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期
离婚时,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作者:杨 谦
一、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前一方所得房产,婚后经过八年为双方共同共有。
二、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
三、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
五、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与他人合伙经营而共同购置房产: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取得共有房产,在法定继承人尚未继承遗产以前,夫妻离婚,其配偶主张分割对方因继承取得的共有房产。
显而易见,根据第一条,赵女士和吴先生结婚还没有八年,所以该房子还是属于吴先生的。听了孙律师的讲解,赵女士恍然大悟,随后在非常平和的心态下签署了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