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变相举办重点学校的思考

作者:崔玉晶

的过多介入,从而进一步拉大学校之间的差距。
  (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滞后
  政府热衷于举办重点学校的重要原因是对升学率的追求。升学率高一度成为重点学校的基本特征,片面追求升学率也一度被指责为重点学校的弊病,然而正如不少学者所指出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根源并不在重点学校。就教育领域而言,一个关键r生的因素就是考试、评价制度。
  首先是高考制度改革滞后。义务教育阶段虽然没有直接面临高考,但高考带来的升学竞争已经前移到义务教育阶段。在现行高考制度下,分数还是决定学生命运最主要的因素,升学率还是衡量教育质量最主要的标准,因此升学竞争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义务教育阶段很难摆脱其影响。高考制度不改变,升学率还是会成为家长和很多行政官员的追求,重点学校就很难得到实质性的消亡。
  另外,不公平的中考制度依然存在。笔者在A城区调研时发现,中考时学校被分为A、B、C、D等若干等级,在不同的时间组织考试,对生源进行层层筛选,使较好的一些学校获得了优先选择生源的特权,加剧了学校生源的差异,这样的中考制度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四、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变相举办重点学校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重点学校取而不消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作为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己任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叫停之后还需拿出可行的措施。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完善对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监督
  教育部提出“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地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这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我国实行“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主要由区县政府负责管理。要杜绝重点学校变相举办的现象必须通过政策的调整来引导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逐步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和教育观,真正致力于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对他们进行政绩考核和督导评估时,要改变以升学率、建设“窗口”学校作为政绩考查的标准,而要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主要以薄弱学校改造情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情况、所有适龄学生全面发展情况进行政绩考核。
  (二)调整和完善教育财政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的取消,是政府职能的归位,其精神实质是取消一切通过政府行为加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差距的因素,教育财政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无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调控手段。要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减少学校自筹经费的比例,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具体的政策建议有:(1)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对教师结构工资限高保低,保证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享有大体相当的工资水平,这是实现教师正常流动的重要保障。(2)科学核算并适当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证能充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要。(3)在规范捐资助学款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从有创收能力的学校预算外收入中统筹一定比例,用于薄弱学校建设。(4)财政经费和基建项目优先向薄弱学校倾斜。
  (三)创新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1)改革高考制度,使高考指挥棒的导向不再是对升学率的片面追求,而是学生的健康成长。(2)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3)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逐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的教育质量。(4)改革中学招生、考试制度。在招生上,可以逐步实行“配额制”,即把优质学校的一部分招生比例分配到普通学校招收免试推荐生,这样有助于遏止恶性升学竞争和择校热,增加接受“优质教育”的公平性,促进普通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在中考时,应严禁多次考试筛选,改变不公平的中考政策。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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