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多重奏的悲歌

作者:俞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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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祥夫是以对底层的深切关注和对人性的深入挖掘逐渐在当代文坛产生反响的,他的近作《尖叫》(《中国作家》2006年第6期)则体现了作家对弱势女性命运的思考和探析。值得注意的是,《尖叫》不是单色调的,而是交融了几种不同的色彩,惨烈的、无奈的、愤慨的、温情的、冷酷的、悲哀的……正是这样复杂的情感流注,使读者在读完作品之后仍然萦绕其中,回味良久而难以忘怀;而作品中富有层次感的情绪,是通过对故事的讲述、对人物心理的描绘渐深渐远地传达出来的。《尖叫》站在一个女性的立场,但视角却是多元化的,对造成人物悲剧命运原因的思考也是多层面的。
  小说以一个名叫米香的普通女性为主人公,讲述了她长期遭受丈夫虐待却无处伸冤,直至最后雇凶杀夫的故事。小说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造成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丈夫是个赌徒,只想着从妻子那里得到赌资,赌输了便毒打妻子以泄气——丈夫的凶残和暴力是导致米香悲惨遭遇的直接原因。但是,这是否就是全部原因或根本原因呢?在故事的进行中,我们可以看到问题绝非这么简单。米香的悲剧既有外力作用,也有自身原因;既有环境因素,也有性格诱因。
  对于米香的人生悲剧,社会与家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是人类灵魂的栖息地,是人们遇到困难时首先可以想到的力量源泉。可对于米香来说,她的小家庭已然成了人间地狱,而与她有着血缘关系的大家庭表面上看来并没有抛弃她,但实际上也不能给她以真正的护佑。米香伤痕累累寻求母亲羽翼的庇护时,胆小怕事的母亲尽管心疼女儿,却又担心恶婿上门骚扰,只能忍痛让女儿离开。“米香的家里人这几年也习惯了,不问米香的事,是不敢问,横竖也没有什么好事给问出来,米香的一家人现在都怕了培绍,大家都住在一个小镇子里,宁肯给他几个钱让他远远去赌,也不愿把他惹到家里来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血脉相连的亲人都不能给她真正的援助和抚慰,可想而知人物的境遇是何等凄惨可怜,其内心又是多么孤独无助。弟弟为了防备攻击安装了电网,而一个弱女子又能用什么来保护自己呢?既然家庭不能给她以力量,她只能求助于社会,求助于公平公正的法律。
  健全的社会环境是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条件,遗憾的是,米香生活的“模范”小镇并没有给她提供这样的基础。“派出所那里虽然去了无数次,但每次都不起一点点作用,前不久派出所那边又说今年上边连一个离婚指标都没给,所以大家谁也不要想闹离婚,倒是派出所那边反过来劝米香,要她回家和培绍好好过日子,要维护模范镇这块牌子,还说谁家的夫妻不打打闹闹,未必一吵闹大家就要离婚,要是那样,派出所还不变成个离婚所,还不被镇子里的人骂死。这话倒更加助长了培绍,打米香打得更凶。” 某些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管群众利益,只顾追求自己的政绩,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底层人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被损害的人民却还要为虚假的政绩买单。这是对政府与人民关系的本末倒置,可在做着这一切时,某些人竟然还振振有词,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深深的质疑。面对无尽的骚扰和威胁,米香的大弟弟甚至都“捂住脸‘呜呜呜呜’地哭起来”,“路过派出所的时候,米香的大弟弟忽然把一口唾沫愤愤地唾在了派出所的门上。‘要是你们肯管,我宁肯把钱给你们!’”而米香雇凶杀人的事情暴露后,警察却质问:“还有法律呢!还有法院呢!米香怎么可以这么干,米香怎么不求助法院?”更有人感叹:“这事可闹大了,模范镇的牌子这一下子要挂到别处了”。事实上,正是这些人的不作为将米香乃至米香一家逼上了绝路,而在悲剧面前他们却仍然显示出自私和冷漠。他们的质问形成了极大的反讽,作品通过这样一种对比,既鞭笞了人性的冷酷虚伪,更是对造成这种人性的社会现实的批判。法律遇到强权,正义无处伸张,弱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小说犀利地写出了这样一种令人激愤的社会现实,使人感到难以抑止的愤慨和沁入骨髓的悲凉。
