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红楼梦》人物(1)



  沉香
  清朝有《红楼梦》,这真让人高兴,不知道本朝本代有什么东西可以留下,希望不要是金庸武侠。
  《红楼梦》枝条繁多,因为太多可说的,展开纸,竟不知道从何处下嘴,所以决定先从别人的评价说起。
  阿城评论《红楼梦》,说它的好处,在于将诗的意识引入小说。换言之,《红楼梦》是中国第一部运用诗意的小说。阿城的这个说法也很含糊,《红楼梦》并不缺少读者,从帝王将相到贩夫走卒,如果仅仅依靠诗的意识,我想《红楼梦》很难涵盖这样广泛的读者群。但我又不得不佩服阿城的这个说法,《红楼梦》的好处很难一言以尽,再怎么高度概括,评语一出口,必然失之全面。而“诗的意识”这句话本身就很有意思,什么是诗的意识,“千山鸟飞绝”是诗的意识,“两鬓苍苍十指黑”也是诗的意识,甚至“不许放屁”也可入诗。说到底,诗的意识和《红楼梦》的好处一样,可意会,难言传。
  后世再写类似的人情小说,学《红楼梦》的,都是皮好画,骨难刻,难就难在诗的意识,拿了诗的意识去张罗小说,还张罗得有声有色,难上加难。而张爱玲当是其中的佼佼者,笔法师承《红楼梦》,但聪明外露,通篇矫情,好看是好看,只是过了一定的年龄,就不爱再拿这种文字过脑子了。后头还有一位用诗的意识写小说的,是王小波。他的师承一定不是来自《红楼梦》,可诗的意识,我觉得他掌握得最不露痕迹,而且比《红楼梦》更具一种韵律美,可惜他死得早,死时比曹雪芹大五岁。
  曹雪芹死得更早,敦诚作的《挽曹雪芹》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说他四十岁死的。有人说此诗也大概齐是说四十年华,不一定就正好四十,也许四十多吧。但什么诗都有可能乱说岁数,只有挽诗不可能,哪有人一死就给人减寿的。所以我认为曹雪芹一定是四十岁死的,那一年应该是1762年,红学界有争论,也许是1763年,总之这两年之内死的。而最早的《红楼梦》版本甲戌本是1754年,依次推论,曹雪芹完成甲戌本时才三十一二岁。这真让人恐怖,甲戌本中已经提到“十年辛苦不寻常”,这么说来,曹雪芹岂不是二十出头就开始写《红楼梦》了?算术真不是个好东西,我算了算就开始起鸡皮疙瘩,差不多的年龄,我整天挂在博客上看人写情书,而曹雪芹已经把甲戌本写一半了,相比之下,真让人汗颜。
  []因为曹雪芹死得早,《红楼梦》没有完成,后来程、高二人补写了后四十回。后人多因为它跟曹雪芹本来的勾画出入太大,而不大喜欢。其实我倒觉得,程、高是功臣,甚至很了不起,如果不是他们,这部书不会具有这样完整的风貌。
  我小的时候,常常站在书店里看书。可以说,那个时候所有能找到的红书,我全看了。各种各样的“红楼续梦”、“红楼梦续”、“续红楼梦”、“红楼真梦”,乱七八糟的,有的比《红楼梦》本身还厚,多是清人的作品,间或还有民国时“鸳鸯蝴蝶派”的东西。我敢说,如果你接触过这些续书的话,你就会明白,程、高二人是多么了不起。也许他们在思想上偏离了《红楼梦》的初衷,但他们在文学上、在结构上,甚至在风格上几乎完整了这部作品。我想,我如果是曹雪芹的话,我会感谢他们,当然,假设而已。
  持阶级理论做文学研究的人还说,程、高写结尾完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你看人家本来是要“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他便要宝玉中举、荫子封妻、家道中兴,整个一封建统治阶级乏走狗。这样一个大帽子给扣上来,无产阶级都不爱看了,而那个时候大家都是无产阶级,这不是把后四十回的读者赶尽杀绝嘛。其实这种说法实在是不负责任,而且也贻笑大方。程、高二人不管怎么想讨好统治阶级,都不会去靠修改一部小说来献媚,就好像当今的御用文人是想不到去删改《上海宝贝》的。而且就我看过的红楼续书里,比程、高二位肉麻的有很多,所以阶级理论那套应该压不到程、高这儿的。
