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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金圣叹评点《水浒传》的钥匙

作者:刘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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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塑造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正如金圣叹在《第五才子书序三》中所说:“《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①,容与堂本《忠义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回末批语所说:“作品说淫妇便像个淫妇,说烈汉便像个烈汉,说呆子便像个呆子,说马泊六便像个马泊六,说小猴子便像个小猴子,但觉读一过,分明各类人物光景在眼、声音在耳”,让人不禁为之击节赞赏。但一个作家,何以能塑造出这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呢?这一萦绕在读者脑中的问题,明代的李贽在评点《水浒传》时就提出来了,但他并没有做出解答。叶昼在《水浒一百回文字优劣》中把它归结为:“世上先有《水浒传》一部,然后施耐庵、罗贯中借笔拈出。”并加以强调:“非世上先有是事,即令面壁九年,呕血十石,亦何能至此耶?亦何能至此哉?”这一长期以来被看作唯物主义的解释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但仔细想想,又总难以满足,不禁心生疑惑:照叶的说法,作者好像仅仅对《水浒传》做了文字整理工作,那他的创造性何在?实际上,文学并不是对一般的社会生活的摹写和照搬,而是作家在生活的基础上,按事物的“情”、“理”,即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真情实状和内在必然性、规律性,并通过作者的虚构和典型化的方法创造出来的,是由生活真实升华的艺术真实。叶氏不懂得这一点,因而做出了似是而非的结论。
  真正对这一问题做出较圆满解答的是金圣叹。他在《第五才子书序三》(以下简称《序三》中说:“施耐庵以一心所运,而一百八人各自入妙者,无他,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斯以一笔而写百千万人,固不难也。”“格物”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其含义为推究事物的原理。“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有一个从“渐悟”到“顿悟”的过程,也就是说,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日积月累,久而久之,就能够“一旦”对事物的原理“豁然贯通”。金圣叹用在这里是说,施耐庵之所以能“以一手而尽画数面,则将有兄弟之形;一口而吹数声,斯不免再吷也”,是因为他洞悉了人情物理,即“物格”了。正如朱熹所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而要达到“物格”或“致知”的目的,就必须坚持“格物”。所以他在《序三》中说:“学者诚能澄怀格物,发皇文章,岂不一代文物之林?然但能读《水浒》,而已为其人绰绰有余也。”由此可见,“格物”是金圣叹诠释施耐庵创作理论的钥匙。
  那么,该如何“格物”以达到“物格”的境界呢?金圣叹从施耐庵的创作实践中,发现了作家“格物”的一种特殊的思想方法,即“以忠恕为门”(《序三》)。何谓“忠恕”?金圣叹在《第五才子书》第四十二回首批中说:“盖‘忠’之为言‘中’‘心’之谓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为喜怒哀乐之中节谓之‘心’,率我之喜怒哀乐自然诚于中形于外谓之‘忠’,知国家天下之率其喜怒哀乐无不自然诚于中形于外谓之‘恕’。”在《序三》中他又说:“何谓忠?天下因缘生法,故忠不必学而至于忠,天下自然,无法不忠。火亦忠,眼亦忠,故吾之见忠;钟忠,耳忠,故闻无不忠。吾既忠,则人亦忠,犬鼠亦忠。盗贼犬鼠无不忠者,所谓恕也。”可见,把自己的自然本性(喜怒哀乐等)不加掩饰、自然而然地按照本来面目表现出来,就是“忠”;了解了别的人、别的事物也是按照本来面目表现自己的,这就是“恕”。“忠恕”,说穿了,就是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你要真正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他人,了解了万事万物。这实际上是强调了体验之于作家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作家要把人物写活,就必须把所写人物在特定环境下可能有的心理和行为展现出来。而要把这种特有心理和行为再现出来,就要作家去体验,换成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中,会怎样想、怎样做呢?一旦你把自己的心理、行为揣摩透了,再赋予所写人物身上,人物也就活起来了。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万事万物都遵循着自然规律,你会怎样想、怎样做,别人可能也会怎样想、怎样做。所以,古今中外的艺术家都非常重视体验。例如,据说元代画家赵子昂每次画马,必于密室内解衣踞地,先学为马,然后命笔。法国作家福楼拜在写到《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服砒霜自杀时,感觉到自己嘴里有砒霜味,可以说也正是他过于沉浸在写作中、一心体验爱玛的感受的结果。十九世纪下半叶的法国作家莫泊桑(1850-1893)对这种现象给予了理论说明。他在谈到创作时说,作家要描写一个国王、一个凶手、一个小偷或者一个正直的人,描写一个娼妓、一个女修士、一个少女或者一个女商人,实际上写的是作家自己。因为他要揣测、体验这些人在特定的条件下会干些什么、想些什么、说些什么。文艺家必须以推己及人的全副本领,来揣测人和物处于某种境地时可能有和应该有的知觉、表情、情感、意志和行动。②而比莫泊桑早两个多世纪的明代的金圣叹(1608-1661)在十七世纪就已经从理论上对这一创作心理加以阐明了,不可谓不高明。金圣叹正是看到了体验的重要性,才抓住“格物”不放,认为作家天天坚持“格物”,一旦“物格” 或“致知”,就“尽人性”了,就“可以赞化育,参天地”(《序三》)。再设身处地去塑造人物形象,就可以“人尽其妙”。
