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2期

健康住宅的标准

作者:晓 荣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据此定义,“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住宅。”具体来说,健康住宅最低有以下15项要求:
  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
  2.为满足第一点的要求,尽可能不使用易挥发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等。
  3.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特别是对高气密性、高隔热性来说,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进行定时换气。
  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5.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27℃。
  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
  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mg/m3
  9.噪声要小于50分贝(A)。
  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
  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人住。在此期间,要经常进行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