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不拘一格育人才

作者:潘永忠




  
  二、中考结果及高中招生录取情况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参加初中毕业综合考试评价总人数为18609人,其中A等10830人,占总人数的53.98%;B等6135人,占总人数的30.58%;C等2937人。占总人数的14.64%;D等147人,占总人数的1.80%;其中A、B等占总人数的84.56%,与2004年A、B等占总人数的93.05%相比,降低了8.49%。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评定结果
  市区内参加升学考试的18813名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根据预定方案,考生6门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划分8个等级:
  最终考生成绩划定等级后,考生6门学科笔试成绩加上总成绩等级组合共有487种,相同科目顺序、相同等级的排列数共有6331种。其中最高等级组合为A+(6A+)的共有61人,同一组合C(383C)最多人数有352人。
  
  (三)高中招生录取情况
  我们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含笔试、口试及能力考查)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依据。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南宁市共录取普高新生10481人,其中指令性计划录取6552人,指导性计划录取3929人。
  
  三、社会反映与几点思考
  
  2005年是南宁市中考改革的第二年。由于有了前一年的铺垫。加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宣传解释,社会对改革的做法已经普遍接受。回顾两年的中考改革,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进行的中考改革,由于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对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把握还处在探索阶段。因此,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要具有较高的信度和区分度,能够适应选拔性考试的要求。
  (二)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依据。改变了过去普通高中招生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改变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对人才、教育的看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的制定并实施,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让学校、社会更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过程,有利于全面、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
  (三)课改实验区中考改革最大的难点是考试成绩以等级的方式呈现。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将分数转换为等级制尚未完全认同,总认为用分数作为录取依据比较客观、公平。但等级制录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用等级制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特长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避免了学生对于考试成绩的斤斤计较,淡化分数意识,强化素质意识,减轻学生由于考试造成的精神负担,有利于高中招生学校用多元化标准选拔学生,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学校的特色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如何使考生家长和全社会普遍接受新课程的教育理念,接受等级制的招生录取结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四)以学生为本,让考生根据自身的成绩与实力,自主选择学校。并提供了充分地选择志愿学校就读的机会。使得不同层次的学生上到相应的高中就读。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录取工作的阳光、客观与公正。
  (作者单位:广西南宁市教育局,530022)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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