉台新咏》中,题为《日出东南隅行》。不过更早在晋人崔豹的《古今注》中,已经提到这首诗,称之为《陌上桑》。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沿用了《古今注》的题名,以后便成为习惯。据《古今注》记载,罗敷,邯郸人,是邑人千乘王仁的妻子。如此解说,过于坐实,实际上全诗具有高度的典型性,是此类社会现象的高度概括。诗写采桑女秦罗敷拒绝一“使君”即太守之类官员调戏的故事,歌颂她惊人的美貌与坚贞的情操。不过崔氏以《陌上桑》名题,却颇有诗意,意即大路边的桑林,这是故事发生的场所。因为女主人公是在路边采桑,才引起一连串的戏剧性情节。中国古代,以男耕女织为分工。“女织”从广义上说,也包括采桑养蚕。桑林在野外,活动比较自由,桑叶茂盛,又容易隐蔽,所以,桑林实是极好的幽会场所。这首诗的故事首先说:秦家女子罗敷,长得非常美丽。每天当太阳从东南角出来的时候,她就梳妆打扮得漂漂亮亮,到城南陌上去采桑。路上,人来人往。有挑担的、耕田的、锄地的,还有少年等,都因为看罗敷看得呆了,大家都为她的明艳照人而倾倒。接着说:这一天,有个太守坐着马车从南边过来,也看见了美丽的罗敷。就派人过去,问是谁家女子?几岁?罗敷都一一回答。使者又问:太守对你有意,是否愿意和他同车回去?罗敷拒绝了,并说他真傻!末段,罗敷盛夸自己丈夫的优秀,说他也是富贵中人,不但长得好,还官拜侍中郎。最后说:“一次宴会中,在座的人,都称赞我的丈夫与众不同呢!”暗示着太守不可作非分之想。
这首《陌上桑》,感情真挚自然,故事很简单,语言也相当浅近,但有个关键的问题却不容易解释:诗中的秦罗敷到底是什么身份?按照诗歌开场的交代是一个采桑女,然而其衣着打扮,却是华贵无比;按照最后一段罗敷自述,她是一位太守夫人,但这位夫人怎会跑到路边来采桑?萧涤非先生《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认为:“末段为罗敷答词当作海蜃楼观,不可泥定看杀!以二十尚不足之罗敷,而自云其夫已四十,知必无是事也。作者之意,只在令罗敷说得高兴,则使君自然听得扫兴,更不必严词拒绝。”以后有人做了进一步的申发,认为罗敷是一位劳动妇女,诗中关于她的衣饰的描写,纯出于夸张;最后一段,则是罗敷的计谋,以此来吓退对方。这已经成为通行的观点。但这些其实都是一厢情愿的推测之辞,诗歌本身并没有提供这样的根据。以二十不足之女子嫁年已四十之丈夫,即在今日亦不足为奇,何以“必无是事”?况且文学本是虚构的产物,又何必“泥定看杀”其断然不可?至于后一种引申之说,看来似乎天衣无缝,其实仍是矛盾重重:既然作者可以夸张地描写罗敷的衣饰,而不认为这破坏了她的身份,为什么就不可以给她安排一个做官的丈夫?
