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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新说”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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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雪芹家乡丰润”
每当电视里出现“曹雪芹家酒”的广告时,我心里都想说:“这是误导!利用商品广而告之,让群众接受错误结论,真是害人!”山东出“孔府家酒”,这很好。山东是孔子的家乡,做了酒的广告,还给人一点历史知识。可河北丰润并不是曹雪芹的家乡啊!就算是曹氏宗族的一个分支,算亲戚也太远了。为什么硬要叫这么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搬家呢?当然,有几篇所谓“红学考证文章”那样讲,可是,现在什么奇谈怪论没有呢?什么孔子的学生颜回即颜渊,所以曹颜等于曹渊,证据是他的字中也有个“回”字;曹渊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很像江湖骗子拆字,这也算得上学术研究?退一步说,就算那样的文章也可当作学术研究上的一派一说,那也是不被公认而大有争议的问题啊!怎么就可以利用新闻媒介广而告之呢?去年《文艺报》和社科院文学所古代文学研究室联合召集了在京的十几位红学家来座谈这个问题,也把首创丰润曹家新论的作者请来了,介绍了他的论点论据,结果除新论作者本人外,到会的专家无一例外地全部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不少人还对新闻界缺乏常识、追求哄动效应、不谨慎、不负责任的宣传报道,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二、“雪芹只是增删者”
《红楼梦》开头是写“石头”作了记,经曹雪芹“披阅增删”。这就引出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小说开头写的就是实际成书情况,即有一人先写成,后经曹雪芹增删;另一种则认为这是作者狡狯,是艺术虚构,小说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自己。如果没有原作者是谁的确实证据,两种看法是可以争论的。事实上已经有了很多确实的证据,就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了。确实不确实,就看与曹雪芹关系近的人或至少是同时代的人怎么说(因为作者本人不说,而托之于石头),而不是后来人的传闻如何。明义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永忠还因借得《红楼梦》看而写了“吊雪芹三绝句”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这不是哭作者,难道还是哭一个“增删”者?脂砚斋等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不但批出曹雪芹“哭成此书”,而且当小说声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时,立即指出这是作者“瞒蔽”读者的,他批道:“如果说雪芹只是披阅增删,试问从开头到这里的这一篇叙石头来历的楔子又是谁写的呢?难道也是石头写的?可见作者用笔狡猾之极!”有这许多确实的证据还不够吗?这还不包括关系较远的同时代人袁枚等的话。我很奇怪,现在电视节目制作者不知为什么对这些确实证据视而不见,不感兴趣,却偏偏要去找出与高鹗、程伟元同时代的裕瑞《枣窗闲笔》中一些道听途说的话来当作证据,说什么小说“不知为何人之笔”,雪芹只是“删改”者等等。这样误导观众,用意何在?是想帮助推销“家酒”以分成吗?三、“《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说起自胡适”
电视节目还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说法起自胡适,在胡适之前大家不知小说是谁作的。这又是个缺乏红学常识的笑话。认为《红楼梦》不是曹雪芹作的,或者不知是谁作的,过去有,现在也有;过去多些,现在少了。但在胡适之前,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作的,见诸文字的,也比说不知谁作的多。不信请去翻翻一粟编的《红楼梦卷》。这书有上下两册,只翻一册,就有脂砚斋等、永忠、明义、袁枚、西清、二知道人、毛庆臻、诸联、梁恭辰、胡寿萱、梦痴学人、许叶芬、汪、陈其元、伊园主人、英浩、叶德辉、刘铨福、逍遥子、小和山樵、海圃主人、山樵、观鉴我斋、刘鹗、季新、钱静方、王国维等等。