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弃”之稳否辨

作者:王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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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的《赠孟浩然》诗,让不少人读出了困惑,大多是感到李白措词“不稳”或写人“失实”。
  李白诗云:“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挹清芬。”读罢此诗,如果联系起孟浩然其人,我们就发现李白夸大了他的隐逸方面,于此诗而求其人则不可信。特别是一个“弃”字,更与实际情况不符。李目卒光(1563~1628)就对李白的这首诗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在《芝峰类说》里还比较孟浩然的诗说:“孟浩然诗:‘不才明主弃’,明皇以为朕未尝用卿也。李白《赠孟浩然》诗乃曰:‘红颜弃轩冕’, 浩然本布衣,未尝弃官来隐,则‘隐’字不稳。”①
  虽然我们并不苟同李目卒光说,但是,这种把李白、孟浩然二人的诗中的“弃”字联系起来读的思路,对我们倒是很有启发。我们也比较阅读二诗,对二人诗中的“弃”作具体阐论,探讨此“弃”字稳还是不稳。
  第一,李白不可能误读孟浩然。
  从李白与孟浩然的关系和了解上看,不可能有“误”。
  李白与孟浩然虽然年龄悬殊,但是彼此互相欣赏,属于忘年交的“耆旧”。《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②《赠孟浩然》③,李白的这两首写给孟浩然的诗脍炙人口,不是搞唐诗研究的人也都很熟悉。其实,李白致孟浩然的诗还有两首收入《全唐诗》:《春日归山寄孟浩然》④,《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游》(一作赠孟浩然),经考而可疑。如果说这二诗亦成立的话,李白致诗孟浩然就有四次之多了,从时间跨度来看,前后十余年之长。
  李白致诗的第一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写作于开元十六年的暮春,二人携手同游到了不能不分开的时候而恋恋作别,那时孟浩然四十岁,而李白二十八岁。诗中李白以故人相称,可见二人相识还在比较早的时候。有史料证:“开元十四年丙寅(公元七二六年)白游襄汉,上庐山,东至金陵扬州。”⑥据考李白是在这个时候与孟浩然相遇的。等到写《赠孟浩然》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十多年的交谊了。据陈贻焮先生考,孟浩然幕归在开元二十六年(公元七三八年),卒于开元二十八年。李白此诗写于是年之后,约在孟归故里的第二年,即开元二十七年,李白往山东途中经过襄阳,与孟浩然同游。我们这样考说,目的是说明李孟二人有着比较长时间的交往和接触,有着比较深厚的友谊和比较深入的了解,也即在说明李白写作《赠孟浩然》的时候,是建筑在对孟浩然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的。
  孟浩然之归来,当然不是像陶潜那样作主动放弃的决绝,而是一种实在看不到希望的无奈,是被弃的遭遇,这在他的诗中多有反思,他的《自洛之越》诗云:“遑遑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山水寻吴越,风尘厌洛京。扁舟泛湖海,长揖谢公卿。且乐杯中酒,谁论世上名。”这是孟浩然一生干求功名的反思与检讨,看似潇洒,其实充满深深的悲伤。诗人何其痛苦,原以为“迟尔为舟楫,相将济巨川”(《洞庭湖寄阎九》),哪里晓得三十年的功夫全都付之东流,诗人不到非常绝望的时候是不会痛下此“长揖谢公卿”的决心的。他在《秦中苦雨思归赠袁右丞侍郎》里也有同样的表述,诗一开始就写道:“为学三十载,闭门江汉阴”,三十年的功夫让他反复提起,可见他在看不到任何希望之后的越发痛惜的心情,“跃马非我事,狎鸥真我心。寄言当路者,去矣北山岑。”即便是仕途偃蹇,也情知自己没有跃马之能耐和可能了,但是孟浩然致仕之心似乎并没有绝望,还企图通过“寄言当路者”来搏上一搏。有人考孟浩然三次入京求仕,有人说是两次,还有人说不止三次,不管几次,反正都是失败而归的,他在诗中就多次写到“十上空返”的悲哀:“惜无张金援,十上空归来”(《送丁大凤进士赴举,呈张九龄》);“十上耻还家,徘徊守旧路”(《南阳北阻雪》)。诗人“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夏日南亭怀辛大》)的痛苦,甚至超过了“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临洞庭湖赠张丞相》)的耻辱。