  生活极度艰辛,缺乏维护自己利益的有力手段和凭借,这是底层的重要特点;而无论就生理因素还是各种资源来说,处于底层的女性与男性相比又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因此可以说,底层女性是最弱势的群体。“没有钱,没有衣穿都可以对付,天天挨打的日子实在是难挨,更加可怕的是让家人也跟着受罪。”尽管米香几乎总能要到钱,但自己却没有固定的收入,甚至甘于在家中无所事事。女性缺乏与外界的接触,也就限制了自己的视野,缺乏积极的行动能力。面对没有离婚名额的情况,米香虽然叫着要到镇上要名额,但实际上,她既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这样的决心。从经济上来讲,米香或许不能被绝对地划为底层,但从个体力量和社会资源上来讲,米香却是赤贫的,这也是导致其不能大胆而有效地维护自己利益的原因之一。在恶劣的环境中,在长期的折磨中,底层人物形成了麻木愚钝的性格,即便遇到机会也难以充分把握。派出所中李民警想借剪掉手指一事教训培绍,米香却突然改口说是自己剪的,使得“李民警想不到会是这样,一时没了主意”;在法院调节人员已经动心,表现出要帮助米香的情况下,米香却再次反悔。不敢说出事情的真相,源于一次次的无果而终挫败了人物的信心。而当事情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时,也很难期待人物会鼓起冲破枷锁的勇气,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
  当我们看到米香悲剧的外部原因时,不禁为这样的现实而愤慨,不禁为米香的遭遇而悲哀,但如果停留在这一层面,还不能算充分领略了作品的魅力。小说并非简单外在化、平面化地讲述外部环境对女性的压迫,它还要求我们不能忽略人物自身的缺陷,不能忽略导致这一悲剧的内部原因。小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情感和心路历程。当丈夫毒打她时,她的心中充满了恐惧,只想着逃离;可真要面对丈夫的死亡时,她却又想起了丈夫的诸多好处,甚至只想到他的好,从而对丈夫充满了爱和留恋的温情,“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她都不愿培绍死”;而一旦真实的丈夫叫嚣着出现在她面前,她的心里则只有仇恨和痛苦。善良使她难以认清丈夫的真实面目,而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软弱使她纵容丈夫,一步步将自己陷入泥淖。人物对事情的判断和举措往往出于直觉,在事件进行过程中非理性的冲动是促使人物行动的主要诱因,对于成为健全的人来说,这必然是一个重要缺陷。米香是软弱的,对于自己的命运没有独立精神,也缺乏主动掌控的欲望,常常是在别人的助力下才能做出决定。小说中米香最后一次上派出所,是在邻居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是逼迫下;去法院再次提出离婚,则是在弟弟要求杀死丈夫而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与此同时,弟弟雇凶杀人的提议明显是违法的,并且责任将主要由米香来承担,但米香竟然答应了,这些情节都不能不让读者感受到人物的愚昧。当我们面对米香的悲剧时,这一切都不能被视而不见,作品对人物个体局限的叙述使我们再次体会到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不过与鲁迅先生对阿Q的态度不同的是,这里流露出的更多的是对女性的怜悯和同情,因而哀怨的情绪也就更浓烈一些。
  作者讲故事的深厚功力为主旨的达成提供了有力的载体。故事一开始就将女主人公米香挨打受伤的场面展现在读者面前,米香担心丈夫追来的恐惧,擦拭伤口时的疼痛与忍耐,母亲心痛的泪水,使作品笼罩在浓郁的悲剧气氛中。作品对故事背景的交待是清晰而简洁的,家人对米香挨打的反映表明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久,小说的气氛也随之处于紧张之中。被丈夫剪掉手指的情节则使矛盾升级,压抑已久的矛盾一触即发。弟弟劝米香雇凶杀人,米香被逼无奈实施了这个计划,从而使故事达到高潮。此后,米香连绵不断的噩梦和恐惧,丈夫失踪的多种可能性,以及周围的人冷漠而无谓的疑虑,都使故事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小说结尾警察到来解开了谜底,矛盾最终得到解决。但丈夫没死的意外结果非但没能让人释然,而是使读者感受到命运的捉弄,对人物赋予更大的同情。在情感上,读者本来都是希望受苦受难的女性可以脱离苦海的,而这样的结尾超出了读者的阅读期待,从而产生了强烈而持久的效果。
  小说的构建以一个家庭暴力的故事为基础,但在故事的讲述过程中却超越了这一雏形。作品的深刻之处就在于没有把这个故事简单化,而是由外而内地层层挖掘了造成悲剧的原因,因而虽然站在女性的立场,但却视野开阔,得以启发读者进行多层面的思考。当苦难叙事形成一种潮流的时候,当苦难成为一种力量甚至被当作绝对正义的时候,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去辨析造成苦难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些苦难是否又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的。苦难本身固然能够产生巨大的审美力量,但在“文学性”与“人民性”之间,文学还承担着重要的现实责任。如果说作者看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么读者则可以从悲怆的“尖叫”中感悟到构建公平和谐、健全个体人格的迫切。
  
  (责任编辑: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