  金圣叹不只一般地强调体验,他还区分出作家对于不同类型人物的体验,有着不同的情况。描写和作家性格相近的人物,作家可以充分利用作家自己的遭遇、经历和生活经验,通过移情的方法将人物写活。难办的是,描写和作家性格完全不同的人物,描写作家厌恶、憎恨、鄙弃的人物,他怎样抛开自己的反感情绪,加以“忠”、“恕”呢?金圣叹在分析施耐庵为什么能把豪杰、奸雄、淫妇、偷儿都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原因时就谈到这一问题:“人亦有言:非圣人不知圣人,然则非豪杰不知豪杰,非奸雄不知奸雄也。独怪耐庵写奸雄,又居然奸雄,则是耐庵之为奸雄无疑也。虽然,吾疑之矣。……以奸雄兼豪杰,以拟耐庵,容当有之。若夫耐庵之非淫妇、偷儿,断断然也。今观其写淫妇居然淫妇,写偷儿居然偷儿,则又何也?”(《第五十五回总评》)他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又自己回答道:“吾知之矣!非淫妇定不知淫妇,非偷儿定不知偷儿也。谓耐庵非淫妇、非偷儿者,此是未临文之耐庵耳。夫当其未也,则岂唯耐庵非淫妇,即彼淫妇亦实非淫妇;岂惟耐庵非偷儿,即彼偷儿亦实非偷儿。……若夫既动心而为淫妇,既动心为偷儿,则岂为淫妇、偷儿而已。惟耐庵于三寸之笔,一幅之纸之间,实亲动心而为淫妇,亲动心而为偷儿,既已动心,则均矣,又安辨泚笔点墨之非入马通奸,泚笔点墨之非飞檐走壁耶?”这里的“动心”就是说作者动手刻画人物时,必须把自己的全部身心,融化到人物的精神世界中去,深入到人物的思想感情中去。不论人物是男是女,是奸雄还是豪杰,作家必须和作品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随男而男,随女而女,随奸雄而奸雄,随豪杰而豪杰,只有如此,才能把人物刻画得真实生动、个性鲜明。这里的“动心”就是“忠恕”,也就是英国学者里普斯所说的“移情”,即主体在对客观事物进行审美观照时把自己的情感、意志、心境、人格移注到对象中去,使对象获得生命和意义的现象。也就是说,“忠恕”不一定要求作家按自己的性格来刻画人物,只要在创作时能暂时进入人物的精神状态即可。即作家在创作时,将自己的情感移植到所写的人物、事物当中,就能让他们栩栩如生,从而感染人、吸引人、震撼人。
  金圣叹在第五十回总评中进一步将“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具体化为“因缘生法”。他说:“《经》曰:‘因缘和合,无法不有。’自古淫妇无印板偷汉法,偷儿无印板做贼法,才子亦无印板做文字法也。因缘生法,一切具足。是故龙树著书,以破因缘品而牟其篇,盖深恶因缘。而耐庵作《水浒》一传,直以因缘生法,为其文字总持,是深达因缘也。夫深达因缘之人,则岂惟非淫妇也,非偷儿也,亦复非奸雄也,非豪杰也。何也?写豪杰奸雄之时,其文字亦随因缘而起,则是耐庵固无与也。或问曰:然则耐庵何如人也?曰:才子也,……真能格物致知者也。” “因缘生法”本是佛学中的命题,出自大乘佛教中观宗的创立者古印度佛教哲学家龙树的重要著作《中论》。“因”指事物生起或坏灭的主要条件,“缘”指辅助条件,“法”指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现象。“因缘生法”是指现实世界一切现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根据和条件。金圣叹用它来说明作家创造人物形象,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中,一定的条件下会产生怎样的人物,在一定的情境里某种人物会有怎样的动作、语言和心理。掌握了因缘生法的规律,根据人物所处的环境条件去推测、去设想,作家既可以塑造豪杰、奸雄的形象,也能够描绘淫妇、偷儿的性格。鲁迅就是这样,当初写《阿Q正传》时,为了把阿Q坐牢时的心态写活,差点想去打警察而进监狱去亲身体验体验,但他终于没去,可阿Q的心态却被他写得活灵活现,他所凭借的方法,照估计也是根据阿Q所处的环境及其性格来推测的,不然就难以给出合理的解释。所以,金圣叹在《序三》中说:“今世之人,吾知之,是先不知因缘生法。不知因缘生法,则不知忠,不知忠,乌知恕哉?”“忠恕,量万物之斗斛也;因缘生法,裁世界之刀尺也。施耐庵左手握如是斗斛,右手持如是刀尺,而仅乃叙一百八人之性情、气质、形状、声口者,是犹小试其端也。”
  因缘生法与格物致知实际上是同一理论的两种说法。因缘生法是从人物形象的角度说的,指人物形象怎样在作家头脑中的生成与发展;格物致知是从作家的角度说的,指作家怎样去达到对人物形象的把握。由此可见,金圣叹抓住“格物”这把钥匙,把施耐庵塑造人物的理论归结为“忠恕”、“动心”与“因缘生法”的结合,就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李贽所提出的问题。但应该指出的是,金圣叹的“格物致知”论对研究自我论述得较多,而对研究旁人涉及得很少。这是一般研究者将他列入客观唯心主义者的根据。实际上,施耐庵在塑造人物时,不可能不调动他对旁人观察的库存,甚至他的间接经验。这也可以说是金圣叹作为历史人物的一个不足吧。
  (责任编辑:古卫红)
  
  ①见《施耐庵第五才子书水浒传》,中华书局,1975年12月版。以下引用《序三》、各回所言,均见此书。
  ②参见钱谷融、鲁枢元《文学心理学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9页-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