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0期


“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别解

作者:程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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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诘难之三是最重要最具颠覆性的诘难:按照律诗对仗“句法必须相对”的原则,我们也能将“松风吹解带”的对句“山月照弹琴”理解为连动式单句,认为这一句说明的不是“山月照,(我)弹琴”,而是“山月照(来)弹(我之)琴”。难道月光也具有力量,会像松风吹解衣带一样弹拨琴弦?这显然不合情理。如果对仗下句只能作复合句理解才符合情理,那么,上句也只能作复合句理解才符合律诗规则。所以,本文第一节对上句的理解应予推翻。
  这种诘难十分有力,因为我们理解律诗既不能违背律诗规则又不能违背生活常识。但是,在不违背规则的前提下,真的不能违背所谓符合情理的常识吗?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首先,王维很可能是我国古代诗人中最早发现月光具有力量的人。《鸟鸣涧》一诗说:“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就意味着他发现月光具有一种惊起山鸟的力量。不管这种力量可以作何种科学解释(如光线刺激视网膜引起反应等),它是一种力量却不可否认。而且,这种力量的发现,引起了后代诗人的注意和模仿。苏轼《杭州牡丹诗》说:“天静伤鸿犹戢翼,月明惊鹊未安枝(按,它同时暗含曹操《短歌行》诗意:“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辛弃疾词《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也说:“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夜半鸣蝉。”既然他们都肯定月光具有惊起鸟雀的力量,那么,月光具有弹拨琴弦的力量就是可以引申、想象的了。何况,后代诗人对月光的力量还有很多感受,如“月浪冲天天宇湿”(唐代李商隐《燕台·秋》),“月波荡如水”(唐代李群玉《湘西寺霁夜》),“月射西穸”(元代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插天峭壁,被风吹,月浪洗来愈绿”(清代陈维崧《念奴娇·丁巳中秋玉峰徐季重叶九来招饮三友园即席分赋》)等等。他们将月光比喻为可冲天、可洗山、可摇荡的“波浪”或可“射”之箭,也是对月光具有力量的认可。
  其次,“月”与“指”(手指)具有某种联系。佛书常以“月”比喻“佛法”,以“指”比喻佛学教育,在阐释二者关系时常用“指”“月”之喻。《楞伽经》卷四、《楞严经》卷二、《圆觉经》和《智度论》卷九都有这方面的记载。如《智度论》说:“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视指而不视月。人语之言:‘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汝何看指而不看月?’此亦如是,语为义指,语非义也。”尽管否定以“指”代“月”,但毕竟将“月”与“指”牢固地联系在一起了,也为诗人想象“月光如手指”提供了基础。
  第三,中国古代流传已久的“阴阳交感说”也可能为“月琴交感”的想象提供思想资源。按古代阴阳说,月为“阴”,日为“阳”,这是没有疑义的。而宜于月下弹奏的琴必为“阳”木所制,似乎也是古代操琴者的常识。宋代赵希鹄所著《洞天清禄集·古琴辨》说:“露下弹琴而声不乏,盖阳材也。若钟鸣鸡唱,霜清月皎,以阳琴鼓之,声更清澈,阴材则不然。”这里面蕴含的“阴阳交感说”,也可能为诗人想象“月光弹拨琴弦”打开思路。
  有了以上这些文化知识作背景,即使“候月弹琴”之类生活模式存在,诗人设想抒情诗主人公在幻觉中看到“山月照(来)弹(我之)琴”这一情景就不是绝不可能的了。“常识”未必然,难道诗人就不能利用想象使它转化为未必不然吗?何况它展现的又是抒情诗主人公某一瞬间“无目的而合目的”的幻觉。
  当然,由“月出惊山鸟”、指月关系、阴阳交感说引申、联想出来的“山月弹琴”情景不会引出山鸟“时鸣春涧中”式的现实效果,幻觉中的“山月弹琴”只能使抒情诗主人公听于无声。但恰恰是听于无声,才符合道家传统、禅家传统以及与之相关的隐逸传统并敞开了一个极高的境界。老子有“大音希声”之说。受过道家思想影响的陶潜有“蓄无弦琴”之举:“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渊明传》)禅家更将他们追求的原始空静状态比喻为一座未曾敲击但充满乐音的“洪钟”:“问:‘洪钟未击时如何?’师曰:‘充塞大千无不韵,妙含幽致岂能分。’”(《五灯会元》678页,中华书局,1984)这是多么高妙的境界!这意味着,如果将“山月照弹琴”作连动句理解,抒情诗主人公不仅会再一次享受“无目的而合目的”的愉悦,也将获至这一境界。
  当然,诘难者还可再次强调,“山月照(来)弹(我之)琴”不符合常识,于理不通。但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作品很可能在不符合常识、于理不通之处展示它的魅力。关于这一点,古人也有认识。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清代诗论家叶燮在《原诗·内篇下》中对杜甫某些诗句的激赏。在他看来,杜甫《冬日洛阳城外谒玄元皇帝庙》诗中“碧瓦初寒外”这一句特别好,好就好在它写出了置身初冬之晨的人仰望“山河扶绣户,日月近雕梁”、高峻巍峨的玄元皇帝庙那闪闪碧瓦时的瞬间感觉。这时,仰望者会觉得,染上熹微晨光的碧瓦已略有暖意,跳出了初寒,超越于初寒之外。但在理性和“常识”中,碧瓦跳出初寒,超越初寒之外是绝对说不通的。人们完全有理由问:弥天弥地的初寒能分出内外吗?庙上的碧瓦能超出初寒吗?碧瓦之外就没有初寒了吗?所以,这句诗不符合常识,于理不通。要与这种“必以理而实诸事以解之”的论诗者争辩,正所谓“虽稷下谈天之辨,恐至此亦穷矣”。但是,如果祛除理性、“常识”干扰,“设身而处当时之境会”,又会觉得“此五字之情景,恍如天造地设,呈于象,感于目,会于心”,真切地传达了当时当地的瞬间感觉。能将这种感觉表达出来,正是有此体验的人于“意中之会,而口不能言,口能言之,而意又不可解”之际,突然“默会”于“相象之表”即某种特殊表象而用诗创造的奇迹。所以,它不仅是可理解的,而且是好的,绝妙的。另外,杜诗“月傍九霄多”、“钟声云外湿”和“高城秋自落”等句也于理不通,但细心体会,又会觉得它们绝对是妙手偶得的好句。而这,正是优秀诗人的专利。“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徵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才是诗人施展才能、表现才华的地方。按照叶氏理论,王维诗中的隐者难道不能在月光照来抚拂琴弦之际,于无意识中产生“月光弹琴”的瞬间幻觉么?
  另外,清代史学家、诗论家章学诚认为,对诗意的领略不能胶执于文献根据。他在《家书三》(《章氏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中说:
  
