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蝶恋花
作者:朱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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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诗人徐志摩流传于世的诗歌中,最为脍炙人口的莫过于情诗。在他的情诗中往往有个潜在的女性抒情对象。这个抒情对象大多数时候是隐藏在“我”的抒情独白中,但也有一部分诗歌让女性形象浮于文本之上。这些作品在描写女性形象时,大量使用了花的意象,表现了徐志摩特有的女性观。
孟悦、戴锦华在《浮出历史的地表》一书中分析了中国男性作家多喜欢将女性比作花的潜意识,指出:“历代文人们对女性外观想象模式上的大同小异,尤其表现在一个历史悠久的修辞手法上,即将所写女性形象‘物品化’,借物象象喻女性外观。”“毋庸置疑,这种修辞方式中流露出某种欲望象征化的过程。但更值得注意的,不是它泄露了欲望,而是它借物体之喻改变了这欲望的性质。”①同样,徐志摩在诗歌中也大量采用花意象比拟女性。这类意象大致可分成两类:第一类:色彩艳丽的花——玫瑰:“玫瑰色香肉体迷醉。”(《情死》) ——桃花:“你我比是桃花接上竹叶。”(《休怪我脸沉》)——野蔷薇:“苏苏是一个痴心的女子,像一朵野蔷薇,她的丰姿。”“这荒土里化生了血染的蔷薇,那蔷薇是痴心女的灵魂。”(《苏苏》)第二类:颜色清雅的花——白莲 :“她是睡着了——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百合:“我昨夜入幽谷,听子规在百合丛中泣血。” (《哀曼殊斐儿》)“这石是一堆粗丑的顽石,这百合是一丛明媚的羞色。”(《天神似的英雄》)——玉兰:“园里有一双开胜的玉兰花;她有的是爱花癖,我爱看她的怜惜。”(《客中》)徐志摩在诗歌中用花的意象物品化了女性形象,但是两种花意象背后的花语又包含着复杂的文化内涵,使得徐诗中的女性形象又不仅仅停留在物品化的层面上,因此文本中不同类型的花意象所代表的女性形象在诗歌中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
花的颜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第一类颜色红艳的花意象往往与性相关联。“花对于女性,作为一种图像符号的意象定位,有着双重的意义:美与性。花是一种阴柔无骨,娇羞欲滴的美,是一种承受甘霖雨露的性欢爱之美。”②因此,当诗人用艳丽的红花来隐喻女性时,笔触多用来描绘女性的体态和性的诱惑,体现了男性诗人将女性“物态化”“欲望化”的过程。女性幻化成一个性的符号,是诗人可以攀折可以征服的对象。如“桃花”出现在《休怪我脸沉》和《春的投生》中,联想极为丰富。从《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开始,桃花一词就与男女婚配有了一定的意象联系。在现代汉语中“走桃花运”“桃色事件”等词汇,更是直接将“桃花”作为性的隐喻。“你我的恋爱,早就不是你:你我早变成一身,呼吸命运灵魂——再没有力量把你我分离。你我比是桃花接上竹叶,露水合着嘴唇吃,经脉胶成同命丝,单等春风到,开一个满艳。”(《休怪我脸沉》)整首诗是对热恋的情人之间发生小矛盾后的软语温存和解释,这里春风中的桃花显然是缠绵性爱的象征。“桃花早已开上你的脸,我在更敏锐的消受你的媚,吞咽你的连珠的笑。”(《春的投生》)众所周知,这首诗就是对性感受的大胆描写,“桃花”之意不言而喻。