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8期


“狼烟”正义

作者:柯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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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古多战乱,虽经长达千百年的战乱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典籍仍是汗牛充栋,展卷浏览,真可谓——满纸松烟,满目狼烟。
  松烟,指松木经不完全燃烧生成的烟气。古代常聚松烟为料制墨,有庐山松烟、黄山松烟名世。松烟墨之墨色“深重而不姿媚”,为丰富多彩的中国古代文化平添一种举世独秉的典雅底色。
  那么,狼烟系何指?
  查《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及《辞源》等词典辞书,对“狼烟”一词的释义大体相同。举《辞源》的释义为例:
  
  狼烟:狼粪之烟。……相传古之烽火用狼粪,取其烟直而聚,虽风吹不斜。
  
  此释义语本《酉阳杂俎·广动植》上的“狼粪烟直上,烽火用之”一说。
  《酉阳杂俎》系唐代段成式撰,笔记体。是一本“或录秘藏,或叙异事”的闲书,其记录“多可供考证,资谈助”,不可尽信为实。其对“狼粪烟”之说,以“小心求证”的目光审之,颇多令人生疑且不合日常事理之处。
  《辞源》中“烽燧”词条是这样解释“烽火”的:
  
  烽燧:即烽火。古代边防报警的两种信号。白天放烟叫“烽”,夜间举火叫“燧”。墨子号令:“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史记一一七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索隐引韦昭:“烽,束草置之长木之端,如挈槔,见敌则烧举之。燧者,积薪,有难则焚之。烽主昼,燧主夜。”
  
