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作者:袁德林

是限制发展,把高水平的拉下来,而是一方面要鼓励发展快的地区和学校发展得更快,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和强力支持落后地区和学校通过努力不断缩小与发展快的地区和学校的差距。在办学条件和师资等方面可以分阶段分地区制定不同的标准,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如在办学条件方面,可制定基本的标准、较高的标准和现代化的标准;在办学质量方面,可区别地区和学校制定合格率(包括日常行为规范达标率)、良好率、优秀率的不同标准;在师资队伍方面,可在学历层次、职称比例、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名师培养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基础教育区域性均衡发展。
  
  2.促进学生、教师、学校三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营造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追求的目标应是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学校发展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保护学校发展,努力形成学生、教师和学校主动发展、互动发展的生动局面,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打造学校品牌,树立教育形象,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
  
  3.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其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为精英层的发展提供更高的平台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努力造就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此,一方面,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全体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另一方面,要积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面向全体、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满足学生基于个性化发展的择校需求,努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优秀学生的自主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为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坚持协调发展,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社会和谐
  
  1.要建立促进基础教育高位平衡的机制,不能搞“劫富济贫”、“釜底抽薪”式的拉平发展
  教育均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不均衡——大体均衡——新的不均衡”的循环往复螺旋式渐进的动态过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享受高质量教育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此,在保证教育“底线”的基础上,要有计划地推进优质教育体系的构建,提升均衡水平。当前,要建立促进基础教育高位平衡的投入机制、激励制约机制和督导评价机制,确保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适度优先超前发展。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管理,重抓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促进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不断提高学生的合格率和优秀率,促进办学条件、质量的高位平衡。在教师配备方面,推进交流是必要的,但切忌采取简单的行政命令,搞“拉郎配”,更不能对优质学校的骨干教师搞什么“釜底抽薪”,采取人为“拉平”的做法,而应通过政策引导,营造自由学术环境,提供实现人生价值平台,加大培训力度等多种积极措施,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
  
  2.要遏制豪华学校的建设
  我国的重点中小学制度是历史形成的,为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向高等学校输送高质量的生源以加快高级人才的培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后,国家把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均衡发展作为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但一些地方相互攀比,动辄数千万,乃至上亿,花巨资建设豪华学校,作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做,一方面超过了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人为制造新的不均衡,引发新的不和谐,实际上也是一种资源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巨额的教育债务也是压在当地政府、学校和老百姓身上巨大的包袱,最终也会影响、乃至拖垮这些学校的发展,甚至殃及一个地区基础教育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遏制。
  
  3.要兼顾学生(及家长)多元化发展服务要求,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大众化的“无差别”教育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分层和社会差异将长期存在,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多种多样,我们既要满足大众教育的一般需求,又要满足精英教育的较高层次需求,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大众化的“无差别”教育,要力求为社会成员的多元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服务。因此,我们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时,既要把教育差距控制在社会和公众所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并尽力不断缩小差距,又要尊重和满足人们基于自身发展需求的多样化选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4.要兼顾重点高中、示范高中的发展,尊重、引导学生初中毕业后发展以智力、能力为选择要素的合理分流
  重点高中、示范高中是宝贵的优秀教育资源,仍要给予必要的支持,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促进高位平衡中的拉动作用。现在不少地方高中招生改革将重点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给薄弱初中,这种做法实不可取。其理由有四:一是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均衡发展和“改薄”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二是搞不好会成为薄弱初中不思进取、逃避竞争的“遮羞布”;三是与现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有矛盾,会产生低分低价的怪现象,引发新的不公平;四是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高中的办学自主权。我们认为,重点高中、示范高中的发展需要优质生源的支撑,优秀学生的成长也需要重点高中、示范高中提供的高位平台。以人为本的均衡发展,应该追求让每一位学生成人,让众多的学生成才;让每一位学生合格,让更多的学生优秀。高中招生改革必须着眼于人的发展和学校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以学生的智力、能力为选择要素,引导初中毕业后学生的合理分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的学校,接受适合的教育,得到最好的发展;让每一所学校都能得到相应的生源,办出相应的特色,得到最快的发展。
  
  (作者单位:盐城市都区教育局,江苏 盐城 2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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