  于是,他把他的不仕归结为命运上,“常恐填沟壑,无由振羽仪。穷通若有命,欲向论中推”(《晚春卧疾寄张八子容》)。既怨命运不好,又寄希望于命运的改变,他还想在命之穷通上推究一番,因此诗人在一边哀叹“三十既成立,嗟吁命不通”的同时,一边又做着“感激遂弹冠,安能守固穷”(《书怀贻京邑同好》)的美梦。
  有着强烈的干求之心的孟浩然,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在这一点上酷似李白,而且李孟二人的人格理想及其性情趣尚上都有着极其一致的地方,特别是二人都是口口声声说要出世而又什么时候都没有忘了入世的那一种。已经离存世不久了的孟浩然,被弃还乡,如今在家乡接待故人李白,脸上自然很不好看,肯定有一种说不出、也说不尽的尴尬和辛酸感,甚至还有怨悱和牢骚。
  我们做这样的分析,目的是说明李白不会错下“弃”字,因为他对孟浩然的身世际遇有着深刻的了解和同情,同时,我们也能够这样推断,李白对孟浩然此在心情,此在状态,此在想要有些什么精神上的慰藉,也是心知肚明、体验深切的。故而,李白用自“弃”来写被“弃”的孟浩然。我们也越加体味到此一“弃”字的极其精到。
  第二,我们不能以为是李白误读了孟浩然。
  李白不可能误读孟浩然,为什么会让我们感到有“误”呢?主要是诗中对孟浩然的描写与现实中的孟浩然之间的“不实”,特别是让我们不解的是那个“弃”字。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其选择了一个看上去不甚“稳”的“弃”字的呢?我的看法有三:
  其一,用“弃”写孟浩然,这是李白对孟的恭维。
  认真读李白的这首诗(包括其他几首诗)我们就会发现,诗里对孟浩然的诗竟然一字不提,更未说其在政治上有些什么经济才能,只是突出诗人的高士风采。关于这一点,在其他人的笔下也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说,孟浩然在同代人的眼里,值得赞美的主要不是他的诗。据《新唐书·孟浩然传》记载,王维为孟浩然画像,也是充分突出了他的这种隐士“神”韵。唐人张洎描绘观此画的印象说:“襄阳之状,颀而长,峭而瘦,衣白袍,靴帽重戴,乘款段马,一童总角,提书笈,负琴而从,风仪落落,凛然如生。”⑦王士源的《孟浩然集·序》里的概括,同样是突出孟浩然“骨貌淑清,风神散朗”形象,突出其“行不为饰,动以求真,故似诞;游不为利,期以放性,故常贫”的性格。因此,李白爱孟夫子,爱其林下风流的一面,也是有其时代性的。斯蒂芬·欧文说得好极了:“在别人赠送的应景诗中,孟浩然经常以典范隐士的面目出现,但开元诗人总是任意运用隐士的角色,以作为恭维的形式。”⑧事实上,孟浩然的身上的确比别人身上多一些隐士的气质,比如那种清高绝俗的情趣, 那种恬淡潇洒的风度,以及重然诺的侠义精神。把孟浩然作为高士来写,实际上在一定的意义上就是变相认可了他在政治用世上的失败。《赠孟浩然》我们完全可以把其作为一个政治失败者的形象来读的。李白这样写孟,完全是出于敬佩使然的恭维,出于身世仿佛而生成的同情。
  其二,诗歌不是通讯报道,它对人物的刻画不是以准确为原则的。
  夸大其词是李白诗歌的最主要特征,是很典型的李白诗风,李白诗中状物写人都往往极尽夸饰渲染之能事。刘开扬先生在《论孟浩然和他的诗》里对《赠孟浩然》是这样解释的:“如果作为浪漫主义地描写一个理想高士的典型说,是成功的,可是和孟浩然的实际情况就很不相符。”他认为,“若要从这里去了解孟浩然的真实思想是会得到误解的”⑨。诗歌提供给人的首先不是客观的认知,而是于此中去认识一个现实中的人的本质。在唐人的文化本能中,存在着乐观精神的基因,而这种精神在具体形态上表现为一种英雄主义的心态,表现为自我夸张的心理。何况李白又是最能够夸张的代表,他选择了一个最有力度的“弃”字,最能够表现出诗人对功名决绝的态度,极度地夸张其“弃”官不仕的清高节操。诗人有意用“弃”以表现一种境界,以夸张其态度与精神,这是盛唐士人的特殊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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