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王维《使至塞上》异解辨正
作者:张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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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边塞诗名作《使至塞上》,以其“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景象历来为人们所称颂,但关于此诗的评注,却异说纷纭,矛盾基本集中在以下几点:一,《使至塞上》是王维本人出使至塞上,还是别人出使去塞上,王维就此事而作。二,诗中的“属国”是指人,还是指地方?三,诗写于春天,还是秋天?也即出使事是在春天还是秋天?四,诗中的地名是实指,还是虚指。以下以施蛰存先生《唐诗百话》的评析为主,结合其余二十一家评注,对上述问题作具体分析,以就教方家。
一出塞者何人
施蛰存先生《唐诗百话》认为,出塞者不是王维本人:“《使至塞上》描写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人到达边塞时所见景色。有人认为这个‘使'是王维自己。因为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出使塞上,在凉州节度使崔希逸幕府中任判官。如果这样,题目就应当写作《奉使至塞上》。现在没有‘奉'字,可见这个‘使'字是指一般的使者。再看此诗的内容,完全是客观的写法,没有表现作者自己的语气,也可知此诗不能理解为王维自述。”
按:此怀疑牵强。其一,唐诗流传至今已有上千年,长期传抄过程中有漏掉“奉”字的可能;而且即使没有“奉”字,也可以得出王维亲自出使塞上的结论。其二,至于诗的写法属于客观还是主观,更是见仁见智的事情。王夫之《姜斋诗话》曰:“因景生情,自然灵妙,何劳拟议哉?‘长河落日圆’,初无定景;‘隔水问樵夫’,初非想得,则禅家所谓现量也。”可见,理解为诗人亲见之景亦通。《唐诗百话》既已肯定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亲自出使塞上,那么写自己旅途所见所闻便是很自然的事,似乎不必因为一个“奉”字,就怀疑这个“使”不是王维自己。
大部分唐诗选本都认为此诗作于开元二十五年,当时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身分出塞宣慰,察访军情。这种说法应该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首先,王维担任过监察御史,《旧唐书·王维传》曰:“历右拾遗,监察御史。”(卷一百九十)而且担任监察御史正是在开元二十五年。其次,关于“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崔希逸战胜吐蕃事”,见《旧唐书》卷九:“三月乙卯,河西节度使崔希逸自凉州南率众入吐蕃界二千余里。己亥,希逸至青海西郎佐素文子觜与贼相遇,大破之,斩首二千余级。”《新唐书》卷五、《资治通鉴》卷二百十四皆有类似记载。再次,《唐六典》曰:“御史台: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凡将帅战伐大克杀获,数其俘馘,审其功赏,辨其真伪,若诸道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卷十三)《新唐书·百官志》与《唐会要》卷六十二“出使”条也有相关记载。可见,唐代监察御史确有在边关打胜仗后进行查点,审其功赏的职责。既有战争胜事,又担任过监察御史,那么此次出使是王维本人,当无疑义。何况在王维另一首诗《出塞作》中,自注曰:“时为御史监察塞上作”,亦可见王维确实到过塞上。另据王维《为崔常侍祭牙门姜将军文》首题:“维大唐开元二十五年岁次丁丑十一月辛未朔四日甲戌左散骑常侍河西节度副大使摄御史中丞崔公”云云,知王维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已到河西节度副史崔公幕。所以王维于开元二十五年曾出塞事是肯定的,用诗记述此次出塞行程,亦合情合理。
二“属国”如何解
