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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的散文理念,不平和的《胡同文化》
作者:冯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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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和的散文理念
汪曾祺以小说著称,其《受戒》《大淖记事》《陈小手》等一直为文坛交口称赞。其实,像诸多文学大家一样,除了小说,汪曾祺还写散文。他自己曾有言,写散文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不过,这“捎带脚”的成绩比起“搂草”来,数量要大得多。在《汪曾祺全集》中,小说不过两卷而已,散文则有厚厚的四大卷,可谓是搂草时打了一只特肥的兔子。
在汪曾祺的第一本散文集《蒲桥集》的封面上印有一条广告:
齐白石自称诗第一,字第二,画第三。有人说汪曾祺的散文比小说好,虽非定论,却有道理。
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
是谁作出了“汪曾祺的散文比小说好”的别出心裁的评价呢?非他人也,正是汪曾祺自己。这是不是一种王婆卖瓜的自荐方式?读者只消自己去读一读他的散文,自然就心中有数了。笔者认为,汪曾祺如此大力“抬高”自己的散文,其实还有着一个更深层亦更有文学史意义的目的,那就是:散文可以是“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的,即不必非要抒情,也不必非要从寻常小事中挖掘出深刻的道理来。质言之,汪曾祺就是想通过自己的“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蔬菜”之非常平民化平易化生活化的散文创作,来对长期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散文创作中的宏大叙事作一个彻底的颠覆。
故此,汪曾祺的散文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照单全收,除了《蒲桥集》中的内容外,还有游记、随笔、文论、考据、书信、书评、序跋、回忆文章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他甚至还写菜谱,真的。有一篇就叫《家常酒菜》,写了拌菠菜,拌萝卜丝,干丝,扦爪皮,炒苞谷,松花拌豆腐,等等,都是老百姓饭桌上一日三餐寻常可见的家常酒菜。且摘录一段:
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扬州有一种菊花,即叫“萝卜丝”。临吃,浇以三合油(酱油、醋、香油)。
或加少量海蜇皮细丝同拌,尤佳。
家乡童谣曰:“人之初,鼻涕拖,油炒饭,拌萝卜”,可见其普遍。
若无小红水萝卜,可以心里美或卫青代,但不如杨花萝卜细致。
一位在当代小说领域里独领风骚的老作家,竟然把他那枝生花妙笔伸向如此凡俗乃至让人不屑一顾的生活一隅,已够让人惊诧不已了;更何况他又用如此朴实简单的文字来形成他的文章,简直要让人怀疑:这也算散文么?
汪曾祺自有回答。他在《蒲桥集》的自序中说:
二三十年的散文的一个特点,是过分重视抒情。似乎散文可以分成两大类:抒情散文和非抒情散文。即便是非抒情散文中,也多少要有点抒情成分,似乎非如此即不足以称散文。散文的天地本来很广阔,因为强调抒情,反而把散文的范围弄得狭窄了。过度抒情,不知节制,容易流于感伤主义。我觉得感伤主义是散文(也是一切文学)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小姑娘似的话,何必呢。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
事出总是有因。汪曾祺所持的散文理念: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不抒情,不感伤,造就了他散文的平民化生活化亲近化。“挺大的人,说些小姑娘似的话,何必呢”一句,说得尤为精妙,只轻轻一笔,就把二十世纪中国散文中的弊端——矜持作态揭露无遗,正中当时那些红得发紫的抒情散文的要害,如《荔枝蜜》等。
汪曾祺说,他的作品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主张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尽火气,特别是除尽感伤主义后,才形成作品。自一九八年始,汪曾祺以“新老作家”的身份重现文坛以来,其作品(小说与散文)就一直保持着独特的气质。新时期以来的文坛天空是潮流更迭的,汪曾祺却从来不曾参与主流,一直甘居于边缘,不懈地写着“美和人性”的文字。这些文字既不轰动也不张扬,却能让读者长久地咀嚼出一份平淡中的意味深长。应该说,汪曾祺经过三十年的“写不了就不写”的创作空白期(1949~1979,六十年代曾有三个短篇小说)后,到重新提笔创作的十七年(1980~1997)里,他这枝由西南联大的自由精神所熏陶出来的笔,就一直在做着还原“文学的平和”的工作,而这正是被我们的文艺政策与我们的文学工作者在建国后的头几十年里所竭力遗忘的。
二、不平和的《胡同文化》
《胡同文化》在某个层面上是契合汪曾祺的散文理念的:平淡,自然,“家常”,不矜持作态。这点在文章中的表现是非常明显的,从开篇到“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塔那么高”,都是。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又在某个层面上违背了他的散文理念——有些段落不是娓娓而谈,态度亲切,而是语带机锋,愤怒之情溢于言表。这表现为从“北京人爱瞧热闹”一直到“北京人,真有你的!”