  吾读古人文字,高明有余,沉潜不足,故于训诂考质,多所忽略,而神解精识,乃能窥及前人所未到处。初亦见祖父评点古人诗文,授读学徒,多辟村塾传本胶执训诂,不究古人立言宗旨。犹记二十岁时,购得吴注《庾开府集》,有“春水望桃花”句,吴注引《月令》章句云:“三月桃花水下。”祖父抹去其注而评于下曰:“望桃花于春水之中,神思何其绵邈!”吾彼时便觉有会,回视吴注,意味索然矣。自后观书,遂能别出意见,不为训诂牢笼,虽时有卤莽之弊,而古人大体,乃实有所窥。
  
  按照这种观点,笔者在上文提供的“月出惊山鸟”等背景资料是否足以为据,所作的推断是否“卤莽”,并不重要,重要的对“山月照弹琴”的理解本身是否“神解精识”,是否“能窥及前人所未到处”,是否在“大体”方面“实有所窥”。而窃以为,“神解精识”未必,“实有所窥”、能启人以思或有。这就足以自慰了。
  有这些古代诗论家的精妙之论导夫先路,以“山月照(来)弹(我之)琴”的句式和意味去理解“山月照弹琴”这句诗,也就获得了勇气,有了理由。所以,我们可以将“山月照弹琴”理解为“山月照(来)弹(我之)琴”。也可以将“松风吹解带”理解为“松风吹(来)解(我之)带”,它们是工整的对仗并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如果以上理解均可成立,那么隐者对山林生活的感受就是:它能让松风吹解衣带,让山月在幻觉中弹拨琴弦,使人享受“无目的而合目的”生活的愉悦,进人“大音希声”境界。这才是真正的山林生活隐逸生活!为赞美这种生活,笔者有《赋得“松风吹解带”》诗曰:“谁为解带者?我道是松风。袍宽带轻绾,千秋不系翁。”又有《赋得“山月照弹琴”》诗曰:“月下一张琴,无声胜有声。流光轻一拂。万古梦中情。”
  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为这种理解辩护也可能是一次思维冒险。但它也许能够证明,王维这两句诗可能有另一种理解,“理解”中蕴含着复杂的文化心理现象。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它在多方位多层次的理解中为文学作品敞开新的境界并进行思维冒险?如有可能,我们将在不断被激活的理解中获得更丰富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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