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2期
老爸哪有钞票亲?
作者:朱华贤
在邻居眼里,大宇是个讨人喜欢、爱做家务的孩子。邻居经常看见他拎着重重的垃圾袋往楼下走,看见大宇爸妈,总夸赞道:“你家孩子真乖。”听到这些,大宇爸妈都笑而不语,他们心里清楚,要不是每次丰厚的奖励,大宇哪会心甘情愿做这些事。实行“奖励制度”以前,大宇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妈妈在厨房烧菜,连个电话他也不愿意帮忙接。爸爸为了让他养成做家务的习惯,想出了劳动计酬的办法。比如接电话5元,倒垃圾10元,洗衣服15元,等等。从此以后,大宇像换了个人似的,常常抢着做家务,看到爸妈在忙,也会嚷嚷着“我来我来”。慢慢地,做完家务拿钱成了习惯,大宇理所当然认为,这钱是他劳动所得,是天经地义的。有时候爸妈忘记给钱了,他甚至还会“罢工”,真让他爸妈哭笑不得。
奖励是家长教育孩子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为了培养孩子爱劳动、肯学习、有礼貌等优良品质,许多家长往往会采取奖励的手段。少批评,多奖励,这种指导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奖励不是万能的,同样是奖励,有时效果可能会截然相反。上面事例中家长对大宇的奖励,其效果显然不理想,事实上,像事例中这样的奖励及效果,相当普遍。那么,家长怎么样奖励孩子才会效果好呢?
奖励的手段要多样。一般来说,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具体手段来说,奖励的方法是很多的。比如物质奖励,可以奖金钱、奖衣服、奖玩具、奖图书、奖活动、奖旅游等。在精神奖励方面,比如当面称赞、热情夸奖、报以微笑等。奖励方法多,孩子就会不断地有新鲜感,经常会有新的目标追求,就不会单纯追求某一样。如果形式单一,比如只是钱,那么,孩子就会把钱当作是至高无上的东西,什么事情都以钱来衡量,渐渐地,孩子的认识就会出现偏差,兴趣就会狭窄,亲情也就淡化了。
奖励的意义要明确。父母在奖励孩子时还要注意奖励的方向性和教育性。奖励孩子一定要掌握好方向性问题,不宜单纯为了奖励而奖励。要让孩子明白:对他的奖励绝不是他做的事情的本身,而是奖励他做事情时表现出来的态度和思想品质。例如,对于孩子的助人为乐的行为进行奖励,通过奖励要让孩子知道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奖励的教育性是通过奖励使孩子有光荣的感受,有幸福的体验,从而增强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奖励要结合年龄和性格。父母在奖励和表扬时要注意孩子的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要将两者巧妙结合起来,灵活运用。
3岁以前的孩子,经验很少,他们对某些精神奖励方式缺乏体验,而更看重自己所熟悉的某些物质奖励,比如好吃的糖果、点心,漂亮的衣服、玩具等。所以,对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来说,父母应当多采用一下物质奖励的手段,来强化孩子的好习惯和好行为。
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可以慢慢过渡到以诸如口头表扬、赞许、点头、微笑、注意或认可等精神奖励为主的阶段。例如对4—5岁的孩子,父母对于孩子的良好表现,就可以用给他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带他到户外或公园游玩、和他一起下棋做游戏等作为奖励。
家长还可以根据孩子的性格特点“因人施奖”,切忌千篇一律。对性格外向、活泼好动的孩子不宜过多地奖励,防止滋长他的骄傲情绪和虚荣心;对性格内向、不多语、不好动的孩子则应及时地予以表扬和奖励,以增强孩子的自信心。
奖励要避免多此一举。当孩子出于内在的兴趣或进取心而表现出好的行为时,家长若给予孩子过多的表扬,反而会削弱孩子的兴趣和上进心。比如,孩子自己非常喜欢画画,他并不需要家长的表扬和物质奖励,而只要获得认可就足够了。相反,如果孩子画出很美的画,家长却说:“宝贝真棒,晚上给你做好吃的。”这样反而使孩子厌烦,“我的努力和成绩只是为了一顿美餐吗?”这样反而不利于孩子成就感的培养;或者让孩子出现倒置心理:下次,你们不奖励,我就不做了。原本是自己想做,结果因为奖励变成了为他人而做,不恰当的奖励也就使主动变成了被动。
(编辑 樊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