最能体现诗人的女性观的是《情死》一诗。玫瑰是爱情的象征,在本诗中,红玫瑰是天生丽质、艳压群芳的女主角。“玫瑰,压倒群芳的红玫瑰,昨夜的雷雨,原来是你出世的信号——真娇贵的丽质!”诗人以玫瑰猩红的花瓣,浓郁的花香凸现了女性的性特征,即“色香,肉体,灵魂,美,迷力”;在诗人迷狂的想象中,又将它还原成一个仅有颜色、香味,散发着诱惑力的欲望对象,把他的情人幻化成色香俱全极度诱惑如红玫瑰般的尤物。在对红玫瑰色香的诱惑力浓墨重彩地描绘下,女性形象逐渐被诗人物化为褪除了自我意识,被把玩被攀折被动地等待命运的物化对象。“我已经将你擒捉在手内——我爱你玫瑰!色香,肉体,灵魂,美,迷力——尽在我掌控之中。我在这里发抖,你——笑。玫瑰!我愿不得你玉碎香销,我爱你!花瓣,花萼,花蕊,花刺,你,我,——多么痛快啊!——尽胶结在一起;一片狼藉的猩红,两手模糊的鲜血。玫瑰!我爱你!”在这一节中,写诗人终于将玫瑰攀折到手。曾经“我是你的俘虏”,如今征服者变成了被征服者的俘虏,体现了男性强势的征服欲和控制欲,同时又带着末日纵欲的狂欢以及燃烧生命的疯狂,使整首诗呈现了一层肉欲色彩和动荡粗犷的破坏欲。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诗人用桃花、玫瑰等意象比拟女性的时候,流露出诗人对于女性肉体的迷狂幻想,体现了男性的征服欲,同时在对女性特征物品化的过程中,也流露出男性诗人构建自己欲望权的过程。尽管诗人用如此狂放的笔调写出自己对恋人狂热的占有欲,但并不是带着玩弄目的的游戏之笔,其根本目的是书写狂热的爱情,是以真爱作底子。《春的投生》《休怪我脸沉》等诗歌都是献给爱妻陆小曼的:“你我的心,像一朵雪白的并蒂莲,在爱的青梗上秀挺、欢欣、鲜妍。”诗人抒发了两人同心、坚贞不渝的爱情。在《情死》一诗中,诗人则用迷狂的笔调写出为求得爱的永恒,不惜与情人双双情死的狂热和执著。
在徐志摩诗歌中,写得更多的是色彩清雅的花的意象。如莲花、百合、白玉兰。这类花由于有雪白的花瓣、淡淡的清香,故其花语意味着纯洁、高雅、清丽、静谧。在这一类意象中,出现得最多的是“莲花”。莲花在中国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宋人周敦颐在《爱莲说》中就这样写道:“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莲花自古以来就有花中十君子之净友的美称。由于莲花意象富有中国士大夫气质的文化内涵,因此尽管同样是以花的意象物品化女性,但其意义已远远超过了单一的女性性特征描写本身,其文化内涵也逐渐还原女性自身的主体意识,女性不仅仅是一个被观赏的符号。
徐志摩诗歌中同样用莲花来描绘女性柔美婀娜的体态。“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沙扬娜拉》)以水莲花怯风而摇曳的姿势比喻一个日本女子温柔娇羞的一刹那低头。“她是睡着了——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她是睡着了》)以斜欹的白莲描写女性的睡姿。“她家里另有一双并蒂的白莲,透水的鲜,上帝禁阻闲蜂来采,但命运偏不容这白玉的坚贞。”(《罪与罚》)以一双并蒂白莲比喻一对纯洁的姐妹。虽然同样是描写女性的体态,但它与玫瑰桃花等花的意象有细微的差别。由于根深蒂固约定俗成的花语赋予这类花的文化内涵,使得这类花的意象比拟女性时不再是单纯的“物态化”“欲望化”所指。这类花由于有高雅脱俗的文化气质,因此“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类意象作为文化载体符号所彰显的精神气质褪去了人们关于花与性的联想,造成了一种审美上的间离效果,以唤起读者远距离欣赏的静观所产生的崇高感。因此以“莲”写娇柔的女性美,引发的情感是试图呵护她的保护欲而不是征服欲。即使直接写女性美,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远距离欣赏,而不是狎亲的把玩与征服。高雅的文化含义已经剔除花的意象中与肉欲的联想,将诗人对女性体态美的描写指向了更高的精神层面。
