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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与自由
作者:邓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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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是二十世纪流行于欧美的一种重要的哲学思潮。作为一种对处于深重危机中的西方现代文明和现代人的存在困境的曲折反映,它是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但作为人类存在的一种方式和境况,存在主义却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适性。美国著名哲学家W•考夫曼曾经说过:“存在主义是一种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的感受,在历史上我们随处都可以辨认出来。”①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向西方文明的最早源头——古希腊文明,就会惊讶于这些人类早期的文化先哲们所具有的慧眼卓识。他们以其敏锐的目光与深邃的洞察力透视出人类存在的荒诞处境,并以其创作形象地诠释出不独属于那个时代的存在理念。被誉为“戏剧艺术的荷马”的索福克勒斯即是其中之一。他的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即是这样一部典范之作。
存在主义认为,客观世界是由无法理解的偶然性构成的一处混乱,没有任何规律可循,也毫无理性可言。从根本上说,它是偶然性的、不可思议的、荒诞的存在。《俄狄浦斯王》开篇即为我们展现了这样一个充满偶然性的“存在主义的窘境”:瘟疫之灾突如其来,麦穗枯萎,妇人流产,牛羊瘟死,“只见一条条生命像飞鸟,像烈火,奔向西主之神的岸边”②。人们不知其所来,更不知其所终。整个忒拜城弥漫着求生的歌声和苦痛的呻吟。此番景象,我们不难想到存在主义文学家萨特笔下那笼罩在阿尔弋斯城上空的苍蝇之灾,也不难想到另一位存在主义大师加缪笔下那肆虐在奥兰城内的鼠疫之灾。它们的神秘、恐怖无不体现了这个世界的混乱、动荡、不可理喻。特别是剧中那一系列事与愿违的“悲剧嘲弄”更显示出这个世界的荒诞与非理性:俄狄浦斯远离科任托斯,本为避免杀父娶母的罪恶,却正好导致了生父的死亡;猜破斯芬克斯之谜,本为除妖驱祸,却为此娶了自己的生母;追查凶手,本为消弭灾难,证明自己的清白,却恰恰暴露出自己的耻辱;伊奥卡斯特和报信人道出“实情”,本为解除俄狄浦斯的顾虑,却进一步加深了他的疑惑。良好的动机往往促成适得其反的结果。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突转”指的就是“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③。而剧中一系列 “突转”的出现则正可视为世界之非理性的表现。“世界就充满着这些非理性的东西……它只是一个庞大的非理性世界。”④秩序只是一种幻觉,偶然性和盲目性支配着整个世界。正如饱经沧桑的王后伊奥卡斯忒所感慨的:“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⑤人们所能把握的只有现在而已。
由此,那个一直为人们争论不休的“命运”,在此就是世界荒诞本质的象征。它所强调的正是事物的偶然性、不可预见性以及不可能显示其意义和目的的性质。美国著名宗教哲学家保罗•蒂利希说过,命运是偶然性的法则,“最终必然性的缺乏即非理性,便是命运的不可穿透的黑暗”。虽然剧中很多事件的发生看似存在着某种因果关联,也似乎证明了世界所具有的理性与秩序,如瘟疫之灾源于俄狄浦斯的弑父行为,弑父行为又源于俄狄浦斯的鲁莽与傲慢,但“偶然性并不意味着不受因果性制约,而只是意味着那决定我们存在的原因没有最终的必然性。这些原因是被给定的,不能按逻辑推导出来”。蒂利希还进一步指出,“我们被偶然地掷入整个因果关系的网罟。我们在每一时刻都偶然地为这些关系所决定并在最后那一刻为它们所抛弃”⑥。所以,命运的神秘、盲目和强大正象征着整个世界的荒诞和人的存在的偶然。命运观也正体现了古希腊人对人的生存困境的存在主义式理解和阐释。
客观世界是为偶然性所支配的,是荒诞的,那么生存于这一世界中的人呢?在存在主义看来,世界的偶然性必然造成人的存在的偶然性。人受偶然性的支配和主宰,难以根据理性来解释,难以找到其中的必然性,因而人的存在也是荒诞的。海德格尔说:“我们是一群无望的偶然的生物,被扔在一个没有我们也必然存在的世界上,存在物本身无时无刻不处于极端偶然之中。”⑦反观俄狄浦斯,他的出生、身世和遭际无不体现了偶然性的存在。而更为荒诞的是,这个自在的世界剥夺了人存在的任何意义,使人变得无所依托,空无所有,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固定的本质。对于俄狄浦斯来说,他既是国王,也是乞丐;既是法官,也是罪犯;既是猎手,也是猎物;既是救星,也是灾星;既是外乡人,也是本土人;既是明眼人,也是盲人;既是伊奥卡斯忒的儿子,也是她的丈夫;既是安提戈涅的父亲,也是她的兄长。他本身便是一个悖谬的集合:高贵与卑贱、幸运与不幸、聪慧与愚蠢、文明与野蛮、正义与邪恶……正如著名法国著名学者让-皮埃尔•威尔南所说:“当人类企图像奥狄浦斯那样追根寻源时,他发现自己是一个谜,命途多舛,没有独占的领域,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摇摆于天神与禽兽之间。”⑧存在的真相竟然是尴尬与荒诞,而这是俄狄浦斯所不愿面对的。最终他毅然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再一次踏上了流浪的行程。
然而,《俄狄浦斯王》的价值绝不仅仅在于揭示荒诞的本体性和不可战胜,而且还在于表现人在荒诞面前所做的决绝的、不屈的抗争,在于彰显人的理性精神和自由意志。
