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1期
幻灭在中国的巨变中
作者:何希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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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开始接触徐坤的小说起,我就对一些批评家和文学史著作曾把她定位为“女王朔”存有质疑。虽然我们也确实能够从徐坤早期小说的辛辣、调侃、反讽等艺术品格中捕捉到些许的“王朔姿态”,但对于一位艺术个性在当时还远未成熟定型的青年作家,这样的定位实在还显得有些简单仓促,更何况徐坤就是徐坤,她作为女性所特有的性别敏感和她作为学院派知识分子所具有的理性眼光,都不是任何一个外在风貌相似的作家可以简单类比的。今年夏秋之际,我相继读了她近年来广有影响的短篇小说《厨房》和《一个老外在中国》,更真切地感受到曾经罩在徐坤身上的“王朔幻影”已悄然隐退,那种“年少的冲动与热情”正在为她深沉悠远的思索和从容老辣的笔墨所取代。我认为,如果说《厨房》还更多地偏重于性别体验的书写,从而将她卓然具有的“女性人文主义”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一个老外在中国》则又更多地凸显了一个肩负着作家和学者精神使命的当代文人对身处社会巨变的湍流旋涡中的中国人崭新的价值追求和细微的精神情感波动的敏感与沉思,从而在超越了性别体验的更为阔大深沉的人文关怀中交融着深刻的历史理性精神。
《一个老外在中国》被多家期刊转载,这已经彰显了这篇小说所受到的关注,而我对它有着至为浓厚的兴趣,则首先在于它使我看到了走向成熟的徐坤更为大气深沉的艺术风度。徐坤是中国作家,中国学者,作为文学博士,她所研究的也是中国现当代文学,总之,她有着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一个中国文人丰富而深刻的中国经验,她完全有资格在小说中对自己的中国经验作主体性言说。但在这篇小说中,徐坤似乎已切感到“身在此山中”的无距离审美观照的局限与困惑,她不惜让叙事者对巨变中的中国的权威性体验及其高度自信暂时韬光养晦,而让一个外国人以他在中国历时十年的升沉起落和两度往返来观照演绎我们这个曾经贫穷封闭的东方大国所发生的足以俯仰千秋的历史性巨变。这无疑赋予了小说一个具有恢宏的历史跨度和开廓的世界性视野的时空建构,但徐坤却没有让中国人站在这个时空坐标上自说白话,而是把中国近于神话般的发展置于世界的整体性感受中予以审视衡定。于是,我们在作品中所感受到的既不是单向性的陶醉狂欢,也不是浅层次的扼腕长叹。
二
主人公尼尔斯已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人到了这个年龄理应是外在风度更显从容,内在心态更趋沉静,而我们却从小说开头的外貌描写中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如同“被追捕的小鹿一样惊恐的眼神”,作家还特别强调这惊恐“绝对不是故意装出来的,似乎天生就有,也许是后天受了什么迫害所留下的后遗症”。很显然,徐坤如此不厌其烦地刻画尼尔斯的眼神,绝不仅仅是为了突出外国人在外形长相上的特别之处,而是要从这“惊恐”的眼神中读出尼尔斯“惊恐”的精神底蕴,纵观尼尔斯的全部中国经历,“惊恐”并非是他一以贯之的精神表征。当他十年前以风华正茂的年龄来到中国时,那是何等的春风得意啊:“那会儿,他是被高看的,具有很强的外国人在中国的优越感”,“尼尔斯的工资是普通的中国教师的十到十五倍之多”。他不仅住着公房,享受着公家给的医疗保险,还“遭受着无数小姑娘的景仰和崇拜”。他所教的女生居然在他布置的英语日记里纷纷表达对他的爱意,“一个写喜欢他的‘晒儿’写得次数最多的女孩子跟他好得如胶似漆,最后发展成非他不嫁”。不难设想,当他这么“舒服惬意”地在中国呆着的时候,他应该满怀着自信和自豪,还有什么值得他“惊恐”的呢?然而,尼尔斯那时的自信和自豪都是建立在开放伊始的中国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走出昔日的窘困,还远不能与世界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同日而语的基础之上的,而当这个基础一旦发生摇撼或巨变,尼尔斯是无力将自己的优越感永远定格在精神的高峰状态的。很显然,那个爱他并且嫁给他的中国女孩子的全部心理动力都是出于对“外面的世界更精彩”的确信:“不出国,嫁你干什么?”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穷怕了的中国人面对訇然大开的国门,谁不对异域风光投以好奇惊羡的一瞥,谁不想跨出国门去实现激荡在心中的黄金美梦呢?但当尼尔斯带着爱他的中国女孩走出中国,一个老外在中国的一切优越感便转瞬即逝了。如果说那个中国女孩对尼尔斯的爱更加强了他在中国的自信和自豪,而中国女孩坚决要求跟尼尔斯出国则在动摇和消解着他的自信和自豪。跟随尼尔斯从中国转道韩国的女孩子“自己有很尖端的专业,据说是高能物理方面的,所以念一个国外的博士很容易”。而在中国教硕士班的尼尔斯“没有专业,只能还教母语,据说他在那里教的是幼儿园,因为韩国幼儿园的工资水平高”。一种优越感因生存语境的改变在尼尔斯和中国女孩之间发生了奇迹般的置换,造成了二人身价上的巨大反差。所以“两年后,女孩跟一个老外去了美国。完成了摆渡使命的尼尔斯从此只身游荡流浪在东方发展中国家”也就不足为奇了。此时的尼尔斯处在没脸回国,也找不到工作的两难境遇之中,他的心理也就难免产生严重的失衡。他虽然也去过伊拉克和埃及,但他似乎在任何一个国家也找不回在中国当外教的自信和自豪,所以他的心里“一直惦记的却是中国”,并烙下了一个“百感交集的中国记忆”,凝结成眷顾难解的中国情结。经过“千番辗转,多方联络,他终于又回到中国来”,那么,重返中国的尼尔斯能否真正找回昔日的优越感呢?
