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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寓言札记三篇

作者:张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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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上最无私的奴才——和氏献璧
  
  和氏在楚国的山中采得一块巨大的玉璞,就去献给楚厉王。厉王让宫中的玉工鉴定,玉工说:“是石头。”厉王把和氏当成骗子,砍了他的左脚。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和氏又把玉璞献给武王。武王让玉工鉴定,玉工说:“是石头。”武王又把和氏当成骗子,砍了他的右脚。楚武王死后,楚文王继位。和氏抱着这块玉璞在楚山之下恸哭,哭了三天三夜,哭光了眼泪,眼睛里流出了血。文王听说了此事,派人劝他道:“天下被国君砍去脚的人多了,为什么偏偏只有你哭得这么伤心?”和氏说:“我不是为自己的脚被砍掉而伤心,我伤心的是,明明是宝玉却被说成是石头,明明是赤胆忠心的臣民,却被当成欺君的骗子——这才是我最伤心的事啊!”楚文王就让玉工琢磨这块玉璞,加工出了稀世罕见的宝玉,命名为“和氏之璧”。(《韩非子·和氏》)
  《韩非子》五十五篇,其第十三专以《和氏》名篇,并且是全书中惟一一篇以人名命名的篇目,可见韩非对和氏故事的重视。为什么?因为他自己就以和氏自居。韩非开篇讲了这个寓言,随后在解说之时,特意把和氏与他推崇的法家先驱商鞅、吴起相提并论。商鞅向秦孝公献策,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吴起向楚悼王献策,楚悼王死后,吴起被碎尸。韩非认为,和氏、商鞅、吴起为了向帝王献宝而付出重大代价是值得的,应该无怨无悔。但韩非奉劝帝王要识宝,不要在献宝者付出重大代价之后,还不识宝。他倒不是为献宝者付出代价而感到痛心,而是为帝王因不识宝而错失了宝物而惋惜。结果他把《韩非子》一书当作宝贝献给秦王嬴政,自己却一天重用也没有得到,被师出同门的秦相李斯逼迫,服毒自杀于秦国监狱之中,付出了比和氏、商鞅、吴起更大的代价。他所献之宝《韩非子》,此后成为两千多年中国酷政的最高宝典,实际上却比茅坑中的石头还要臭,其卑鄙无耻、冷血无情,比世界政治学史上最为声名狼藉的马基亚维利的《君王论》,还要大大地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并不反对“为有牺牲多壮志”的烈士精神,我更不反对为了达到目的而付出代价。问题在于你为之付出代价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付出代价乃至献出生命,那是值得的。而韩非提倡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不怕牺牲和不计代价,其目的却是为了纵容专制暴君逞其凶暴,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专制暴君纵其私欲。他要求帝王的所有臣民,要无条件地为帝王献身。
  你看他多么轻描淡写:“天下被国君砍去脚的人多了,为什么偏偏只有你哭得这么伤心?”被暴君砍去脚,在他眼里多么无足轻重!而他笔下的和氏回答得更妙:“我不是为自己的脚被砍掉而伤心。”呜呼!只要君王能识宝,砍去双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的双脚本来没什么别的用处,长在身上就是为了让君王今天高兴砍去一只,明天不高兴再砍去一只的。只要君王知道我有多么忠心耿耿,只要君王知道我被砍脚纯属自愿,他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我只恨爹娘没给我多生几只脚,能够一直让君王砍着玩。我伤心的是,我已经没有第三只脚可以被砍,如果君王再想砍脚玩的时候,就不能万分荣幸地砍在我身上了。如果君王不砍我的脚而砍别人的脚,我会嫉妒得发疯的。为了被多砍两次,我宁愿自己是四只脚的猪狗、八只脚的螃蟹、一百只脚的蜈蚣。我最痛心的是君王不知道我被砍脚是心甘情愿的,我最寝食不安的是君王不明白我的忠心,我最忧心如焚的是君王以为我被砍了脚会对他怀恨在心——如果君王为此而不安心,而睡觉睡不安稳,那么我就万死莫赎了。我简直觉得自己罪大恶极、罪该万死,我为此五内俱焚、万箭穿心、肝肠寸断、痛不欲生,我忍不住要高呼口号:“打倒和氏!”