在《沈从文的寂寞——浅谈他的散文》中,汪曾祺写道:“在小说里,因为要‘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控诉是无言的。在散文中有时就明明白白地说了出来。”这是他在研究了沈从文的小说和散文的倾向性的不同表达方式后所作的结论。其实,这个结论用于汪曾祺自身也颇恰切。
不错,汪曾祺的散文观是平和的,但事实上他也有金刚怒目式的作品,尽管数量不多。如沈从文去世后不久,他即有那篇语带锋芒、言辞激烈的《一个爱国主义的作家》刊出,表达了对沈先生的怀念,为他的坎坷际遇鸣不平。很明显,《胡同文化》中的某些段落,也是把作家对北京市民的某种极度不满“明明白白地说了出来”的。
在该文中,描写完了胡同的名称、大小、地理位置后,汪曾祺开始剖析由胡同所生孕成的胡同文化之内核:“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在这种封闭的文化中会形成怎样的人?“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汪曾祺好像是在欣赏;“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汪曾祺好像也在冷眼旁观;“学生示威游行,他们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汪曾祺的语气与态度好像加重了。到了谈北京胡同文化的精义是“忍”时,他举了一例:一个小伙子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因为大家怕那个小伙子,此事就不了了之。这时他这样写道:“北京人,真有你的!”同他的老师沈从文一样,汪曾祺也是一个不习惯大叫大嚷的人。所以,这样的一句话,从有着“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封衔的汪曾祺的笔下涌出来,可谓有深意存焉!
此例并非凭空杜撰。汪曾祺家住北京蒲黄榆时,楼里有个小伙子是个“三青子”,蛮横无理。一次坐电梯,开电梯的小姑娘没注意,差一点把他妈妈给夹住。这个“三青子”顿时火气直冒,重重地打了小姑娘一个嘴巴。汪曾祺当时并没有在现场,听说此事之后非常生气,接连好几天在家里说:“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随便打人呢?”他打算自己出面,单枪匹马找那“三青子”理论一番,被子女劝住了。于是他去找几个同是搬迁户的长者,请他们也出面,一起主持公道。结果正如文中所说,碰了一鼻子灰。这事对汪曾祺触动非常大,让他读懂了正宗北京人的正宗心态。据此读者可以知晓,文中的“我们都很生气”,实际上只是汪曾祺一人生气罢了,老北京们可是“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的。
在文坛上,汪曾祺素有“好老头”之称,这固然与他热情提携后来者、不故作姿态的为人有关,也与他“除尽了火气、除尽了感伤主义”的文风有关。在人们的印象中,他的文章总是带着诸多柔和雅致悠然平稳,即使写生活中阴暗乃至残酷的一面,也总是抱着宽容化解的态度。如以悠闲笔墨写自己被打成“右派”的《随遇而安》,还如以诙谐语气写在“文革”中自己被撞掉四颗门牙的《牙疼》。正是因此,人们便认定了他文风的和风细浪,而忽略了、或未读出在宽容化解的态度下依然潜流着的汪曾祺式的“法眼看世事”。在《胡同文化》中,对于北京市民安分守己、逆来顺受的“忍”字当头的心态,“好老头”汪曾祺终于忍不住了,断喝一声:“北京人,真有你的!”