其实《陌上桑》并不是一篇孤立的作品,以上的问题,要从产生这一作品的深远的文化背景来理解。上古时代,桑间濮上,曾发生过多少浪漫的故事!《诗经•汾沮洳》写一个女子在采桑时爱上了一个男子:“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桑中》写男女的幽会:“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官,送我乎淇之上矣!”可以说,在《诗经》的时代,桑林已经有了特殊的象征意味,或者说,已经有了一个爱情的“桑林”。到了汉代以后,上述诗篇,也被儒家的经师解释为讥刺“淫奔”的作品。于是,在文学的“桑林”中,开始产生完全不同的故事。最有名的,便是秋胡戏妻故事。西汉刘向《列女传》记载:鲁国人秋胡,娶妻五日,离家游宦,身致高位,五年乃归。将至家,见一美妇人采桑于路旁,便下车调戏,说是“力桑不如逢国卿”(采桑养蚕不如遇上个做大官的),遭到采桑女的断然拒绝。回家后,与妻相见,发现原来就是那采桑女。其妻鄙夷丈夫的为人,竟投河死。乐府中有《秋胡行》一题,就是后人有感于这一传说而作。古辞佚,今存有西晋傅玄之拟作,内容与《列女传》所载大体相同。 “桑林”中的故事,原来大多是男女相诱相亲,而现在变成了女子拒绝男子的引诱。当然,人们也可以说,秋胡是一个“坏人”,这种故事与《诗经》所歌唱的纯真爱情根本不是一回事。但不要忘记:在民间传说文学故事中,虚设一个反面角色是很容易的。关键在于,通过虚设的人物活动,作者究竟要表现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审美理想。这样我们能得出结论:汉代的“桑林”,已经不同于《诗经》时代的“桑林”,文学中的道德主题,开始压倒了爱情主题。我们大概可以相信已经失传的《秋胡行》古辞与《列女传》所载故事并无大异。而《陌上桑》显然是这一故事或直接从《秋胡行》演化而来的。试看两个故事的基本结构:场所:大路边的桑林;主人公:一位采桑的美妇人;主要情节:路过的大官调戏采桑女,遭到拒绝。所不同的是,在秋胡故事中,调戏者是采桑女之夫,故事最终以悲剧结束;在《陌上桑》中,采桑女另有一位做官的好丈夫,她拒绝了“使君”的调戏,并以自己丈夫压倒对方,故事以喜剧结束。实际上,《陌上桑》是把《秋胡行》中的秋胡一劈为二:一个是过路的恶太守,一个是值得夸耀的好丈夫。但尽管《陌上桑》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秋胡行》的故事,却也作了重要改变,从而使诗的重心发生转移。秋胡戏妻的故事,主旨是宣扬儒家道德,采桑女即秋胡妻的形象,也完全是一个道德形象。她即使是令人感动的,恐怕也很难说怎么可爱。故事中也提到她长得很美,但这只是导致秋胡产生不良企图的原因。而《陌上桑》中的秦罗敷,除了拒绝太守的调戏这一表现德性的情节外,作者还花了大量篇幅,描摹她的美貌,以及周围人对她的爱慕。这一部分,实际是全诗中最精彩的。这尽管同《诗经》所写男女相诱相亲之情不同,但两者具有共同的基点:即人类的普遍的爱美之心,和对理想的异性的向往。所以说,罗敷的形象,是美和情感的因素,同时代所要求的德性的因素的结合,是《诗经》的“桑林”精神与《秋胡行》的“桑林”精神的结合。由此可见,《陌上桑》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生活中具体事件的记载或改写,而是漫长的文化变迁的产物。罗敷这个人物,也是综合了各种因素才形成的。她年轻、美丽、高贵、富有、幸福、坚贞、纯洁,寄托着那些民间无名作者的人生理想。因为她是理想化的,所以她并不严格遵循现实生活的逻辑。她既是一个贵妇人,又是一个采桑女。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常常有这样的情况。那些公主、王子,实际是代表着普通民众的心愿。一定要拿后世僵化得莫名其妙的政治观念去穿凿附会,反而是荒谬混乱的。
从道德主题来说,至少在本诗范围内,作者所要求的道德是合理的。在这里,坚贞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违背人性的教条,而是同确实可爱的丈夫及幸福的家庭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从美的情感的主题来说,也没有因为道德约束的存在而受到过分的削弱。罗敷的美貌,在作者神妙的笔下表现得动人心魄,取得了以前文学作品所未有的效果。对于常人出于爱美之心而略有失态的行为,作者只是稍作揶揄,始终不失人情味。爱慕美色,其实是人的天性。但这种天性在生活中不能不受到制约,所以文学作品常常在这方面提供安全无害的补偿。《陌上桑》在这方面的意义恐怕比它的道德意味更重要一些,或至少说更受人喜欢。所以在《陌上桑》出现以后,魏晋南北朝产生了大量的模拟之作,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变化的诗篇。至于它的独特的表现手法,直到元明清的戏曲小说中,还不断有人效仿。如《西厢记》写莺莺出场时,便先写周围人看得失魂落魄的神态,正是从此中来。
(责任编辑:古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