  大的作品都很难有漂亮的结尾,前面说的四部书都算上,甚至包括所有超过五十万字的长篇,中外都算上,好的结尾少之又少。尤其是《红楼梦》这样一开始就极度铺张的巨著,给它写个结尾谈何容易?有时发奇想,曹雪芹估计是想怎么写好结尾想破了头死掉的。至于程、高二人的续,一定不是尽善尽美的,甚至跟原著之间有巨大的裂缝,强行拐弯、戛然而止的地方也很多,但文字精美,人物基本保持原著的风貌,情节合理顺畅,作为续书已经相当难得了,后人不能拿了《红楼梦》原著的标准去严格要求,就好像拿着假肢挑毛病,说人家没有皮下组织,这是有点抬杠的。而续书,我想,不敢说全部由他们自己编的,一定是有曹雪芹零星原稿,再加上自己发挥。看看文笔就知道了,行云流水,比《金瓶梅》还高明,哪里有这许多高人啊。
  《金瓶梅》是人情小说的开山之作,但开风气,所以要尊它为先。其实从艺术手法上来讲,《红楼梦》要高出很多,虽然后者明显带有前者的师承。如果说《金瓶梅》在结绳记事的话,那么《红楼梦》完全可以算是在推演八卦了。而之后,又有很多类似的小说: 《镜花缘》、《海上花列传》、《京华烟云》,林林总总一大堆。我不想表现得太偏激,但还是想说,都是下品。
  曹雪芹无疑是个深具同情心的作者,这里所说的同情心并非是看见流浪狗,“噢卖糕的”(Oh, my god)捂住胸口的那种。曹雪芹的同情心有点耶稣看世人的味道,并非说他的高度,而是说他的态度。
  《红楼梦》通篇多少个人物?有人做过计算——红学就这点好,什么都有人做——三百多个。这三百多个人物就算画在画上要费多少的笔墨?我以前跟着朋友去看画,名人画马,一匹马的一个价,八匹马的一个价,但绝不是一匹马乘以八。画得越多耗费心机越多,要顾及各个的姿态,各个的风采,还有互相的联系,不是copy & paste(复制+粘贴)那么简单。后来画展最显眼处摆着某名家的百马图,价值连城,我好奇凑过去数马,发现所谓一百匹马,却至少有一小半是在糊弄,仗着站得远,有假山挡着,就随便勾点,没鼻子没嘴的,眼睛稍挑剔点儿,就不敢说是驴是马。这样一比较,就知道《红楼梦》的不容易,它就好像一副长卷,远远近近画了三百多号人,近处的人用的是细细的工笔,神采奕奕,远处芝麻大的人却也不肯简略,头发一丝一丝描上。阅者不必用放大镜,站得远远的,随便一望,就知道那是男是女,是悲是喜。换言之,随便挑出个人都是正史笔墨。
  这样比喻并非是想说曹雪芹的文字功底,而是说他对人物世态的同情心,只有在这样同情心的基础之上,他才能深切地观察,认真地下笔。我想这样写作的,他可以算是中国第一个。所以后人评价红楼人物,这个好,那个坏,这个轻,那个重。我看全不是这样,曹雪芹爱他笔下的每个人物,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是立体的、鲜活的。他对他们都赋予深深的同情,所以用笔诚实自然,不去把可恨之人画成白脸曹操,也不去把可爱之人画成黑脸包公。后世说《红楼梦》角色不戴面具,就是这个意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写小说时还喜欢借机骂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忍不住,因为骂了之后心里舒服,可见忍住不骂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