  如此扭曲如此无以复加的受虐狂的内心独白,却被韩非当成了哀婉凄切、感天动地的忠心表白!由此我发现,奴隶如果非自愿,固然不是奴才。而奴才即便自愿,如果无才,还只能是自愿的奴隶。只有自愿而且有才的奴隶,才是真正不折不扣的奴才。以此观之,天纵奇才的韩非,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奴才,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有才能的奴才。其才足以济恶,其辩足以饰非。
  因此在韩非看来,奴才和氏以惊人的天才,罕见的巨眼,当众人乃至专家都不识宝玉的时候,发现了这是对君王有用的珍宝——这块宝玉后来到了秦始皇手里,秦亡后又成为历代皇帝的传国玉玺;韩非虽然对此并不知情,但也足以看出他的“天才直觉”。韩非认为,世上的一切珍宝,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地献给君王。韩非认为,世上的一切珍宝,其产权无可争议地属于君王。而并非珍宝的那些贱民,其生命、自由的产权属于君王,自然也毋庸置疑——两者历来被合称为“子女玉帛”,属帝王所有。在奴才看来,君王虐待自己,就是要自己做他的奴隶;君王不虐待自己,就是不要自己做他的奴隶了。所以,被君王无限眷顾地砍脚杀头,就是奴才的无上幸福。因为君王用对奴才的虐待暴行,宣布了他要这产权,宣布了他承认你是他的奴才,因此对于轮不到君王如此眷顾的其他奴隶来说,被砍脚杀头的奴才真是幸何如之,真是三生有幸的皇恩浩荡!所以和氏从未想过,可以把宝玉留着自己赏玩。韩非也从未想过,可以把自己的才能用于像庄子那样为自己思想。庄子的思想虽然未必全是真理,但庄子确实是在为自己思想。韩非的某些思想虽然很深刻,但他永远在为君王而思想。一个人当然不必一定要为自己思想,比如可以为人民而思想,但如果一个有思想家才能的人只为独夫民贼而思想,那么他就已经失去了思想家最重要的品格,失去了思想和智慧的最高尊严。与韩非相比,庄子要自私得多,而韩非则无私得多。庄子考虑自己太多,而韩非考虑自己太少。但庄子的自私几乎不侵犯任何人的利益,他为自己的自私辩护的时候,也同时在为天下所有人的同样的自私而辩护——而暴君正是要剥夺天下人的全部无害于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私,以满足他自己的最大限度的自私。韩非的无私,全部是为了成全和纵容暴君的自私;韩非的无私,严重侵犯和践踏了天下万民的无害于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私。庄子主张的“自私”,如果推及一切人,这种“自私”谓之“自由”和“人权”。韩非主张的“无私”,如果推及君王以外的一切人,这种“无私”谓之“贱骨头”和“受虐狂”。当韩非把这种为暴君无私献身的受虐狂强加于人民时,他就成了丧心病狂的虐待狂。受虐狂自愿放弃自由,虐待狂则强行剥夺他人的自由。
  仅就寓言才能而言,在先秦诸子中,韩非的才能仅次于庄子。韩非的寓言在中国历史上数量最多,仅就表现技巧而言,质量也相当高,但如果从思想倾向和道德内涵而言,其价值只能落入最差之列。韩非是对中国历史和民族性格产生了最坏影响的先秦思想家,他是世上最无私的奴才。
  
  二、为帝王代说丑话——龙有逆鳞
  
  龙是万虫之王,当它温柔可爱的时候,人可以跟它亲昵游戏,甚至可以骑到他的背上去。但是龙的咽喉下面有尺把长的两条逆鳞,如果有人在与龙嬉戏的时候不小心触碰到了这两条逆鳞,那么刚才还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龙,立刻就会翻脸杀人。(《韩非子·说难》)
  韩非接着说:“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撄人主之逆鳞,则几矣。”实际上整个寓言完全是韩非编出来的鬼话。他的目的,无非是为喜怒无常、动辄杀人的暴君提供貌似合理的辩护。从此,“逆鳞”一词就成了帝王专用,正如龙是帝王的专用图腾一样。“逆鳞”之说问世之后,暴君不论有无理由,都无须为自己的暴虐残忍作任何辩解,因为韩非早就“有言在先”了。逆鳞之用大矣哉!我愿意退一万步来假设,即便以暴君的逻辑确有杀人的理由,但这个理由是否有必要“扩大化”到杀那么多人:诛三族、夷九族、连坐无辜;屠人城、灭人国、血流漂杵?是否有必要“无情打击”到用这些残酷手段:砍脚、挖眼、断舌、剜心、宫刑、抽筋、剥皮、炮烙、大辟、腰斩、车裂、凌迟?——姑列一打,恕不尽举。我相信,如果没有韩非的逆鳞之说,暴君决不至于杀得那么理直气壮,而暴君的刀下鬼也决不会自认命该如此!
