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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识小录》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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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云乡同志相识不算早,识荆之后,才发现他有多方面的才艺,并皆造诣高深。一九八○年春末,行将远游,出席国际红学研讨会议之时,蒙他特赋新词,为壮行色,这也许是我们一起谈“红”的开始。这是一首《水龙吟》,其词云:
世间艳说红楼,于今又入瀛寰志。衣冠异国,新朋旧雨,一堂多士。脂砚平章,楝亭器度,白头谈艺。念秋云黄叶,孤村流水,繁华记,蓬窗底。 欲识情为何物;问茫茫,古今谁会?画蔷钗断,扫花歌冷,并成旖旎。岂独长沙,还怜屈子,离忧而已。爱西昆格调,郑笺共析,掬天涯泪。
不但才华文采,即其书法,也很见工夫,一幅入手,不禁使我击节而赏。
从那以后,他每诣京华,必来见访,相与谈“红”。而在我的数不清的各种“类型”的谈“红”朋友之中,他是别具风格,独树一帜的一位。
现在云乡同志的《红楼识小录》即将付梓,前来索序。我虽未学无文,却不避铃痴之诮,欣然为之走笔。翰墨因缘,大约就是这个意趣吧。
红学是一门极难的学问:难度之大,在于难点之多;而众多难点的解决,端赖“杂学”。这是因为《红楼梦》的主人公宝玉原本就是一位“杂学旁收”的特殊人物。杂学的本义是“四书八股”以外的学问;所谓“正经”、“不正经”,也就是差不多的话意,——那是很轻蔑的语气呢!说也奇怪,至今还有以正统科班出身自居的人,看不起杂学,这些大学问者不愿承认它是学问。正因为“正经”是大学问者之所为,剩下来的杂学,当然只是小焉者了——《红楼识小录》之命名,取义其在于斯乎?这只是我的揣测,云乡同志的本意却不一定是这样。但是他的“不贤识小”的谦话,也确曾是令我忍俊不禁的。
杂学其实很难,也很可宝贵,我是不敢存有一丝—毫小看它的思在的。杂学又不仅仅指“博览群(杂)书”,它不只是“本本”上、“书面”上的事。更重要的是得见闻多、阅历多----今天叫作“生活”者多。《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批者脂砚,乃至书中人物凤哥儿,都是明白讲究“经过见过”的。《红楼梦》理无别解地原就是一部“经过见过”的书。这么一来,一般读者,特别是今天年青一代的人,要读《红楼梦》,想理解二百几十年前的那一切人、事、物、相……,其时时陷于茫然莫知所云之苦,就是可想而知的事了。莫知所云的结果,必然是莫解其味。----但是曹雪芹最关注的却是“谁解其中味”。这问题就不“小”了呀。
我—直盼望,有仁人志士,不避“繁琐”之名,不辞“不贤”之号,肯出来为一般读者讲讲这部小说里面的那些事物。据说西方有种别致的博物馆,专门贮藏百样千般的古代生活的细琐用品。我国的博物馆,大抵只收“重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物件,有的尽管极为有趣,却不见保存,大都将历史物品毁掉,今无孑遗,以便历代子孙去做千难万难(也会千差万错)的“考证”工夫。由此想来,如云乡同志肯来讲讲这些内容,实在是功德无量的事,其“小”乎哉!
作为一个《红楼梦》的读者,我对书中许多事物是根本不懂或似懂非懂的,----懂错了而自以为懂了,比根本不懂还可怕。云乡同志的这种书,我是欢迎的,而且还觉得内容不妨多涉及一些,多告诉我们—些历史知识。这其实也不能不是红学之所在必究的重要部分。我举一个例:南方人没见过北方的二人抬的小轿,见书中写及宝玉坐轿,便断言雪芹写的都是南方的习俗。又认为手炉、脚炉也只南方才有,等等。而我这个北方人却都见过的、用过的。最近看与《红楼梦》同时而作的《歧路灯》,其写乾隆时开封人就坐二人小轿,乃益信雪芹所写原是北京的风俗----至少是以北京为主,其真正写南方的,委实是有限得很。象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向云乡同志来请教一下,才敢对自己的见解放心,——我读他的书,就是抱着这种恭恭敬敬、小学生求知的心情的,岂敢向人家冒充内行里手哉。
再过一些年,连云乡同志这样富有历史杂学的人也无有了,我们的青年读者们,将不会批判它因“小”失小,而会深深感谢这种“小”书的作者为他们所做的工作。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周汝昌
壬戌三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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