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林白小说二篇

作者:林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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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往银角
  
  上篇
  
  春节过后每天都下雨,树上的叶子旧得发黑,湿淋淋地闪着阴沉的光。它们像石头一样挂在树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但从来不掉。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好像不是要顺时进入春天,而是相反。
  在这样的天气里,我时不时地总要冒出去银角做的念头,去银角做,就意味着去卖,这样想着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如果天气晴朗,我大概会乐观一点的吧,即使仍想当小姐,也会坚信自己能卖出好价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边想做,一边又痛感自己太老了。
  雨已经下了整整半个月,连日阴冷,我一天比一天切肤地感到自己的衰老。小时候曾听老人说,小孩子身上有一团火,到老这火就没有了,连夏天都会感到身上发冷。我今年不过三十多岁,却已经感到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真是从来没有这么冷过,空气中就像充满了看不见的细细的针,它们又多又密,源源不断地钻进我的骨头里。我抱着暖水袋睡觉,但暖水袋一下子变凉了。我把毛毯、毛巾被、棉被、毛衣统统压在被子上,被窝还是像冰箱那么冷,躺了一夜,早上一摸,连屁股都是冰的,两条腿都冷麻了,双手像在寒风中吹了一夜,又凉又硬,肩膀也好像挑了一夜担,累得发酸,这是因为蜷缩得太久了。全身上下,只有胸口还有一点温热。
  这样的夜晚已经很多天了。
  刚下岗的时候,听说有的下岗女工去做了小姐(我们这里把小姐叫鸡婆,我不愿这样称呼她们),我想我是不会去做的。后来看到报上登了消息,说被骗去当小姐的女孩跳楼的事,就忍不住经常想,如果换了我,会不会跳楼。
  假如歌舞厅只在二楼,楼下又正好有一个沙坑,我也许会跳的吧,谁会那么甘心去卖的呢。我会把房门的插销插上,把窗户开到最大,免得窗框划破我的皮。如果情况不是很紧急,我也许会在窗旁站上一会儿半会儿的,我是多么想当一个良家女子啊!只要没有人使劲撞门,我会一直站下去的。
  我是一个怕死的人,本来我以为,没有孩子就应该不怕死,但我发现,事到临头还是不行。超过三楼我是不会跳的,我不但怕死,我还怕痛,怕断腿断腰破相。我现在住的房子就在三楼,是当年离婚的时候丈夫留给我的,虽然是一居室,又是西晒,当年厂里还是抢得头破血流,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司机,这样的房子是肯定分不到的。我丈夫是个好人,对于他,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窗下是厂里的垃圾池,池子本来只有两个乒乓球台那么大。几年前厂里每次开大会,工会主席都要号召大家,把垃圾倒在垃圾池里,不要再倒在池子的外面。但是没有人听,垃圾总是倒得东一堆西一堆的,弄得想遵守规则的人也走不到垃圾池跟前。结果就是,池子周围堆满了高高的一圈垃圾,池子里却是空的,从窗口看下去,好像还特别干净。
  我不知道这好还是不好。若垃圾池里有一满池垃圾,对于一个往下跳的人来说它就是一张又厚又软的垫子,在我们这种濒临破产的厂里,所有硬一点的垃圾都被拣去卖钱了,我跳下去肯定伤不着。但想到自己以一个狗啃屎的姿势扑在垃圾上,额头撞着月经垫,鼻子顶着大肉蛆,身上沾满了发霉的东西,也许还有狗屎,我就觉得池子里不如没有垃圾的好,但摔得头破血流也不是我之所愿。这就是我的两难处境。
  如果是在二十层,我就更不敢跳了。
  这么高的楼我从来没有上过,不过就从电视里看过,行人只有蚂蚁那么大小,从跳下去到着地有好一会儿工夫,可以清楚看见头发着了电似的往上扬,衣服里充满空气,人飞起来。
  我佩服天津的女歌手谢津,她敢从二十层楼跳下去。所有敢从四层以上跳下去的女人我都佩服。
  春节我回石镇过,开同学聚会的时候见到了杨芬。
