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法网柔情说《婴宁》

作者:傅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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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婴宁防卫过当而杀人,没有遭到法律惩罚,王母的教诲也不算惩罚,但婴宁却因此性格上由爱笑变得不笑了,不但不再笑,而且“故逗之亦终不笑,然竟日未尝有戚容”,这就有点骇人听闻了。是什么因素发挥了如此巨大的思想压迫力,从而造成婴宁产生如此强大的内心紧张呢?
  俗话说:心病还要心药医。婴宁可以不顾及人间法律,也不担忧来自人间的性骚扰,也尽可以不顾来自长辈的教诲。但是,婴宁极为认同人间与花妖狐鬼世界的交集部分,那就是“孝伦理”。婴宁的灵魂深处的震撼来自哪里呢?来自王母的教诲中的半句话——“设鹘突官宰,必逮妇女质公堂,我儿何颜见戚里?”“何颜见戚里”是面子问题,是礼的核心。早在《诗经》里就说“相鼠有仪……人而有礼”了。“妇女质公堂”就是“失颜”,即乱了纲常,没面子,不要说蒲松龄时代的人,就是现在,也仍旧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婴宁遭遇到的是如此强大的颠覆人“礼”的罪责,而“礼”的核心“孝”,却偏偏是她借此进入人世间的唯一通道,让她如何不感到高度的紧张压迫,进而产生无比巨大的“内心冲突”呢!由此,爱笑的婴宁也“矢不复笑”了。在婴宁性格巨变得以完成的同时,蒲松龄也达到了自己对人间世礼法世界的批判和质疑,当然,还有一点点无可奈何的伤感。毕竟,对他和婴宁而言,“世出世间”(牟宗三语)的理想,实在只能是个理想。
  
  三、艺术:对法网柔情的追问
  
  然而,对婴宁性格巨变追问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质疑蒲松龄的法律意识荒唐,逻辑思维出了问题。我们始终不能忘怀的是,这是小说,而且是寄慨遥深的文言小说,蒲松龄是个小说家,而且是个在现实生活中失意落魄的文人小说家。为此,我们不能从法律逻辑入手判断艺术创作的合理,而是从法律与艺术不对接的地方,发现艺术独立的变形法则,这就是艺术思维的逻辑超越之处,也是艺术魅力生长的起点。
  由此,我们发现蒲松龄的艺术才华。他深深理解了自己在写小说。为了自己心爱的艺术形象的创作成功,他只好在世人日常思维短路的地方埋下艺术伏笔。当然,很快他给出了提醒。婴宁性格巨变之后,在读者诧异其怪时,蒲松龄把笔锋突兀一转,写道: “一夕”,“竟不复笑,虽故逗之亦终不笑,然竟日未尝有戚容”的婴宁,突然“对生零涕”。蒲松龄、王子服和所有读者的反应都是一样的——“异之。”原来蒲松龄早早地明白自己的艺术效果了。这一怪一“异”,既沟通了阅读的读者、文本中的人物和写作的作者三方的艺术会心,也贯通了小说人物性格变化的自足逻辑。
  婴宁的“异”常举动,没有其他理由,只是因为她想到“老母岑寂山阿,无人怜而合厝之,九泉辄为悼恨。君倘不惜烦费,使地下人消此怨恫,庶养女者不忍溺弃”。这个理由,是普天之下的最大最高的伦理秩序原点,足以弥合任何的“异”常之举带来的破坏。因此,王子服毫无疑问地“诺之”,并且“由是岁值寒食,夫妇登秦墓,拜扫无缺”。婴宁在孝道伦理上迅速与世俗社会秩序达到吻合。婴宁的内心紧张得以解除,她“逾年生一子,在怀抱中,不畏生人,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至此,一个人狐世界的虚幻故事由冲突频频、高度紧张的对立,变成和谐一片、其乐融融的人间俗世的美好结局。这是中国戏曲小说最常见的理想大团圆式的结局。
  小说最后,蒲松龄以“异史氏”的名目感慨言之曰:“观其孜孜憨笑,似全无心肝者。而墙下恶作剧,其黠孰甚焉!至凄恋鬼母,反笑为哭,我婴宁何尝憨耶。窃闻山中有草,名‘笑矣乎’,嗅之则笑不可止。房中植此一种,则合欢、忘忧,并无颜色矣。若解语花,正嫌其作态耳。”蒲松龄的评价无非四点:笑不可止、黠、憨也何尝憨、不作态(自然)。正是这四个复杂矛盾交织的方面,吻合了婴宁性格变化的艺术逻辑,充分展现了蒲松龄的艺术才华和理想,也传达出了他清醒的现实批判态度。婴宁较之其他人物,受到作者自己(蒲松龄难得地称之为“我婴宁”)和后世读者特别的热爱。
  
  婴宁是美丽的,也是丰富的。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包蕴着丰富而复杂的艺术难题。正是这种因难见巧的关键点,在漫长的时间河流中,闪现出了永恒的艺术光辉和创作智慧。
  (责任编辑:古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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