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独善之吟 狡幸之叹

作者:王振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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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知世是休明世,自想身非富贵身。
  但恐人间为长物,不如林下作遗民。
  游依二室成三友,住近双林当四邻。
  性海澄氵亭 平少浪,心田洒扫净无尘。
  香山闲宿一千夜,梓泽连游十六春。
  是客相逢皆故旧,无僧每见不殷勤。
  药停有喜闲销疾,金尽无忧醉忘贫。
  补绽衣裳愧妻女,支持酒肉赖交亲。
  俸随日计钱盈贯,禄逐年支粟满囷①。
  洛堰鱼鲜供取足,游村果熟馈争新。
  诗章人与传千首,寿命天教过七旬。
  点检一生侥幸事,东都除我更无人。
  ——白居易:《狂吟七言十四韵》
  
  白居易的《狂吟七言十四韵》(“十四韵”当为“十二韵”之误)作于会昌二年(842)以后。这时,诗人已经以刑部尚书致仕,有如匆匆过客而变为安闲林下的遗民那样,无所累赘,无所羁绊,全身心地投入到闲适散淡、静修颐养的境界中,彻底实现了他“知足保和”,独善其身的夙愿。这里,诗人是在心平气和地诉说着自己致仕后的满足生活以及惬意的情怀。
  诗的开头,以退步入笔,用四句诗申明自己所以愿做林下遗民,并非对朝政世事的不满。时世是美好的,政治是清明的,只是本身已不适应时世。“长物”,即蓄余之物。是诗人自谦之词:说自己老了,成了世上多余的人,与其如此,不如索性到林下做一个隐者。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休明世”,显然是一种讳忌之词。因为,李唐王朝到了白居易生活的时代已经露出了冰山一角,尤其是文宗执政期间,宦官当权,党争非常激烈,朝廷异常黑暗。白居易鉴于自己以前做言官时曾经谔谔直言,面谏宪宗,被宪宗骂为“白居易小子”(《旧唐书·白居易传》)的教训,怕再陷入朝廷纷争,早想脱离官场。他在《赠谈客》诗中说:“请君休说长安事,膝上风清琴正弹。”连“长安”二字都不要听,可见他对朝廷的混乱局面是有着清楚的了解,以致会有如此厌恶的感情。所以,这里“休明世”的说法,是诗人的敷衍搪塞之词:自己身已在野,事不关己,不妨说几句面子上的话,以免招致祸患。其中“遗民”二字才是真正蕴涵着他曾经沧海、劫后余生的侥幸心理。
  自“游依二室成三友”至“游村果熟馈争新”等句,诗人极力铺陈,淋漓尽致地描述了自己作为隐者的行踪和感受。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对隐退生活的欣愉之情。“游依”二句化用松、竹、梅“岁寒三友”之意,诗人把自己与组成中岳嵩山的太室、少室二山拟作“三友”,把具有浓郁佛教气息的庐山东林寺、西林寺称为“四邻”,表露了他去、住、行、止的高峻、清幽、雅淡之意。“澄渟”指的是水的清澈、平稳,喻指心情的平和、宁静。这两句是说,在这样的环境里,自己的精神平静、心地无尘,实现了“心足即为富,身闲乃当贵”(《闲居》)的平生追求——这分明是释、道精神浸润的结果,使诗人标示出一种如出水皎荷般的漆园(庄子曾任漆园吏)高风。这种心理境界在白居易晚年的不少诗作中都时有流露。《初出城留别》云:“宜怀齐远近,委顺随南北。”《吾土》云:“身心安处是吾土,岂限长安与洛阳……不用将金买住宅,城东无主是春光。”《小宅》云:“庾信园殊小,陶潜屋不丰,何劳问宽窄,宽窄在心中。”《种桃花》云:“无论海角与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偶吟》云:“久寄形于朱紫内,渐抽身入蕙荷中。无情水任方圆器,不系舟随去住风……”从不同角度、各个侧面广泛地谈论着心为主宰、心安为家、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所以《旧唐书·白居易传》说他“栖心释梵,浪迹老庄”。又称:“就文观行,居易为优。放心于自得之场,置器于必安之地,优游卒岁,不亦贤乎?”后来的苏东坡也曾接过他的话头,吟出“回头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清词丽句。