《唐诗百话》认为,第一联“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中的“单车”、“属国”都是使者的代词。并引李陵《答苏武书》“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为证,原意是说使者没有带许多人马,只用一辆车就够了。后世诗文家就把“单车之使”简化为“单车”,作为使者的代称。“属国”是秦汉官名“典属国”的省略。这个官掌管投降归顺的蛮夷部族。因此,“属国”就成为外交官的代词。从而认为两句只讲一个意思,即是说使者要到边塞上去,已经行过居延,进入胡地。所以上下二句,意思是重复的。在诗学上,算是犯了“合掌”之病。施先生关于单车的解释是正确的,有些选本注为“一辆车”或“轻车简从”未免泥于字面意思。但关于属国的解释却有待商榷。
经查其他注本,除了明唐汝洵《唐诗解》、王友怀《王维诗选注》等将“属国”解为“典属国”,认为指代人外,还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指归附朝廷以后仍旧保留其原有国号的附属国,简称“属国”。如高步瀛《唐宋诗举要》言:“属国:《汉书·武帝纪》曰:‘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颜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续汉书·郡国志》:‘凉州有张掖、居延属国。’”陈贻焮选注《王维诗选》:“属国:汉代称那些仍旧保留其原有国号的附属国为属国。”另有吕振邦等《律诗三百首今译》、王洪主编《唐诗精华分卷》、王福耀选注《王维诗选》、武汉大学中文系编《新选唐诗三百首》等书,也都作如此解释。
(二)特指“居延属国”,持此论者一般认为“属国过居延”是“过居延属国”的倒装,如韩兆琦《唐诗选注集评》:“属国过居延:即过居延属国。”马茂元《唐诗三百首新编》等也都认为此句是倒装。
(三)既可指人,又可指地。袁行霈主编《历代名篇赏析集成》认为,“属国”一说指地名,即汉武帝时“五属国”中的居延属国;一说指官名,即苏武归汉所任“典属国”之职。和单车联系,便知后说胜于前说。所以这里的“属国”很有可能以苏武“典属国”之职代指使者。陶文鹏《王维诗歌赏析》同意并引用此说。霍松林《唐诗精选》说“属国”句一可谓是“过居延属国”的倒装;或谓“属国”是“典属国”的简称,代指使臣,是王维自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编《唐诗选》认为此诗“属国”指人指地均可通,但指人句法比较顺。
由以上材料可见,即便是持两可之说者,多数也认为指人胜于指地。那么哪种说法比较正确?如果指地是附属国的通称,还是“居延属国”的特指?要分析这个问题,首先要先弄清楚“居延”的意思。
各家对“居延”解释大体有以下几种:
其一,认为居延是泽名,在凉州以北,今内蒙古境内。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引《续汉书·郡国志》言:“居延,有居延泽,古流沙。”又引《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篇》曰:“‘流沙地在居延县东北。’郦注曰:‘泽在故城东北,《尚书》所谓流沙者也,形如月生五日,弱水入流沙,沙与水流行也。’”
其二,认为居延是古地名。如施蛰存《唐诗百话》认为,汉代此地与匈奴接境,在今甘肃省张掖、酒泉一带。
其三,认为居延是古行政区名,即居延属国。如陈贻焮《王维诗选》引《后汉书·郡国志》的“张掖居延属国”,并由此认为此句是说经过居延属国。韩兆琦《唐诗选注集评》也认为居延属国是汉代的行政区名,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甘肃武威西北,是王维这次要出使的地方。(按:此处“居延”解为王维要出使的地方是不对的。因为“过居延”无论是讲成经过居延,还是超过居延,都说明不是王维的目的地。)
其四,袁行霈主编《历代名篇赏析集成》认为是居延古塞,匈奴南下凉州的要道,在汉张掖县西北,后置县。并言其地远在凉州之西,“属国过居延”,如果从实处理解,便差以千里了。“居延”充其量只能说是诗人用以代指凉州。(按:代指凉州之说并无依据,何况居延距凉州不远,实在无必要代指。)
综上可见,“居延”的解释共有古泽名、古地名、古行政区名、古塞名四种说法。但在此诗中,它只可能有一个确指。笔者认为,此处当指古地名,即居延故城,施蛰存先生的解释是对的。古泽名之说当源于《尚书·禹贡》,是居延一词的最早出处。汉代曾因抵御匈奴而建居延属国,并在城附近筑塞,所以有古行政区名和古塞名之说,实际只是同一地方的不同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