《老残游记》大家都知道的吧,刘鹗在“自叙”中就说:“《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太史公之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八大山人以画哭;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记》,曹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胡适考证曹雪芹和《红楼梦》是有很大功劳的,但《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不是胡适才发现的。我希望今后写文章的人或搞新闻宣传的人,在提到这类问题时,不要再说这样缺乏常识的话,更希望能改变风气,真正研究些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别把大量时间精力都浪费在那些哗众取宠、混淆视听而又毫无价值的“新说”上。
《红楼梦》八十回后原稿散佚的原因
曹雪芹既幸运又不幸。家道的败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运,正因为他“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见来者”,才激发起他的创作热情,不然,世上也就不会有一部《红楼梦》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呕心沥血地写成的“百余回大书”,居然散佚了后半部,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残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够时间让他写完这部杰作倒也罢了,然而事实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岁时,这部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除了个别地方尚缺诗待补,个别章回还需考虑再分开和加拟回目外,全书包括最后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写完,交其亲友们加批、誊清,而脂砚斋也已对它作了“重评”了。使这部巨著成为残稿的完全是最平淡无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们从脂批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即甲戌后两年的丙子)五月初七日,经重评后的《红楼梦》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雪芹的亲友校对誊清了。凡有宜分二回、破失或缺诗等情况的都一一批出。但这次誊清稿大概已非全璧。这从十一年后(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已逝世,其亲友畸笏叟在重新翻阅此书书稿时所加的几条批语中可以看出,其中一条说: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条说: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有一条说: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再一条说:
叹不能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批语中所说的“有一次誊清时……被借阅者迷失”,时间应该较早,“迷失”的应是作者的原稿。若再后几年,书稿抄阅次数已多,这一稿即使丢失,那一稿仍在,当不至于成为无法弥补的憾事。从上引批语中,我们还可以推知以下事实:
一、作者经“增删五次”基本定稿后,脂砚斋等人正在加批并陆续誊清过程中,就有一些亲友争相借阅,先睹为快,也许借阅者还不止一人,借去的也有尚未来得及誊清的后半部原稿,传来传去,丢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从所举“迷失”的五、六稿的情节内容看,这五、六稿并不是连着的,有的应该比较早,如《卫若兰射圃》,大概是写凭金麒麟牵的线,使湘云得以与卫若兰结缘情节的;学射之事前八十回中已有文字“作引”,可以在八十回后立即写到。有的较迟,如《狱神庙》;最迟的如《悬崖撒手》,只能在最后几回中,但不是末回,末回是《警幻情榜》,没有批语说它丢失。接触原稿最早的是脂砚斋,应是读到过全稿的;畸笏叟好像也读过大部分原稿,因而还记得“迷失”稿的回目和大致内容,故有“各得传真写照之笔”及某回是某某“正文”等语,只有《悬崖撒手》回,玩批语语气,似乎在“迷失”前还不及读到。
二、这些“迷失”的稿子,都是八十回以后的,又这里少了一稿,那里少了一稿,其中缺少的也可能有紧接八十回情节的,这样八十回之后原稿缺得太多,又是断断续续的,就无法再誊清了。这便是传抄存世的《红楼梦》稿都止于八十回的原因。
