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意外的他乡惊喜 无奈的人生感慨
作者:张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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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秋月又满,城阙夜千重。
还作江南会,翻疑梦里逢。
风枝惊暗鹊,露草覆寒蛩。
羁旅长堪醉,相留畏晓钟。
本诗是一首五言律诗,题材是写旅途中偶逢故友的满腔感慨。作者戴叔伦,中唐著名诗人,润州金坛(即今江苏省金坛市)人,曾登进士科,并曾在湖南、江西入节度使幕,本诗正写于江南入幕期间。
由于职务所需,诗人经常外出办事,结果在一个秋天的夜晚,于江南某旅店之中,偶然遇见离别多年的同乡旧识,不觉满怀惊喜;但是相逢苦短,天亮又将分别,却不知下一次相会将在何时何地,这又怎能不引起诗人的满腹惆怅?于是诗人题诗与同乡告别,这篇作品遂得以问世。这一大致内涵,诗题表达得非常清楚。本诗还有一个题目,叫做《客夜与故人偶集》,意思相同。因而,理解此诗,关键要把握特定的时空,即江南秋夜;特定的对象,即久别的乡亲;特定的情境,即意外的相逢;特定的思绪,即命运的难料。只有抓住这些要点,才能真正理解这一首诗作;正因此诗真切感人,也就颇可引发读者相似的人生体验,使其获得共鸣与感悟。
“天秋月又满,城阙夜千重。”诗作的第一联,点明时间和地点。时间是一个月轮又圆的秋夜,地点是江南一个陌生的小城。此刻虽有圆月辉映,却已是夜半更深,浓重的夜色重重包裹着城池。“城阙”,城楼,代指全城。诗句既是如实的描写,也是下文的铺垫,暗中留下伏笔,即自然而然地引起读者的思忖——作者为什么特别关心月相?又为什么深夜不肯入眠呢?
“还作江南会,翻疑梦里逢。”诗作的第二联由对时空的交代,转入对事件的叙写。原来,圆月含有比兴之意,是对故人相逢的喻写;作者深夜难眠,正因为发生了与久别的乡亲意外重逢的喜事。作者确实没有预料到,在这个月圆之夜,在这个江南驿所,竟然能见到多年离别的同乡故人,简直怀疑是做了一场梦。“还作”的惊喜,“翻疑”的感叹,“江南会”的幸运,“梦里逢”的疑虑,无不真切动人,历历如绘。我国古代非常看重“他乡遇故知”的际遇,将其看作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与“久旱逢甘雨”“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相提并论。诗作对这一情状的描写,怎能不引发人们相似的感受呢?
“风枝惊暗鹊,露草覆寒蛩。”诗作的第三联,是对秋夜景物的描写。从字面看,意谓秋风掠过树枝,惊飞了枝头的鹊鸟;秋草沾满露水,遮掩着悲鸣的秋虫。寒蛩(qióng),也作寒虫,指秋日的蟋蟀,故本诗此句有的版本作“沾寒虫”,意思完全一样。但诗句绝非仅仅描摹秋天到来时植物、动物的反应,而别有寓意。“惊暗鹊”是说自己功业难成,无处投靠。典出曹操的乐府诗《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覆寒蛩”是说自己飘零在外,有家难归。古人有“蝉鸣,感秋兴,送将归也”的说法,“蝉鸣”实际也包含蟋蟀的鸣叫,即古人认为秋虫的鸣声宣告季节的变换,好似在催促离乡背井的人该回家去了。这样看来,此处的两句诗,是慨叹自身和同乡故人的相同命运——在外奔波,却所求未遂;本该还乡,却心有不甘。这种两难处境,其实也是多数凡人的生活遭遇。作者在这里感叹的当然是自身的痛苦,但又何尝不是众故友的共同伤感呢?
“羁旅长堪醉,相留畏晓钟。”诗作的最后一联,本是对众故人的宽慰,却又留下更多的烦忧。其大意是说:我们有幸在旅途中相逢,真该痛痛快快地喝他个大醉方休;可惜虽想挽留大家多喝几杯,却不得不担忧报晓的钟声催促起程。上联已有同病相怜的苦衷,本联更进一步申说了这种痛苦难以排遣的惆怅。借酒浇愁本已是无奈的选择,因为人们都知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李白《宣州谢?楼饯别校书叔云》)的道理。更何况连这样的机会都难以得到,怎不令人倍加难受?如果说上联表达的是壮志难酬的苦闷,本联吐露的就是身不由己的怅叹。壮志难酬还可以自我开解,顶多不再加以追求罢了;身不由己则是更深层的悲哀,连自我放弃的可能都没有。比较起来,这难道不更是人生的悲剧吗?但细想起来,又有几人能完全摆脱命运的簸弄,在世间“潇洒走一回”呢?诗人自身的无奈,实有普遍的意义。
本诗的主旨不妨用现代流行歌曲加以概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精彩常常是人们的理想,无奈则往往是人生的现实。人不能不外出打拼,以争取获得“精彩”的回报;人又无法完全把握自身的命运,以致得到的主要是“无奈”的打击。尽管如此,作为个体人生的展开形式,人又必然要不停地辗转于碌碌奔波之中,在生命的旅途中永不歇脚。难怪羁旅情怀,会成为古代文人不断吟咏的永恒题材。正因如此,诗人的旅夜愁肠,便是酿制精美诗章的芳香酵母,催生出许多名篇佳作,本诗就是其中之一。
诗作的主要艺术特点是:写景真切,抒情深挚。八句诗,两句写景,两句抒情;再两句写景,两句抒情,如此交错行文,章法严密和谐,景与情也相互交融,相互映衬。另外,以自身感受为贯穿线索,以同乡故人为观照对象,八句诗,两句写自身,两句写故人,再两句写自身,两句写故人,同样交错为文,章法严密和谐,使得自艾(yì)自叹与同病相怜的双重寓意,都表达得淋漓尽致。
对于本诗的时空,还有另一种理解,就是本诗并非作于江南,自然也就不是诗人入幕期间;而是作于都城长安,是“参加科举或干谒求官”时所写。其依据只是第二句“城阙”一词,认为可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的诗句“城阙辅三秦”对看。但是,这一来与诗题不合,二来据本诗在《全唐诗》中的排列,可知是在作者进士登第之后,诗中所写也不像是科场失意或干谒落空。似乎还是按照比较通行的讲解,将本诗看作纪写于江南客舍与同乡故人偶然相逢之事,比较妥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