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菜根谭》教给的养生智慧

作者:路永照




  【原文】
  前集O十八
  盖世功劳,当不得一个矜字;弥天罪过,当不得一个悔字。
  
  【释义】
  即使取得了那种足以使万人瞩目的丰功伟绩,也经受不起一个骄矜的“矜”字所起的反作用的抵消;即使犯了滔天大罪,只须做到一个悔恨的“悔”字就可以赎回以前所犯下的过错。
  一般来说,骄傲自满的人多是自以为是的,他们自恃自己有才气、有能力、有成就,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很多,看别人都是豆腐渣,只有自己是一朵花,沾沾自喜,看不起别人。很多人都会以自己某一方面之长与他人之短相较,产生一种虚荣的傲气而自满。人不可自惭形秽,但更不可自以为是。
  广为大家所熟知的三国时代的关羽算得上是一世英雄,却最终死在一个“傲”上,这是应吸取的教训。
  关羽几乎是英雄胆略的代名词,他曾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百万军中取上将人头,犹如探囊取物。”然而,这么一位为蜀汉屡立战功,声名赫赫,威振四方的大将军,失败被杀的根由却是由于他无法自制的傲气。
  刘备自封为汉中王后,曹操大怒,想与吴方联合起来共同讨伐刘备。当孙权征询谋士们的意见时,诸葛谨说关羽有一女,“某愿往与主公世子求婚。如果云长肯许,即与云长计议共破曹操,若云长不肯,然后助曹取荆州。”孙权采取了诸葛谨的主意,并派诸葛谨前去提亲。谁知,关羽闻听竟勃然大怒:“吾虎女安肯嫁于犬子乎?”于是,将诸葛谨逐出。
  这件事,关羽做得太过分了。试想,关羽虽英勇盖世,也只是蜀方的一员大将,而孙权却是雄踞一方的政权霸主,后人曾赞其曰:“生子当如孙仲谋。”可是,关羽将自己的女儿称为虎女,将孙权的儿子称为犬子,岂不是太目空一切,盛气凌人了吗?这样的行为破坏了诸葛亮经营多年才铸成的吴蜀联盟,把孙权推向了曹操一方。致使孙、曹联手,吕子明白衣渡江,关羽失荆州,败走麦城,直至被俘遇害。
  俗话说:“满招损,谦受益。”一个人不管他有多广博的知识,多尊贵的地位,经历多么丰富,大脑多么聪明,在看问题办事情时,也会有看得片面和处理不当之时,这个时候多听听旁人的意见,吸取其中有益的成分,对做成事情大有好处。“集思广益”就是说这个道理。道理很容易讲,但人往往执着于己见无法落实在生活中。
  当然,傲气不仅是事业的绊脚石,过盛的傲气也会使得气机紊乱,有害于身体健康,看以下《淮南子》对人性情偏颇对健康的影响的描述。
  
  【养生提示】
  “夫喜怒者,道之邪也;忧悲者,德之失也;好憎者,心之过也;嗜欲者,性之累也。人大怒破阴,大喜坠阳;薄气发瘖,惊怖为狂;忧悲多恚,病乃成积;好憎繁多,祸乃相随。”(《淮南子》)
  流于喜怒,就会与道相背离;有悲伤、忧虑的情绪,是对德的丧失;有好憎的心理,是对精神的侵犯;贪图物质享受是性情的拖累;人发怒就使体内阴气受到损坏,过于兴奋也会使阳刚之气遭受挫伤;阴、阳两种先天之气不相调合的结果,人就会变哑,惊吓恐惧会令人发狂;忧伤悲痛、怨恨积累得太多了,疾病就会与人纠缠在一起;嗜欲和憎恶过多导致的灾祸会接踵而至。
  
  【原文】
  前集O十九
  完名美节,不宜独任,分些与人,可以远害全身;辱行污名,不宜全推,引些归己,可以韬光养德。
  
  【释义】
  不论多么完美的名誉和操行,也不要力图自己一个人去独占,尽可能分一些与旁人,如此,才不会惹起他人怨恨招来灾害而保全生命;不论如何耻辱的行为和不好的名声,也不要完全地往他人身上去推,要尽可能自己去承担几分,唯其如此,才能韬光养晦,更好地修养自身的德行。
  《列子·说符》上有这样一则故事:以前,齐国有个贪求金子的人,清晨穿戴好衣帽到市场上去。他到了兑换金子的地方,拿了金子就走。官吏上前捉住他,问:“这么多人都在集市上,你怎么敢抢人家的金子?”他回答说:“我拿金子的时候,眼中只看到了金子,并没有见到周围的人。”
  愚蠢不明事理的人,总是被眼前微小的利益所迷惑而忘记了其中可能隐藏的大灾祸,只见其利而不见其害。很多人也清楚,小利之后会有祸害的道理,但是往往一事当前,无论如何也忍耐不了小利不得的吃亏感。这就是过于贪图眼前的小利,利欲熏心,被眼前的利益迷惑而忘记了做人的根本,这样的利益不是什么利益,它最终引向的是更大的损伤。
  《孔业子》一书记载:子思住在卫国的时候,看见卫国的人在河边钓鱼,钓到了鲲鱼,这种鱼十分巨大,足可装满一车。子思上前问道:“这是什么鱼?”那人答道:“是鲲鱼。”子思又问:“据说,鲲鱼是十分难以捕到的,你是怎么做到的呢?”那位钓鱼者说:“我开始下钩的时候,只放鲂鱼那么大的鱼饵,鲲鱼从旁边游过去,连看也不看,于是我就换上半片猪肉做为鱼饵,鲲鱼就吞了它。”子思感慨地对周围人说:“鲲鱼虽然难得,但会因为贪吃诱饵而死。如果士人怀有远大的志向,也会因为贪求利禄而亡呀。”
  凡事有利必有害,何为利?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讲:“然所谓利者,岂必殖货财之谓?以私灭公,适己自便,凡可害天理者皆利也。”这告诉我们,利不仅是经商做生意赚取的物质利益,以私灭公,只图自己获取,不顾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都是一般人眼中可获之利。这样的利,当然侵犯了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利与害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
  
  【养生提示】
  王逸少曰:“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悲夫!”(《兰亭集序》)
  王逸少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啊,举目天地之间,有的取诸怀抱却觉悟于一室之内,有的因寄所托却放浪于形骸之外。虽然各人的得失千差万别,恬静与躁动固然不同,但都应欣喜于自己所遇,并乐在其中,知足常乐以致连自己老了都不知道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如果终日只知患得患失,惶惶恐恐,那么终有一天情感会随着事物的变化而感慨万千,而这将是多么可悲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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