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对老年人用药吝啬点
作者:佚名
(1)老年人用药剂量要适当,不宜太大。根据我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2。
(2)严格掌握药物指征,一定要对症下药,切忌滥用药物,对一些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药物治疗,多用其他疗法,如针灸、按摩、理疗及锻炼与饮食相结合等方法。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那些效高毒低、副作用小、安全性大的药物。而且用药品种要少,非不得已尽可能避免多种药物联合应用。
(3)在用药过程中,如发生与原疾病无关的症状,应及时停药,或改用其他安全有效的药物,若不良反应严重时,应及时送医院抢救,以防止发生不测。
(4)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肌梗塞等。在用药时,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先服用治疗急、重病症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后,再适当兼顾其他病症的治疗而服用其他药物,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多种药物一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