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血性之思凝聚的诗篇

作者:庄伟杰等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在D·H·劳伦斯的“血性哲学”中,血和自然无疑是两大主要元素。在劳氏看来,如果说生命具有一系列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的话,那么,在肉体与精神、血性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中,肉体是意识的真正源泉。意识并非产生于神经和大脑,而是产生于血液、细胞以及一些先于神经和大脑的原始的地方。每个生物细胞不断地沿着神经发出意识流,使人们本能地活着,这是劳氏“血性哲学”的核心。他曾经以对比的方式阐发这一哲学思想:“你可以有两种生命形式。要么一切从大脑自上而下地产生,要么一切从有创造力的核心开始,向外发展直至剥落和开花;要么一个伟大的理性在空间漫游:上帝、泛灵,或超灵的上帝,拿着一副圆规到处画着,使事物都符合方圆,甚至包含感情和自我意识的流露;要么创造从永不可测的生命,男人、女人、动物和植物的核心开始运行。”劳氏的立场显然是站在后者一方的,他企图通过对以血性力量为核心的生命哲学的建构来反抗传统基督教文化的禁欲主义,从而把在西方文明下变得萎靡的肉体从精神的禁锢中解脱出来,让每个有血有肉的生命都呈现出生机。
  劳氏的哲学思想总是或隐或现地渗透到他的作品之中,尤其是诗歌。诗歌作为诗人内宇宙的一种传导方式,往往能径直抵达或真实指向诗人超验的心智和隐秘的情感世界。细读劳氏的自然诗歌,我们发现《乌龟的呼喊》一诗形象而集中地体现了其“血性哲学”的思想内涵。这首写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诗作,想象奔放,文辞瑰丽,充溢着原始神秘主义的奇思异彩,堪称劳氏诗中“最有力量、最具有生气的一首”
  在这首诗中,乌龟的呼喊当可视为原始本能的象征,性是因血液而领悟的隐秘的生命力量。然而,诗人最初似乎并未领悟到这一切:
  
  我以为他不会说话,
  我说过他是哑巴,
  可我听到了他的呼喊。
  
  理性的因素和前人的经验常识提醒诗人:乌龟是不能言说者。但诗人本能的心智和敏锐的感受又使他捕获到一种来自自然的信号——乌龟在呼喊:
  
  起先是微弱的尖叫,
  来自生命的深奥的黎明,
  在遥远的地方,像发狂,在刚刚显现的地平线下,
  遥远的地方,遥远的尖叫。
  
  乌龟的尖叫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从微弱到发狂,在压抑中的生命蓄蕴着无比沉雄的力量。这种力量源自奥妙的自然,仿佛与黎明之光相伴相生。诗中的“地平线”一词拉伸出一片原始蛮荒的广袤视域,隐喻了地球家园的最初状态。乌龟的尖叫在原始家园的上空激荡,这是一种生命的信号或气息,尽管这种生命之声如此遥远。诗人连用三个“遥远”,一方面形成语音的回环反复,给人一种挥之下去的余音萦绕的听觉效果;另一方面也暗示了这种震撼人心的自然之声是被尘世所遗弃的,只有在淡化喧嚣的遥远之地才能谛听到。可以说,这种遥远的自然的呼喊是悲凉的,潜在着濒临灭绝的危险……
  或许因长期的压抑,乌龟的生命能量往往得不到自由的宣泄与释放,它的生命开始衰萎。当然,劳氏不是单纯地就龟论龟,而是赋予它象征的意味,即以乌龟的处境来暗示人类的处境:
  
  我们为何被钉在性的十字架上?
  我们为何不能圆满地留下,在自己身上结束。
  如同我们开始,
  如同他的开始,完全地孤独?
  遥远的、勉强可辨的尖叫,
  或许直接响在血浆里?
  
  糟于新生儿的哭喊,
  一声尖叫,
  一声呼唤,
  一声叫嚣,
  一支赞歌,
  一声咽气时的呻吟,
  一声诞生时的哭嚷,
  一次降服,
  全都微弱难辨,极为遥远,在曙光下忽隐忽现。
  