  从释义所引古文可知,古代边防报警的信号有两种——烽烟和燧火。白昼报警用烽烟,夜间报警用燧火。而烽烟之烟系由“束草”烧之而生。与狼粪并无半点干系。
  说到狼这种野生动物,其生活习性简而言之是:群居、肉食、凶狠。
  因其肉食,其经消化后排出粪便的成分中,少有可供燃烧的物质。据研究者调查,一种以二十多只为一群的土狼,可以在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把一头约五百磅重的成年食草动物“啃得只剩下地上的一滴血”。这种土狼“吃的骨头非常之多,以至于拉下的粪便看上去像白垩(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这种狼粪干了以后就像石灰岩渣,真用来做燃料,若不说它绝对烧不着的话,只说一旦敌军突袭而来,一时半刻间要在烽火台上将这等白垩狼粪燃着并捣鼓出又浓又直的烟来,其操作难度恐怕不下于“蜀道之难”。若有一支命定该倒霉的戍边守军,碰巧当地只有这种土狼或类似的大灰狼生存,那么他们备以烧烟的狼粪,恐怕只有打个通天的报告给最高的领袖和统帅——皇上,请予恩准将其列为特殊的军用战略物资,从邻州邻郡调拨,甚或干脆动用国库储备的白银丝绸从邻国友邦引进。否则,一旦因狼粪之备料不足贻误军机,朝廷问罪下来,谁人担当得起?
  据研究者介绍,狼系群居动物,一般以十数只或数十只不等为一群,在一定范围的觅食区域活动。因受“生物食物链”平衡趋向的限制,一定的地域范围所存活的狼群数量必定是有限的。再加之狼的体形类犬,至多只能算是一种中型的肉食者。由此,决定了其食量其粪量必定有限。据此可推导出如下公式:
  某边地狼粪总量=只数×群数×狼均产粪量
  应提醒特别注意的是,用此公式算出的只是一种理论值,实际能收集的狼粪量至少还要以理论值乘上一个肯定小于一的风险系数。因为狼作为一个公众动物,到目前为止其形象之主要特征始终是——凶残。尽管“动物世界”电视节目主持人一再劝告观众,说认为狼性凶残是一种陈旧过时的错误观念。但真要这位主持人接受追踪野狼腚(不管是土狼、大灰狼或是平原狼、山地狼的)采集狼粪的任务,恐怕他首先去着手准备的一定不是用得顺手的粪耙和粪筐,而多半会是一把瞄得准且不卡壳的好猎枪。对于采集狼粪的具体操作过程而言,野狼吃荤不吃素的肉食(凶残?)性、其活动的隐蔽性、其排粪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其粪量的大小及采粪时的季节、天气好坏等,再加上从采集点到狼粪仓库往返路程的远近,以及狼粪加工成料率的高低等等,最终都会影响狼粪总量的最终的收得率。
  这样考证狼粪,岂非硬拿狼粪充令牌,大过于琐屑无聊?有道是,军中无戏言。但凡真有一点“替古人担忧”的诚心之士,对将狼粪提高到建立完善国家安全防御警报体系系统工程的龙头工程之战略高度而予以认真看待,是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中国农村素有集牛粪作燃料的习俗,这种习俗是经多次跨世纪一直沿袭至今的。牛,系大型食草、反刍类动物,其粪中多有已经嚼碎但未能完全消化的草根、草茎等,风干晒干后是一种不错的燃料。且因牛体大食量大,其产粪量亦大。再加之牛早经驯化,并被大批量的群养放牧,以供役使、乳用、肉用和其他多种用途。因而牛粪较之狼粪,不论就其燃料的科学性、可靠性而言,还是就其采集的便捷、安全性以及产量的可调控性来看,其优越之处无法相比。因而以牛粪作燃料是顺理成章之事,既可取样作科学验证,亦可选点到现场考察。而取狼粪生烽烟则悖情违理,无科学佐证,亦无实例可考。因而“狼粪烟”一说,可录以“秘藏”,或叙为“异事”,以“资谈助”,却不可考而证实,至此明矣!
  还是唐代司马贞所撰《史记索隐》中的释义可信:“烽,束草置之长木之端,如挈槔(即升高杠杆的一头),见敌则烧举之。”草,是一种较之牛粪更易收集、贮藏并更易引燃的既理想又实用的生烟燃料。古代烽火台多建于荒野边地,登台四眺,恐怕多半是荒草满目而难觅狼粪,或至少也是下得烽火台来,风吹草低才能见得三两点狼粪。彼等穿军装的农夫或农家子弟,恐怕也多半会舍狼粪而取野草以备不时之需。而这种野草,很可能就是一种被称为“稂”的那种野草。
  稂,音Lang,平声,读同狼。汉代许慎撰《说文解字》即收有此字,从草写作“䎱”,而从禾则写作“稂”,并释为“禾粟之莠生而不成者”。意思是:稂或䎱长得像禾穗而无其实。实际上,稂很可能就是民间俗称的“狼尾草”。
  《尔雅·释草》注:狼尾草“似茅,今人亦以覆屋”。《木草纲目》释:狼尾草“茎叶穗粒并如粟,而蕙色紫黄有毛,荒年亦有采食”。而《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为:狼尾草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丛生,叶子条形,花穗暗紫色。茎和叶是造纸原料,又可用来织袋子,编草鞋”。
  又,白居易《读汉书》诗中有诗句:“禾黍与稂莠,雨来同日滋。”
  这样一种被多种古典文献记载的具有盖房子、织袋子、编草鞋,甚至荒年充饥等多种用途,且与禾黍伴生争长的野草,在一个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古代农业社会中,较之狼粪定然会更为农民及其子弟所熟悉,而古代中国军队的兵员来源,主要就是这些农民及其子弟。至于束稂草烧之以生浓烟的全套操作技艺,则根本不用等到他们成年后再从新兵营的军训中演练学成,恐怕早已在其童年稚齿时光,即已在农舍的炊房灶间熟视亲历,且能熟练掌握其全套操作要领并终生不会生疏遗忘。一旦他们登上四下荒草的烽火台,将这种农家生活中惯习之生烟技艺熟能生巧地运用于军事行动,完全是顺理成章舍此其谁的合情合理之选择。
  行文至此,似乎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告:以狼尾草束之桔槔头,烧而举之,生出的报警烽烟,当名正言顺地呼之为“Lang烟”、书之为——稂烟。
  那么,“稂烟”何以变成“狼烟”呢?
  首先,“稂”与“狼”形近音同,极易口头传讹或笔下窜误。君不见,尽管现今升平盛世,国家特设专门的语言文字研究和管理机构,统一部署、层层动员使用规范字,但俗至集市价单,雅至X士论文,尚未能同心协力统一行动,更何况战事频仍之古代中国较之今日,语言文字的使用尚处在使用阶级自由化阶段。古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鲁鱼虚虎”的文字传写窜误在古代即为成例,因而迟早难免不发生“稂”与“狼”的讹误。
  其次,极有可能因俗众加上雅众的好奇喜异心态所促成。古今文人中,皆不乏某些好事之徒,专喜搜奇猎异并广而传播之,以耸动听闻。与此同时,持有“彼姑妄言之,吾则姑妄听之”的休闲心态的受众大有人在。彼等搜奇猎异之好事者与此等姑妄听之之休闲辈同代并存,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正好为“稂-狼”之变造就了首作俑者与广大受众。
  再者,古代中国盛产诗文,历千百年造就的美文修辞之传统深入民心。“狼烟”较之“稂烟”,以美文修辞“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审美期待之目光和趣味品评,其审美效果最起码是更上了至少一层楼。较之“稂”,“狼”之形象,放进凶蛮的入侵者、残酷的厮杀、血染的沙场这样杀气腾腾的场景描述中,更易引发创作和阅读时的艺术联想;而“狼烟”一词,与大漠、胡骑、刁斗、羽檄、铁马金戈等语词组合,会更利于营造定格边塞征战之特写镜头的审美意象。因而,作为入文入诗的修辞首选,定然是非“狼烟”莫属。孰顾诗篇文章中“狼烟”四起之时,却正是“稂烟”被冒名取代之日。以“稂烟”之实在之真,终不敌“狼烟”之虚拟之美,最终“狼烟”藉名篇佳句扬名古今,而“稂烟”因功实名俗深埋青史而不为人识。如此“真”与“美”之争,令人不知该喜该忧?
  最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治学方法曾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学界被视为异端邪说,渐使后学之士中望文生义、不求甚解甚至无心求证的浑噩之气漫漶成习。沿袭至当下,今书抄古书、后书抄前书的“造书运动”已演为滔滔时尚,致使一典误则众典随误,一时讹则百年朦胧。
  如此这般,岂非罔识先人于前,而贻误子孙于后乎?有感于斯,有叹于斯,特作《“狼烟”正义》一文以记之。
  
  千禧年暑月伏日识于青山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