三、上引批语都是雪芹逝世后第三年加在书稿上的,那时,跟书稿有关的诸亲友也都已“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畸笏自称)一枚”,可见《红楼梦》原稿或誊清稿,以及八十回后除了“迷失”的五、六稿外的其余残稿,都应仍保存在畸笏叟的手中。如果原稿八十回后尚有三十回,残稿应尚存二十四五回。但也有研究者认为脂批所谓的“后三十回”,不应以八十回为分界线,而应以贾府事败为分界,假设事败写在九十回左右,则加上“后三十回”,全书亦当有一百二十回,残留之稿回数也更多。残留稿都保存在畸笏处,是根据其批语的逻辑自然得出来的符合情理的结论。若非如此,畸笏就不会只叹息五、六稿“迷失”,或仅仅以不得见《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了。
四、几年前我就说过,《红楼梦》在甲戌(1754)之前,已完稿了,“增删五次”也是甲戌之前的事;甲戌之后,曹雪芹再也没有去修改他已写完的《红楼梦》稿。故甲戌后抄出的诸本如己卯本、庚辰本,等等,凡与甲戌本有异文者(甲戌本本身有错漏而他本不错漏的情况除外),尤其是那些明显改动过的文字,不论是回目或正文,也不论其优劣,都不出之于曹雪芹本人之手。最初,这只是从诸本文字差异的比较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时,总有点不太理解,为什么曹雪芹在最后十年中把自己已基本完成的书稿丢给脂砚、畸笏等亲友去批阅了又批阅,而自己却不动手去做最后的修补工作?他创作这部小说也不过花了十年,那么再花他十年工夫还怕补不成全书吗?为什么要让辛苦“哭成”的书成为残稿呢?现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还在“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倘若这五、六稿是投于水或焚于火,再无失而复得的可能,曹雪芹也许倒死了心,反而会强制自己重新将它补写出来,虽则重写是件令人十分懊丧的事,但时间是足够的。现在不然,是“迷失”,是借阅者一时糊涂健忘所致,想不起将手稿放在哪里或者交在谁的手中了。这是常有的事。谁都会想:它总还是搁在某人某处,没有人会存心将这些片断文字隐藏起来,说不定在某一天忽然又找到了呢。于是便有所等待,曹雪芹等待交给脂砚等亲友的手稿都批完、誊清、收齐,以便再作最后的审订,包括补作那几首缺诗或有几处需调整再拟的回目。可是完整的誊清稿却始终交不回来,因为手稿已不全了。对此,曹雪芹也许有过不快:手稿怎么会找不到的呢?但结果大概除了心存侥幸外,只能是无可奈何,总不能责令那些跟他合作的亲友们限期将丢失的稿子找回来,说不定那位粗心大意的借阅者还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长辈呢。这位马大哈未料自己无意中成了中国文学史上千古罪人自不必说,可悲的是曹雪芹自己以至脂砚斋等人,当时都没有充分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总以为来日方长,《红楼梦》大书最终以全璧奉献与世人有何难。所以在作者去世前,脂批无一字提到这五、六稿迷失事。
谁料光阴倏尔,祸福难测,穷居西山的雪芹惟一的爱子不幸痘殇,雪芹“因感伤成疾”,“一病无医”,绵延“数月”,才“四十年华”,竟于甲申春(1764年2月2日后)与世长辞,半年后,脂砚斋也相继去世。“白雪歌残梦正长”,《红楼梦》成了残稿已无可挽回。再三年,畸笏叟才为奇书致残事叹叹不已。但畸笏自己也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他因为珍惜八十回后的残稿,怕再“迷失”,就自己保藏起来,不轻易示人。这真是太失策了!个人藏的手稿能经得起历史长河的无情淘汰而幸存至今的,简直比获得有奖彩券的头奖还难。曹雪芹的手迹,除了伪造的赝品,无论是字或画,不是都早已荡然无存了吗?对后人来说,就连畸笏究竟是谁,死于何时何地,也难以稽考了,又哪里去找他的藏稿呢?曹雪芹死后三十年,程伟元、高鹗整理刊刻了由不知名者续补了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续作尽管有些情节乍一看似乎与作者原来的构思基本相符,如黛玉夭亡(原稿中叫“证前缘”)、金玉成姻(原稿中宝玉是清醒的,在“成其夫妇时”尚有“谈旧之情”)和宝玉为僧(原稿中叫“悬崖撒手”)等等,但那些都是前八十回文字里已一再提示过的事,毋需像有些研究者所推测的,是依据什么作者残稿、留存回目或者什么提纲文字等等才能补写的。若以读到过雪芹全稿而时时提起八十回后的情节、文字的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来细加对照,续作竟无一处能完全相合者,可知续补者在动笔时,除了依据已在世间广为流传的八十回文字外,后面那些曾由畸笏保藏下来的残稿也全都“迷失”了。续补者绝对没有看到过曹雪芹写的后数十回原稿中的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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