  在诗中,“十字架”作为一个西方传统的文化符号,似乎隐喻了基督教一神论庞大的宗教神学体系。这种宗教信仰把人类的性爱视为被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的后代的堕落行为,让闪耀着自然辉光和本能力量的两性之悦涂抹上罪恶的色彩。劳氏曾自称为泛神论者,对大自然的本能伟大无比惊叹。在他的眼里,基督教神学对两性的压抑,磨灭了人类作为生物体的原始的生命能量,让人类“响在血浆里”的生命之源“不能圆满”地奔涌,正如“新生儿”的第一声哭喊那样。诗中的七个排比句,像一支旋律斑驳的不和谐交响乐,曲调杂糅,声势俱厉。“尖叫”“呼唤”“叫嚣”“呻吟”“哭嚷”,一系列不同情感基调的词语交织错落、起伏跌宕,时而如风琴的演奏,飘出无可奈何的沉吟之音;时而又如号角,吹响在极度压抑之后迸发而出的强音。这些不同音色、音响和音量的组合,立体地传达出源自灵魂深处的真实喊叫。这些自然的呼喊仿如飘游在遥远之地,于黎明前的暗夜里“微弱难辨”,又于“忽隐忽现”之中召唤着“曙光”的降临——
  
  战场上的喊叫,胜利,尖锐的高兴,卑鄙的死亡的尖叫,
  面纱为何撕破?
  灵魂之膜破裂而发出丝一般的尖叫声?
  雄性灵魂之膜
  伴有一半音乐,一半恐惧的尖叫而撕破。
  ……
  
  这一节诗,最为充分地体现出劳氏对基督教禁欲文化的反叛和矛盾情绪。“战场”一词直截了当地表明诗人作为泛神论自然崇拜者的鲜明立场。一方面,劳氏认为自然之力对人类教条的斗争是“尖锐的”、必胜的;但另一方面,“卑鄙的死亡的尖叫”又显示了诗人矛盾与困惑的双重心理。劳氏出生在一个信仰基督教的家庭之中,其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这无疑会在劳氏的记忆里残存下基督教的印痕。只是,当劳氏置身于乡野之间,源自隐秘的生命意识深处的原始冲动又会自动喷发出来,以一种无法抵御的血性之力对基督教的禁锢文化进行本能的反抗。因而,在赞美诗的“音乐”声中,尽管诗人脑海中摇晃的基督教的教条幽光让他心有余悸,但“雄性”的本能力量仍然要发出“丝一般的尖叫”,一旦撕毁基督教虚幻的神秘“面纱”之后,便以一种无阻无碍的方式释放出来。而这种自然的“撕破”力量锐不可当又无处不在:
  
  我记得,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
  我听到了青蛙的尖叫,当它的脚被猛然跳起的蛇抓进嘴里;
  我记得我第一次听到牛蛙在春天里突然喧嚷起来;
  我记得我听见一只野鹅在湖的那边,
  从夜的喉咙中发出高声叫喊;
  我记得一只夜莺在黑暗中从灌木丛里撕出尖叫和咯咯声,第一次震惊了我的心灵深处;
  我记得兔子的尖叫,当我在子夜穿越树林;
  我记得发情的小母牛持续不断地哞哞直叫,压抑不住自己;
  我记得当我第一次听到恋爱中的猫发出怪诞的号叫,我是多么恐惧;
  我记得受到惊恐和伤害的马儿的尖叫、片状闪电,
  我记得我被临产妇女的叫声吓跑,那声音就像猫头鹰的怪叫,
  我记得我暗自听着初次的羊咩、
  婴儿的初次嚎啕、
  我妈妈的自我歌唱、
  酩酊大醉的矿工放开嗓门发出的第一声高喊,
  以及从粗野的黑色嘴唇中
  吐出的头几个外国词语。
  
  在这节诗里,劳氏运用繁复密集的意象,将对人类自身的忧虑扩伸为对宇宙万灵的体察、领悟和观照。劳氏对自然界生物的了解确实令人惊讶,难怪乎其朋友威廉·爱德华·霍普金觉得他“对自然和乡村有一种早熟的热爱”,“当听到一直被黄鼠狼追逐的兔子凄厉的惨叫声时”,他“在痛苦中颤抖着”。青蛙、蛇、牛蛙、野鹅、夜莺、兔子、小母牛、猫、马、猫头鹰、羊等等,劳氏给我们描绘了一幅蕴涵丰富的自然生命图景。展读诗行,我们似乎清晰地听到:在夜幕的笼罩之下,在湿热而躁动的季节里,充斥了高低绵促、粗细顿挫、酣畅淋漓的自然的呼喊。夜,渲染出一种诡谲神秘的气氛,它孕育着一种令人敬畏且无比强大的生命能量。而传承生命的自然之性是点燃这种生命能量的激情火花。这抹激光使世界变得何等奇妙而光辉,既照亮了万物,又照亮了人的肉和灵。当“酩酊大醉的矿工”发出第一声自由自在的高喊的时候,当他们“黑色的嘴唇”吐出几个无意识的“外国词语”时,他们的生命便获得了生机和活力!然而,这一生命的辉光却被基督教教条贴上了幽暗的标签。不是吗?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禁锢压制,使万物的生命庶几趋于萎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