在一篇谈地域文化的散文里,对于汪曾祺的一贯文风而言,这七个字确实含蕴了太多的火气,把他对北京人的嘲讽、揶揄、批评与警醒“明明白白地说了出来”。翻遍他的散文,类似文字超不出十句。这表明“好老头”汪曾祺不管在人品还是文风上,其“好”都是合乎一定的“道”的,一旦世事向违背了“道”的方向发展,他是要由“好老头”变成“刺老头”的。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看清,汪曾祺散文的平和是有原则的:当偏离“道”的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如《随遇而安》,如《牙疼》,他能平和宽容地一笑置之;而一旦偏离“道”的世事发生在他人身上时,他就平和不起来了,笔下的文字就变得有点火气了。汪曾祺说他深受鲁迅的影响,这样的人品和文风,怕是与鲁迅渊源颇近吧?还可作一比较,那位苦雨先生的散文名气是要大得多的,文风亦是举世公认的冲淡平和。正是他“任他世事突变,我自岿然不动”的“平和”心态,所以即使在日寇铁蹄呻吟下的北平,他也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冲淡平和的文章。如果换了同样能写美文又同样能写得冲淡平和的汪曾祺,他要么是一个字也不肯写,要么是每一个字都带着愤怒的火气的。
三、《胡同文化》的语言
应该说,在当代文坛上,像汪曾祺这样重视语言的作家并不多。一九八○年他的《受戒》与其说是以故事的离奇征服了“伤痕”累累的文坛,不如说是以语言的个性化征服了在“文革”话语中浸淫太久而已不懂现代汉语之美的读者。他把语言提到本体的高度来认识,认为语言不只是工具,它本身即是艺术,是内容,是思想,是目的。可以说,汪曾祺是新时期文学史上第一个有意识地关注语言的作家。
评论家王彬彬说:“要懂得什么是白话汉语之美,要品味白话汉语最高的文学性,汪曾祺不可不读。”
下面谈谈《胡同文化》的语言,管中窥豹,以求对汪曾祺的语言风格有一定的了解。
汪曾祺的文章平易近人,明白如话,决不像那些学院派们,把浅显平常的东西用佶屈聱牙的词汇来表达,以示其渊博与高深。《胡同文化》的开头就平实得近乎老土:“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实在见不出半点空灵与半丝才气。然而,它确实非常贴切地把北京城的形状描绘出来了,想想,用其他比喻还真的不妥。宋人范文《对床夜话》中所云的“诗用生字,自是一病”,汪曾祺视为至理。他的语言虽然极俗,都是大实话大死话之类,但是绝对有趣,不涩,就像鲜活的鲤鱼在大木盆里跳一样。如那句“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就生动不过。
一般来说,汪曾祺不爱用长句,而爱用短峭的句子,且句号用得颇频繁,分号极少。这从前面所引的《家常酒菜》一段可以看出。《胡同文化》中亦有类似语句:
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
还可以发现,虽然汪曾祺爱用短句,但即使在“短句阵”中,他也非常注意长短结合,以造成一种跳荡活泼的节奏感,使其富律动,有韵味。其实,语言的奥秘,说穿了,也就是长句子与短句子的搭配,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罢了。
在《小说技巧常谈》一文中,谈到语言问题时,汪曾祺主张适当地运用四字句。理由有三:一、可以使文章有点中国味儿;二、经过锤炼的四字句往往比自然状态的口语更为简洁,更能传神;三、连用四字句,可以把句与句之间的连词、介词,甚至主语都省略掉,把有转折、多层次的几件事贯在一起,造成一种明快流畅的节奏。
《胡同文化》里就有四字句:“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四个四字句,一律带着伤感凄清没落怀旧的意蕴,是唱给古老的北京胡同文化的一首挽歌。至于它们还有没有汪曾祺自述的三个作用,读者可以自己去揣摩。
读汪曾祺的文章,你能感到他的语言极俗,俗中又蕴着极雅。挺口语化的一句,放到他的文章里,陡然就现出它的挤眉弄眼活泼的样子了,又现出它的优雅从容有风韵的神态了。然而我们去试试,看见的却是它血肉顿失,一副死翘翘模样。你看这句:“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词儿平常,却是长短结合,对仗工整(“旧房檩,断砖墙”),化繁为简(“外面大下,屋里小下”),状物绘声如在目前。还有那句“虾米皮熬白菜,嘿!”之“嘿”字,特别通俗,用于文中,却是无限传神又有无穷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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