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也谈“诗道”与“禅道”

作者:张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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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名作欣赏》二零零五年第十一期,我看到刘成泰先生撰写的与赵小琪先生商榷的文章《诗道非禅道》一文,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找来赵文一看,我发现刘先生的商榷之文有太多值得商榷之处,现将一二提出来,以求教于方家。
  赵小琪先生文章的标题为“诗道亦如禅道”,按照商榷或论辩的基本原则,刘先生要与赵先生商榷,他采用的论题应是“诗道不如禅道”,或“诗道不像禅道”,但刘先生的论题却是“诗道非禅道”,这显然是将赵先生的比喻句式的论题偷换成了肯定句式的论题后的否定,由此,这两个论题之间就无法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同一问题的正题和反题,刘先生在偏离了赵文原有的论题时,也就首先丧失了论证的逻辑依据和起点,他的文章也就成为了无的放矢的自我搏斗了。
  任何商榷总是有根据、有对象的商榷。刘先生既然质疑赵先生以禅论《金龙禅寺》的方法,他就不能不熟悉他所要讨论的对象,具有较为丰富的诗学、禅学以及有关洛夫诗的知识储存。刘先生在文章中说他“不懂佛理”,我们可以视之为自谦之辞,那刘先生总不至于不了解洛夫又去质疑洛夫自称的诗中存在着的“禅悟”和“禅趣”吧?但令人惊讶的是,刘先生的文章通篇未对洛夫的《金龙禅寺》进行哪怕是一个词语的分析,就能凭空质疑洛夫的《金龙禅寺》中存在着“悟的条件”、“悟的特征”、“悟的境界”。至于为什么洛夫的诗中不存在“悟的条件”、“悟的特征”和“悟的境界”的问题,刘文更是未加涉及。这种脱离开商榷论辩的文本对象却贸然进行判断的论证方式,不能不说是一种缺乏事实根据的、武断的、怪诞的论证方式。
  刘先生这种武断、怪诞的论证方式在他对“诗道非禅道”的论述中也有非常明显的表现。“诗道如禅道”、“以禅论诗”是中国古代诗学中的重要命题和分析诗歌的重要方法。宋代诗学家吴可在《学诗诗》中就提出了“学诗浑似学参禅”的命题,此后,龚相、赵藩等在《学诗诗》中都沿袭此说。至南宋末年,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对此说进行了发扬光大。他不仅提出了“论诗如论禅”的观点,而且对诗道与禅道的相似性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和论证:“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诗道亦如是也。若以为不然,则是见诗之不广,参诗之不熟耳。”至此,“诗道如禅道”的命题已成为了中国古代诗学中的经典命题。我们不想沿用严羽的话来说不赞成“诗道亦如禅道”的刘先生是“见诗之不广,参诗之不熟”。事实上,对古代诗学中的这一经典性命题也不是不能质疑,但质疑除了需要勇气以外,还需要相应的较为丰富的禅学和诗学知识做支撑。那么,刘先生是否具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储存呢?从刘文来看,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刘先生断言“诗道非禅道”的主要论据有二:其一是“古人如王、裴《辋川绝句》字字入禅”的论据,得出的结论是“这正是禅义入诗、禅义论诗和禅义喻诗的真谛”。这个结论令人啼笑皆非,刘先生难道不知道这是在以事实论据反证赵文的“诗道亦如禅道”的观点吗?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刘文的另一个论据主要是引用诗人王士禛的《香祖笔记》中的一段话。王士禛的这段话的原文如此:“舍筏登岸,禅家以为悟境,诗家以为化境,诗禅一致,等无差别。”对照刘文第四段的有关文字,我们不能不大跌眼镜,刘先生竟然引用一段名家认同“诗禅一致,等无差别”的话来论证他的“诗道非禅道”的观点!这种搬用别人的论据却以自己的结论换掉别人结论的做法,不能不说是打着王士禛的旗号反对王士禛的违背论证逻辑和学理逻辑的怪诞的论证方法。
  无论是禅学或是诗学问题,都是可以商榷的。只是任何商榷之文都应建立在充分、可靠的论据和严谨、科学的论证以及相应的理论知识储备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