  我们现在看到的龙的形象,确有两条长长的龙须,逆向朝前伸出——大概这就是韩非说的逆鳞吧。不过并非韩非说的那样在咽喉之下,而是在龙鼻两旁,这更说明韩非是胡诌。但即便是这两条逆向的龙须,我也从未在韩非之前的龙图腾上看见过。所以我疑心中国人心目中的龙原本并没有什么逆鳞,是韩非在这个用心险恶的寓言中杜撰之后,御用画师才添上了这个令人憎恶的细节。我从来就不喜欢龙,而龙身上最令我反感的,就是这两条逆鳞。
  即便逆向的龙须与韩非想像的逆鳞不同,但龙的形象的描绘者深知,自从韩非之后,任何忠告都会触犯帝王的逆鳞。哪怕并非逆耳的忠言,而是溜须的谗言谀词,但只要马屁拍得不完全到位,就算拍在马脚上;只要顺毛捋得不够舒服,就算抹到逆鳞上了。
  有了“逆鳞”一说,被无辜残杀的中国人民历经两千年之久,从未想过暴君是否有权生杀予夺。在韩非之前,中国人的思想勇气并不亚于任何民族。但韩非的“天才创造”窒息了中国人的头脑,使他们的大好头颅除了供暴君随意砍杀之外别无他用。任何忠臣顺民无辜被杀,甚至因其无限愚忠和无限恭顺而被杀,也无怨无悔。所谓无怨无悔,本身就是一句奴才表忠心的话。也就是说,本该怨恨暴君对自己的暴虐,本该悔恨自己对暴君的愚忠,但现在暴君的刀下鬼们竟丝毫无怨无悔。如果说他们确有所怨,确有所悔,怨的只是自己为何如此不小心,竟触了逆鳞;悔的只是自己为何如此坏记性,竟忘了韩非的“忠告”。
  韩非的忠告,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丑话说在前头”。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只有对他人的人性之善毫无信心,又对自己的人性之恶不思改进,才会丑话说在前头。丑话说在前头,对于听者是侮辱,对于言者是无耻。中国人第一次坐车,如果听别人说过是五元,于是不问价,到了地方车夫就收你十元,因为你没把丑话说在前头,所以心中窃喜的车夫把你当成了冤大头。要想不做冤大头,你就不得不学会丑话说在前头。习惯了丑话说在前头的民族,久而久之就不知其丑。中国人买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必须装作不太想要,才能得到比较公道的价钱。装出不想要,是丑话说在前头的一种变体。反过来,如果车夫是老实人,说丑话的角色就颠倒了,他为了生计,不得不主动对坐车人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遇到流氓,到了地方你要价五元,他把眼一瞪说,大爷我坐这车从来只给三元,要五元你何不早说?所以丑话说在前头的都是弱者,像帝王这样的强梁者,无须自己把丑话说在前头,自有韩非这样的丑类代替他说。强梁者自己无须出丑,却能尽享丑类代说丑话之后的所有好处。久而久之,只要勇于无耻,任何丑话都敢说。而只要说过,丑话就变成了真理。“我早就说过……”是中国一切强词夺理者的开场白。没有人问问:即便说过,但此说是否有理,是否胡说?没有人想想:早就说过,是否即便无理也得照办?当然,作为变体,“别人早就说过”也成了有理的一种,“古人云”、“圣人曰”就是不独立思考的强词夺理者的口头禅。现在,“洋人说过”也有了同样的作用。古人之糟粕、洋人之滥调都一概照单全收。中国人读书大抵不是作为自己独立思考的辅助、参照和砥砺,而是为了收藏各种“别人说过”的护短武器备用。今天的护短需要“古人说过”的矛,就大舞其丈八蛇矛;明天的护短需要“洋人说过”的盾,就猛挥其方圆之盾。只求一时胜人之口,而从不在乎自相矛盾——连发明这一词语的韩非在内。
  上文所说想买东西装出不想买,是丑话说在前头的一种,中国古人想当官而大张旗鼓地做隐士,也是一种对付有逆鳞的帝王的狡智。你丑话说在前头:要想食我之禄,就得小心逆鳞;我也丑话说在前头;并非我想做官,是你硬要请我出来做官的。到时候万一我不小心触犯了逆鳞,你大概不好意思翻脸吧!既然丑话都已说过,于是可以心照不宣。一旦达到心照不宣的程度,丑话也可以不必再说,而可以改说漂亮话,甚至打打哑谜,也可以起到丑话说在前头的作用。中国语言的奥妙就在此,有时候丑话可以说得比漂亮话还要动听。真正的好话,中国人是不肯说出来的,比如大多数中国人都羞于说“我爱你”——对许多中国人来说,这比要他们的命还难。说丑话时,他们面不改色心不跳;表达善意时,他们却会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怯于表达善意,护短者谓之“含蓄”;勇于说出丑话,护短者不谓之“不含蓄”,却谓之“谦虚”。所以到任之始把丑话说在前头:“学生不才”、“兄弟没什么学问”,于是丑话倒成了佳话,而丑话的好处却分毫不少。做官一任,为害一方,拍拍屁股换个地方高升之时,内疚都没有,认错都不必。因为丑话早已说在了前头,后头只剩下一片肉麻的歌功颂德之声了——因此丑剧就永难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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