按存在主义的“自由选择”理论,被抛入这个荒诞世界中的空无所有的人不得不自己进行选择,以创造自身,从而赋予自身以本质。“我们对我们的存在必须自己负责,因此我们要做自身的真正舵手,绝不容许我们的存在类似一个盲目的偶然。对于这个生存之谜,我们必须选择一条大胆的不顾危险的路来解开它。”⑨这种自我选择也就是萨特所说的自由。可见,这种自由(选择)是人生而俱来的,是命定的,是不可逃避的,而且也是任何处境所限制不了的。不仅如此,存在主义还从积极的方面将此自由视为人的尊严、意义和主体性的体现。雅斯贝尔斯说:“本然的自我存在只有通过自由的、无条件的决定(选择)才能实现。”⑩只有这种绝对的选择才是抵达本真的自我存在的唯一途径。
同时,萨特还把自由(选择)与责任统一起来,强调人是绝对自由的,即意味着人必须全面负责。他说:“人,由于命定是自由,把整体世界的数量压在身上,他对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11]如果说人的自由(自我选择)是绝对的话,那么人对他的世界和他自身存在的责任也是绝对的。因此,人就必须对自己的存在独自承担起全部的责任,进行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己规定自己,自己造就自己。
对于俄狄浦斯来说,他所有行动的最终极意义就在于对自由本身的追求,在于对自我尊严的维护。当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存在主义的窘境和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中没有本质的自我存在时,他并没有束手待毙,没有“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剑”,而是积极行动,自决自为,“挺身反抗这无涯的苦难”。面对“弑父娶母”的厄运,他毅然离开了自己的城邦和“亲人”,过起了孤苦无依的漂泊生活。看似是一种消极的逃避,实则乃一种无声的抗争。就像后来他拒绝回科任托斯继承王位一样,都是在极力避免神谕的应验。相反,在追查凶手的过程中,在自己的罪过逐渐显明的时候,他却没有选择逃避。无论是忒瑞西阿斯的警示,还是伊奥卡斯忒的劝阻,抑或牧羊人的缄默,都无法动摇他的意志。俄狄浦斯走的是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尽管这条路是早已被命运规定好了的。但唯其如此,他才显得愈发高贵,愈发悲壮。
剧终那惊心动魄的自惩尤为震撼人心。当真相大白时,俄狄浦斯虽然发出“哎呀,哎呀,一切都应验了”[12]的哀号,但他依然没有逃避,也没有乞怜,而是再次直面那荒诞的现实,自觉地承担起那罪行的责任,刺瞎双眼,自我流放。这最后的一搏使得他反抗命运的壮举达到了极致。如果说,俄狄浦斯此前的所有选择事实上都为命运所驱使,那么自惩则完全是一次自主的行为。“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13]俄狄浦斯最终以血的代价换取了人的尊严,赢得了本真的自我。同时,自惩也是俄狄浦斯作为自由的人的责任感的体现。“我的罪除了自己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14]尽管“弑父娶母”是他无意中犯下的罪过,他却勇承其“咎”。这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为了城邦。就像他做了国王而面对瘟疫之灾时一样,“你们每人只为自己悲哀,不为旁人;我的悲痛却同时是为城邦,为自己,也为你们”[15]。这种对责任的自觉承担,不仅是自由的结果的逻辑要求,而且也是自由本身的最高体现。正如谢林所说:俄狄浦斯“甘心承受对不可避免的罪愆的惩罚,借以在失去自由的同时来证明这一自由,并宣告自由意志而走向毁灭,这乃是最伟大的思想、自由最高的胜利”[16]。
在这场残酷而不对等的斗争中,虽然俄狄浦斯最终被命运所打倒,但他没有被征服。虽然未能挣脱命运的罗网,但他却一直拥有自由。他始终是他自己的主人,而从来不是命运的奴隶。虽然不能改变这荒诞的世界,也无力避免必然失败的结局,但像西西弗斯一样,他那看似无效的抗争作为一种自觉的人生选择,却赋予其存在以崇高的意义和庄严的韵致。他的坚毅执著和义无反顾在将他推下毁灭的深渊的同时,也将他推上了无上的尊荣的巅峰。因此,在看似可怜可悲的背后,却是可亲可敬。他的悲剧是一曲关于存在主义“荒谬的英雄”[17]的颂歌。
(责任编辑:水 涓)
① W•考夫曼编:《存在主义》,陈鼓应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页。
②⑤[12][13][14][15] 索福克勒斯等:《古希腊戏剧选》,罗念生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184页,第210页,第218页,第223页,第225页,第181页。
③ 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9页。
④[17] 加缪:《西西弗的神话》,杜小真译,三联书店,1998年,第31页,第141页。
⑥ P•蒂利希:《存在的勇气》,成穷、王作虹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6页。
⑦ 转引自夏基松、戴文麟编:《现代西方哲学流派评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3页。
⑧ 让-皮埃尔•威尔南:《<俄狄浦斯王>谜语结构的双重含义和“逆转”模式》,见陈洪文、水建馥选编:《古希腊三大悲剧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527页。
⑨ 尼采:《作为教育家的叔本华》,见《尼采全集》,杨伯萍译,商务印书馆,1945年,第364页。
⑩ 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32页。
[11] 萨特著:《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708页。
[16] 弗•威•约•封•谢林:《艺术哲学》(下),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第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