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平淡蕴深情 简约胜繁文
作者:钱 虹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合欢树》是一篇情真意深的怀人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当作者史铁生以另一篇作品《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荣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时,人们惊讶地发现:这位获奖者竟是坐着轮椅来领奖的。他是怎样克服了身体上的残疾而获得了写作上的成功的?他的背后究竟是一位怎样的人在支撑着他、激励着他?这篇以作者的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发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
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历来是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最为感人的母题之一,从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游子吟》)到冰心的“母亲呵!/我只要归依你,/心外的湖山,/容我抛弃罢!”(《春水·九七》),这些颂扬母爱的经典诗篇至今仍脍炙人口。然而,同样是赞颂母爱,《合欢树》写来却非同一般。在这篇感人肺腑的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我们竟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在她生前还是在她身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些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述母亲的生前和身后的几件往事的过程中,抒发了对于亡母缅怀与忏悔相互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
《合欢树》一文,就其题旨而言,似乎应以母亲生前种下的一株当初曾误以为是“含羞草”的小树苗,而后却长成了一棵树影婆娑的参天大树的描述为主,并以此来象征母亲的芳泽和恩德造福于儿女及他人。然而该文整个前半部分,却压根儿未提及“母亲种树”这件事。或许,在作者的记忆中,这样的“小事”,与母亲生前为自己“治病”所做过的桩桩件件,所付出的常人难以承受的艰辛与不懈努力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一般而言,怀念母亲、赞颂母爱的文章总离不开对于母亲的形象、性格及其音容笑貌的描述。在《合欢树》中,母亲的形象、性格及其音容笑貌,是随着作者对于从十岁到三十岁有关母亲的几件往事的追忆由模糊而逐渐清晰起来的。对于这些往事和似水年华的追忆,构成了此文的重心所在。
此文一开头,母亲正值风华正茂,开朗而又健谈,但作者对此并未详写,只以“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一句带过。那时,在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的十岁小男孩,根本不理会母亲当年写一手好作文的“光荣史”,他找茬儿故意“把她气得够呛”。这时候的母亲,应该是年轻、聪明而又美丽的,然而作者仅用“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作了高度浓缩。接下来,就过渡到了第二自然段的开头:“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从十岁到二十岁,作者是怎样下乡的,双腿又是怎样瘫痪的,母亲当初是如何面对这一晴天霹雳的,在文中统统被省略掉了,作者只以“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一笔完成了母亲的肖像描写。第二自然段着重在于回忆有了白发的母亲为了给儿子治病而显示出不屈不挠的精神与信念,“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母爱的光芒,通过白发母亲竭尽全力给儿子治病的点点滴滴而逐渐放射出来,尽管为此她也做过傻事,不小心烫伤了儿子而使她“惊惶了几个月”。“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第三自然段从这句话开始。母亲终于意识到无法再通过各种努力治愈儿子的双腿,她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而无情的现实,虽然命运对她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她发现儿子试图通过创作来摆脱残疾的阴影时,便再次提起了当年关于“作文”的话题:“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母亲在这时候的提醒,自然不是为了重温儿子当年的荣耀,而是为了激励和鼓舞儿子在生活中重新站立起来的勇气和自信。所以,她不再提儿子的残腿,“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至此,作者虽未用一句感恩戴德的溢美之词,却把母亲无私无怨、坚强执著、宽厚仁慈、牺牲自我的品质和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
值得注意的是,位于这三个自然段之首表示时间的状语,“十岁那年”“二十岁”“后来”以及紧接着的第四自然段的“三十岁时”,既点明了岁月流逝的前后更迭,也浓缩了母亲操劳一生的生命历程,可谓是以少胜多,以简胜繁。有了这样既简约而又深厚的情感铺垫,于是,后文中出现的那棵已经枝繁叶茂、年年开花的母亲当年亲手种植的合欢树,其深远的象征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对于别人,这棵合欢树,也许只是一棵平常的树;而对于作者本人,它就是母亲活在人世的见证,作者的绵绵情思,将与之永远“合欢”与共存!
附:
合欢树
□史铁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将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吧?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上海市高级中学语文课本(试验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