徐志摩不仅用莲花也用“百合”“玉兰”等色彩清雅的花意象来比拟女性,或者对女性形象起烘托作用。这种意象构建的女性不仅有清纯脱俗的外表,而且有冰雪聪明的头脑、卓尔不群的精神境界。在《哀曼殊斐儿》一诗中,以百合、昙花的意象比拟诗人景仰的英国女作家曼殊斐儿短暂而凄美的一生。“我昨夜入幽谷,听子规在百合丛中泣血”,“三十年小住只似昙花的偶现,泪花里我想见你笑归仙宫”。诗人在诗歌中表达了对女性的精神层面的景仰和由衷的呵护。这种情感在《天神似的英雄》中也有所流露:“这石是一堆粗丑的顽石,这百合是一丛明媚的秀色。但当月光将花影描上了石隙,这粗丑的顽石也化生了媚迹。我是一团臃肿的凡庸,她的是人间无比的仙容;但当恋爱将她偎入我的怀中,就我也变成了天神似的英雄!”诗人以百合比喻女性,以顽石自比。百合清丽脱俗的明媚秀色让诗人自惭形秽为“粗丑的顽石”“臃肿的凡庸”;百合的秀丽激起诗人的情感是作为如天神似的崇高保护欲。概而言之,徐志摩用“莲花”“百合”等色彩清雅的花意象比拟女性,在对女性形象的描写中表达了诗人对女性精神世界的景仰和追慕。
诗人在用花的意象比拟女性的同时,又用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蛱蝶”意象来定位自己。在现代汉语中“狂蜂浪蝶”是贬义词,形容那种轻浮肆意狎辱女性的男人。然而在徐志摩的诗作中,诗人却以“蛱蝶” 自喻。在《沙扬娜拉》组诗中,诗人多处以“夜蝶”“花蝶”自比:“不辜负造化的匠心,她们流眇中有无限的殷勤;不如熏风与花香似的自有,我餐不尽她们的笑靥与柔情——沙扬娜拉!”“我是一只幽谷里的夜蝶;在草丛间成形,在黑暗里飞行,我献致我翅羽上美丽的金粉,我爱恋万万里外闪亮的明星——沙扬娜拉!”从此作“花与蜂蝶”这对无意识的比拟对象中,可以清晰地读出诗人所流露的女性观,即在诗人眼里,依然把女性置于被欣赏的地位。“我是一只酣醉了的花蜂;我饱啜了芬芳,我不讳我的猖狂;如今,在归途上嘤嗡着我的小嗓,想赞美那别样的花酿,我曾经恣尝——沙扬娜拉!”诗人对于自己作为男性,能够有机会阅美其间,流露出的得意一目了然。因此在男性诗人的潜意识里,女性依然是作为自己通行 “欲望权”的对象,是作为自己男性魅力和阅美经历的一种点缀和证明。
尽管带着一点传统的士大夫以“品花”作为自己人生雅趣的痕迹,但是徐志摩并非玩弄女性的轻浮之徒,相反他是一个真正怜香惜玉的护花使者:玫瑰型充满诱惑力的女性带给他身不由己的晕眩,诗人甘愿为爱为情而死;莲花型清雅脱俗的女性遗世独立冰雪聪明,让诗人产生崇高的保护欲。总之,徐志摩在诗歌中对于两种不同的花意象构建中表现了诗人以真爱为底色的知花懂花、惜花护花的女性观。
① 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的地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4页。
② 吴来安:《女性与花的世界》,《东方艺术》,2005年,第10期,第20页。
③ 文中引用的徐志摩诗歌都出自《徐志摩全集》(诗集),上海书店,1988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