  杨芬是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我完全想不到,她现在在银角的一家歌舞厅当鸡妈。“鸡妈”这个词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是我们班同学说的,当时我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以为杨芬开了一个养鸡场。她家本来就是农业人口,是石镇附近生产队的。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悟出来,“鸡妈”就是“鸡”的妈咪。我们班的一个男生是记者,见多识广,他说鸨母跟妈咪不同。在我国,容留卖淫是死罪,所以才产生了妈咪,妈咪帮小姐介绍客人,并且提供保护。
  当时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见过杨芬了,她留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头发又黄又稀的瘦女孩,胸是平的,屁股是扁的,全身没有一点肉,脸色青白,很像吸毒展览里的那些人。此外我还想起了她有点驼背。总而言之,我左右想不出,这样一个杨芬,怎么能当小姐的妈咪!我在电视里见到的妈咪,一个个的,哪一个不是长袖善舞,三围突出,比小姐还要漂亮,比打手还要英勇,比军师还要老谋深算。在我看来,杨芬与一位妈咪的距离相当于一只蜘蛛和一头大象的距离。
  我觉得杨芬干上了这种行当,她一定不好意思来参加同学聚会。但是石镇的同学说,杨芬发了,她怎么会不来,谁发了都会来。
  杨芬果然来了,她的外表变化不大,只是衣着讲究了一点,还用了香水,看上去也没什么刺眼的地方,大家说话,也都觉得自然。这使我感到,她所从事的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职业。聚会散的时候,杨芬叫了一辆摩托三轮车,顺便送我回家,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是客气,因为很多年前,她家住在石镇附近的乡下,和我家住的金背街是南辕北辙,其实她早就在金背街盖了一幢四层的楼房,确是顺路送我回去的。
  杨芬初四就去了银角,银角离石镇有三十公里,是一个开发区,那里别的没有,全是歌舞厅,一家挨着一家,跟商店一样。
  我没有去过银角,这些都是听杨芬说的,她说本该在石镇多呆几天,跟我好好玩玩,她还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送过她一块橡皮的事。但她又说无论如何,初四都得回到银角去,因为她让她手下的小姐初五一定得回来,她要比她们先到。杨芬说她手下有两个小姐对她特别好,一个当初因吸毒惹了事,是她出钱把她保出来的。另一个小姐刚来就被一个变态的人打了一顿,她又出钱让小姐去治。她说银角的小姐都知道,她芬姐是最仗义的妈咪。
  在冰冷的夜晚,我整夜睡不着觉,这时我就会在黑暗中看见杨芬,她的周围是一圈淡黄的灯光,酒红色的沙发矮而厚,上面横斜坐着黑衣女孩,如果从高处俯视,这几样东西看上去就会像一朵肥厚巨大的罂粟花。厅堂吊灯像一圈刚刚喝空的高脚酒杯,杯壁上沾着未曾饮尽的葡萄酒沫,墙壁是豆沙红,地面是黑色大理石,柜台上方有一只造型像嘴唇的大钟,在另一面墙上,是一幅巨大的梦露黑白摄影照片。她微仰着头,半裸着上身,肉感和阴影交错。没有客人在走动,灯光笼罩的厅堂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像影子,只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一身不合时宜的衣服,从门外走进来。我想,这个女人会是我吗?
  去银角做的念头越来越清晰,我想真的去做了也没什么。或许,应该先取一个艺名?一旦这样想,那些艳丽的名字就在黑夜里浮了出来,粉姬、海伦、红艳……粉姬念起来像粪箕,海伦又太洋气,只有红艳,或者还算合适。
  我念叨这个名字,希望它像一层紧身的皮肤贴在我身上,或者像一种有效的咒语,通过意念的力量,在某一天晚上,突然地改变我的皮肤和容貌。
  去皱咒、丰胸咒、隆臀咒、细腰咒,这些奇怪的咒语大概正是藏在银角那样的地方的。
  我没有听说过这些咒语,但我知道有避火咒和避刀咒。在我整天闻着垃圾气味的狂想时分,我觉得这后两种咒语更加刺激。我念着避火咒,身上就像裹了一层冰,身在熊熊火焰之中,冰与火相撞,发出浓艳的蒸汽和凄厉的声;或者念着避刀子的咒语,然后光着脚板踩在一排排尖刀上,刀们闪着惨亮的寒光,像一些光身的瘦鬼,但我的脚比它们还轻,是另一些鬼,在刀刃上跳来跳去,我的肚脐眼则闪来闪去,像一只流落人间的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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