  接下来,诗人依次叙述了驻足香山、游赏梓泽的不尽兴致;应酬宾客、结交僧侣的殷勤友善;饮酒忘贫、闲适销疾的乐观欣喜;虽有半俸、生计维艰的俭朴泰然;以及邻居们足供鲜鱼、争馈新果的深情厚谊——快慰之情,溢于言表。尤其是“诗章人与传千首,寿命天教过七旬”二句,更突出地表现了诗人在老退以后的知足与快慰——白居易一生受儒、道、佛三家思想的影响,晚景更是深得佛、老要旨,因此修炼到了“外顺世间法,内脱区中缘,进不厌朝市,退不恋人寰”(《赠杓直》)的境界,但惟独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诗。《山中独吟》云:“人各有一癖,我癖在章句。万缘皆已销,此病独未去。”《闲吟》云:“自从苦学空门法,销尽平生种种心。惟有诗魔降未得,每逢风月一闲吟。”唐文宗太和九年(835)夏,他曾把自己的诗集赠给庐山东林寺,并反复嘱托:“仍求本寺长老及主藏僧,不借外客,不出寺门。”(《东林寺〈白氏文集〉序》)开成元年(836)五月,他又将诗集赠予东都圣善寺,再次交代“仍请不出院门,不借外客,有好事者,任就观之”(《圣善寺〈白氏文集〉记》)。可见,白居易对诗以外的任何东西都视为可以丢弃的外物,惟独他的诗才是珍贵的,这在唐代诗人中是绝无仅有的,所以他的诗至今能保留下来四千多首。现在好了,得力于人们的厚爱,将自己的诗广为传诵,对他来说,确乎是一件快慰的事。另外,俗语有“人过七十古来稀”的说法,眼下自己已经年过七旬,算是一个长寿诗人了,这不该感谢上苍的慷慨馈与吗?诗作到此,本来心平气和的诗人禁不住激动了。“点检一生侥幸事,东都除我更无人”。他毫不掩饰地和盘托出了自己无比庆幸的心情——这种心理是由来已久的:白居易生当乱世,早年怀兼济之志投身官场。但政治上受打击,生活上受颠簸,一生极不得意。到了晚年,兼济之志渐歇,而独善之思愈浓。特别害怕陷入朝廷的政治纷争。所以,当年他宁肯“卖却新昌宅,聊充送老资”(《诏受同州刺史病不赴任因咏所怀》)也不愿意去拿刺史的俸禄,推病不去同州就职。就在当年(太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发生了唐朝有名的“甘露之变”,李训、舒元舆、王涯等宰辅大臣同时被宦官仇士良杀害。这就证明了白居易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他在《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一诗中说:“祸福茫茫不可期,大都早退是先知。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住时。顾索素琴应不暇,忆牵黄犬定难追。麒麟作脯龙为醢,何似泥中曳尾龟。”他想象这些朝廷显贵们在仓皇遇害之时,还不如嵇叔夜在临刑时弹奏《广陵散》那样的从容;只能像李斯在临死前与儿子相顾回忆牵黄犬逐兔之事那样的追悔莫及。诗中表达了白居易对遇害者的同情、悲悯和遗憾,而绝非幸灾乐祸。按:关于白居易此诗,后人曾曲解为是他幸灾乐祸。对此,苏轼曾专门作过纠正,说“乐天有诗云:‘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住时’,不知者以为幸祸,乐天岂能幸人之祸哉?盖悲之矣。”(苏轼《仇池笔记》)甚至当代也曾经有人微词批评,说白居易“是一乐天知命,及时行乐,得过且过的庸人”(王士菁《〈白居易诗选〉前言》)。我们认为,在这里,白居易更多的是庆幸,是能自免其祸的得意之感。因为,每一个诗人在他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对人生体验的重心:白居易作为一个食禄奉公的封建官吏,虽然曾经是一个政治诗人或社会诗人,但此时,他对那种党派纷争、宦官专权环境早已厌恶,况且自己已经抽身“朱紫”,致仕退休,所以已经不再关注朝廷的政治倾轧,只关心自己在现实中的逍遥得意——明知兼济不成,及早独善避祸,也不失为一种值得肯定的明智之举,更何况这种行为还符合着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道德规范哩。比起那些贪恋富贵、争权夺利,最终成为斗争牺牲品的人来,白居易是清醒的,更是成熟的。因此说,这首诗的末尾两句,是诗人发自内心的感喟:自己虽然“有名于世,无益于人”,“寿过七十,官至二品”(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况且又有诗传世,屈指算来,洛阳城里,除我而外,谁能有这般侥幸的事呢?诗人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了。我们设身处地,认为诗人正该如此———到这里,诗篇直如一曲和平宁静的乐章,缓缓奏来,情致曲终,入人肺腑,给读者以熨帖温馨的享受。
  本诗保持了白居易一贯浅显易懂的语言特点,通篇不涉经典,朴质清雅,与表现怡愉温敦、宁静和谐的思想相一致。另外,除结末两句以外,每联俱各对仗,而且对仗工稳,显示出作者老而弥精的造语艺术。
  
  ①作者自注:尚书致仕,请半俸,百斛亦五十千,岁给禄粟两千,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