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热爱生命的忧伤

作者:仵从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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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当代作家中,时年五十四岁的史铁生是一位重要、特殊、个性化的小说家、散文家。
  当我们说一位作家重要时,尺度自然是就他(她)的创作成就而言。而创作成就,无非一是有相当的“数量”,二是有较高的“质量”。以数量论,从一九七九年发表第一篇小说《法学教授及其夫人》起,史铁生的创作已有不短的二十六年的历史。二十六年中,他留下了大约一百五十万字左右的作品。这一数量,在“日产万字”的“当代写手”群中,的确说不上多,但好在“文学史”或“经典”或“流传”的根本尺度是在质量,这就使史铁生能鹤立鸡群,在成千上万的当代作家群中显出自己的高拔伟岸。史铁生拥有一个极为开阔壮大且有良好文学素养的读者群,他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1983)、 《老屋小记》(1996)、《务虚笔记》(1997)等作品广受好评。他作品的质量已被诸多名家、大家、评论家高度认同并不吝赞辞。而他先后获得的从全国到地方各种各样的奖项——一九八三、一九八四两届“全国短篇小说奖”、一九九六年“《东海》文学奖”、“二OO二年度杰出成就奖”等等——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他的作品质量高标。如是,史铁生作为一个当代作家理所当然地“重要”了。
  说他“特殊”,是因为他的疾病或他残疾的身体。他曾在一九九八年的散文《病隙碎笔一》中称自己为“职业病人”。他声明:“这不是调侃。我这四十八年大约有一半的时间用于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身体是一处乐园。”这是言者伤感闻者动容的文字(著名学者、亦是残疾人的史铁生好友叶廷芳先生曾向笔者具体讲述过史铁生的病与痛)。史铁生一九六九年自北京去延安插队落户,一九七二年——美好的二十一岁——因双腿瘫疾回到北京。设身处地作常情想:一个刚过二十岁的青年,正是做着各种各样的美梦的时候,疾病有如突如其来的海啸袭击了他,从肉体上毁了他,在心理上摧残折磨他,在此后的三十余年中或卧病不起或置身轮椅,命运不仅剪断了他飞翔的翅膀,瘫痪了他的双腿,命运还要让他时刻面对“生与死”的问题,他的每一个昼与夜又岂是一个“愁”字或一个“苦”字了得?当身体限制了他走进一个广阔的世界时,作为一个有祟赋、有志趣、有意志力的青年,他必会用心去叩问世界、叩问人性、叩问生命、也叩问命运。这便让注定要成为作家的史铁生在走上创作之路时便不同“寻常”。如今,只要打开史铁生的作品,无论是小说、散文、随笔,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疑虑与沉思便扑面而来。不幸命运铸就的特殊际遇使他的作品有了一种与生命相同的质地。这也许是他的作品从不轻飘、蕴蓄丰厚、老成持重的原因。这也又一次印证了海明威那句老话:成就一个作家的早年训练是不幸与苦难。
  上面的话其实已触及了我们谈及史铁生时的第三个词:个性化。个性化是作家与他的作品的高境界。史铁生的个性何在?在我的阅读理解中,来自于生命之痛深处的史铁生的个性见于深刻的意识、质朴的表达或叙述(散文、小说都可以视为“叙述者的叙述”)、博大的爱心与悲悯的情怀。所谓深刻的意识,是说他与他的作品流露的对世界、生命、人生具有个体自觉性的哲学理解——世界与人生本是空无,即“无意义”的,而拥有了生命的人同时也便拥有了给世界与生命以意义的神圣责任,即使你的生命形式是以苦难的形态呈现,你在给世界与人生以意义的同时也拥有了个人获得幸福的人生过程。用史铁生的话讲,即“从不屈获得骄傲,从苦难提取幸福,从虚无创造意义”。所谓质朴的表达或叙述则是说史铁生在述说他自己或他虚构的故事、他的心绪与思绪时的自然、平和、直白与坦诚。这一点与其说是技术的,毋宁说是气质的,因为这一具有贯串性的特点是无力从技术(巧)的角度解释的。博大的爱心与悲悯的情怀,这当然与作家自身的不幸经验紧密相系(虽然这同时也与教育、素养等有关)。不幸中产生对爱的渴求与理解,不幸中也培育了对不幸的充分同情,而理想主义与一定意义的英雄主义(史铁生所属的五十年代人较多拥有的一种精神属性)则使之升华。个人的苦难体验成为对人与人类苦难的理解,具有自怜的伤悲成为对人与人之生命的悲悯。个人成为全体。史铁生成为人类。这一切使充满孤独、痛苦、恐惧、荒诞感、虚无感的作家不曾在富有哲学含义的特别境遇中颓废、自弃,相反,却选择以博大的爱心面对世界与人生、对世界与人生充满理解、接纳与同情。这使作家与作品同时具有了殉道或圣徒的光彩,有了超凡脱俗的大气象。写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发表于一九八五年——此时他三十三岁,双腿瘫痪已十三年、他的母亲也已因病早逝——JOOO年被编人《高级汉语读写教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留学生语文教材)、二00三年被编入高中《语文》教材(华东师大版,上海市用新教材)的《合欢树》是可以看做代表史铁生的个性或风格的一篇散文佳作,而有了如上有关作家其人的评说,进入这一作品深处应属不难。
  已先有论说者谓此文“是一篇情真意深的怀人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平淡蕴深情 简约胜繁文》,《名作欣赏》,2003年第9期)。将主题归为“母爱”自然是不错的。两千余字的《合欢树》通篇不曾离开母亲、不曾离开母亲栽下的合欢树、母亲为自己治病以及我对母亲的追思。追忆母爱、颂扬母爱、忧伤母爱因母亲之已逝而不在,其情确是真、意确是深。但散文结尾一节却是要特别注意的,它似乎别有意谓——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着重号为笔者加)
  一般说宋,传统散文甚至不少“新散文”之文末是文章之“结穴”处,也更是作家之“点穴”处。作家常在此道出或含蓄地表达出自己“思想”或“情感”之“沉淀物”。我们不难看出,这一节文字虽与“母爱”有关,但又是游移于“母爱”的:那个孩子会因树而想起自己的妈妈——这是“爱母”,自然,“爱母”是因“母爱”而生的,故可说有关;下一句的一个“但”字则笔锋转向:他(那个小孩)不会知道那棵(合欢)树是谁(我的母亲)种的,是怎么种的(其中有我和我的母亲以及这棵树的曲折故事啊!)作者在这里的意旨为何?我以为:作者在这里触及或表达的是另一更深刻的主题:遗忘——个体的生命在其肉体死灭之后势不可免地要被后来者与世界遗忘:我记得我的母亲,但我死之后,谁又记得母亲呢?作家方方曾有一个和小说一样好的题目:“祖父在父亲心中”,这一题日传达着同样的信息。人会死。人死后会被遗忘。人之死与人将被遗忘证明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虽然生命又恰恰因其有限而宝贵)。这是让未死的、有自觉生命意识的人中智者(如史铁生)伤怀的。这忧伤是关于生命本能的忧伤(人不会因生命之生而苦痛,恰如人不会因生命之死而欣悦)。这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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