“中国似乎还是十年前的中国,但是,却又能让他感觉出跟以前明显的不一样。”是的,中国山河巍然,版图依旧,但沧海桑田,十年巨变,中国凭着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不仅完全可以与世界平等对话,而且也凛然具有与世界先进水平一竞雌雄的大国风范;中国人已不仅一扫昔日对外国人的盲目谦恭和崇敬,而且“似乎还有几丝不屑和挑剔的样子”。尼尔斯在中国的际遇自然是今非昔比了,不论是教学水平还是思维方式都停留在十年前的他,却遭遇上了全球化浪潮中的中国弄潮儿——二○○○年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博士生,他的不合时宜和学生的挑剔正成水火难容之势,尼尔斯他怎能不感到“惊恐”呢?首先他那费力而极不地道的发音不仅让学生“听着不舒展”,而且还引发了学生变相调查他的出身来历。于是,他那仅有学士的头衔,他那诗人的气质,他那十年前来过中国的经历,这一切都又平添了学生心中的几多轻蔑和不屑,更何况还有其他两个外教作比照呢?他们“都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有过多年周游列国的执教经验,一下子就在硬件上盖过了尼尔斯,把他比得无地自容”。那个叫凯瑞的澳大利亚老太太不仅以长相和气势服人,而且她对学生的廉价夸奖,她那变幻多端又能投其所好的教学方法都足以征服、驾驭这些中国博士生,而那个叫弗兰克的美国人更是以典型的美国本土发音迎合了中国博士生对全球化境界的痴迷。然而,已处于严重劣势的尼尔斯对这一切似乎浑然不能自知,他还在用十年前给理科研究生教课的教案为蓝本给十年后的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的博土生们上课,他始终不改诗人的敏感、孤僻、自尊等诸多缺点,不仅在组织教学中带有太多的随意性,还不允许别人提意见,从不会欣赏别人,从不夸奖表扬学生,甚至不惜用最“恶劣”的评语伤害学生。最不能令学生容忍的是,他凭着自己对乔伊斯的酷爱而乱选范文,把“英语泛读和写作课”上成了外国文学欣赏课……这一切与其他两个外教的“紧密联系实际”、懂得学生们的需要相比,尼尔斯在学生眼中自然就“快要罄竹难书了”。徐坤把二○○○年的这些中国博士生对一个不合时宜的外教的全部感受写得如此细腻传神,她显然最大限度地调动了自己的博士经验。当她的现实体验与艺术整合聚焦到这个中外文化交融碰撞的敏感区域,她便能以此为窗口尽窥立于新世纪门槛的中国人的风姿神采和心灵律动,从而以追光摄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也许尼尔斯直到最后离开中国也不能尽解自己在中国遭遇的“滑铁卢”之谜,但他却以自己在中国这个东方大舞台上所演绎的全部悲喜剧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国的神奇巨变。鲲鹏展翅九万里,大翼垂天八千尺。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以贫穷为荣耀的中国,中华民族更不是一见外国人就望尘而拜、折腰屈膝的民族,而是以自己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的精诚努力,以吸纳世界先进经验的广阔胸襟和恢宏气度,谱写了中国经济腾飞的雄壮史诗!而尼尔斯却以十年前的不变来应对中国十年后的巨变,他那曾经留在中国的梦幻岂能不破灭在中华民族飞奔的历史巨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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